在建工程和在建船舶都需要办理抵押登记。不过,两项抵押登记的效力不同。
1. 在建工程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得以设立。
2. 在建船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