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征稽人员通常提及的“三无”车辆是指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费行驶的机动车辆。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三无”车辆层出不穷,屡禁不止。针对如何加强对“三无”车辆的管理这一棘手的难题,各地征稽部门在工作中也相继摸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模式,如对“三无”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对施工工地的“三无”车辆实行源头管理等等,都能有效地对这部分车辆的缴费情况进行管理。我们在加强“三无”车辆的管理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征费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从严治理,重拳出击,严格控制“三无”车辆的蔓延,以达到清除这些车辆,为正常缴费的营运车辆营造良好、公平的运输环境的效果。在日常工作中,对“三无”车辆的管理应避免走入以下误区:
一、把“三无”车辆列为台账外车辆管理
由于“三无”车辆没有车牌号,在征费电脑台账中没缴费档案,这类车辆在辖区内的存在无疑成为了名符其实的账外车辆。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对“三无”车辆基本是查处为主,每查获一次,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征收并处罚一次,没有把这部分车辆纳入正常的应缴费车辆进行管理,对其进行连续性的征费。由于思想上不够重视,管理手段不到位,放纵这类车辆偷、漏、逃缴规费。在对“三无”车辆的管理工作中,我们思想上要重视,应该把已查明的“三无”车辆进行统一编号,按编号或车主姓名把这些车辆列入电脑征费系统中,建立缴费档案,要求车主每月按时缴费。通过建立缴费档案,从管理手段上实现“三无”车辆缴费的连续性,真正做到应征不漏。
二、把“三无”车辆作为单位“创收”的来源
由于只把“三无”车辆当成编外车辆,没有将其列入电脑缴费管理系统与其他车辆一样进行正常征费管理,在工作中,有些单位以解决办公经费、改善职工福利等为借口,对“三无”车辆进行一些“特殊照顾”,出现“以罚代征”现象,更有甚者对这些车辆收取一定金额的“保护费”后,任其在辖区内运营。这种自创的一套把“三无”车辆应缴的交通规费作为单位、个人创收来源的特殊方式,是违法行为。
三、为加强源头管理,擅自降低征费标准
“三无”车辆大部分都是在施工工地进行短途运输,而施工工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往往给征稽部门的稽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征稽部门在对“三无”车辆进行稽查过程中,经常遇到被车主围攻、挖断进出工地通道等阻挠交通执法的突发事件。为了更好地加强对施工工地“三无”车辆的征费管理,征稽部门只好通过与施工单位进行协调,通过施工单位代缴规费的方式,加强工地“三无”车辆的源头管理。但有的征稽部门在加强源头管理的协调工作中,顶不住压力,不能坚持征费政策及原则,擅自降低对车辆的征收标准,对某个工地的“三无”车辆只按正常征费率的50%或更低的标准征收。这种优惠政策让这些“三无”车辆能以较低的成本营运,在一定范围内扰乱了车辆运输市场的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
由于种种原因,交警、征稽、运管等部门对“三无”车辆的查处力度不够,管理不严,让“三无”车辆占有一定的运输市场。近几年来,“三无”车辆的阵容不断壮大,特别是征稽部门执行新的养路费计量标准后,部分车辆养路费的计征吨位增加较大,车况较差、接近车辆使用报废年限的“大吨小标”车辆纷纷加入到“三无”车辆的大军中,“三无”车辆有泛滥之势,造成国家规费的漏失,并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
征稽、运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三无”车辆的征费管理力度,从严治理,不让“三无”车辆有生存的空间;同时应加强与交警部门联系,对“三无”车辆进行专项治理,按照《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三无”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坚决取缔“三无”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