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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及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及消防安全管理
说明
一、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其中应当包括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二、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包括:消防安全管理人、电气焊工、电工、烘烤工、熬炼工、油漆工、清洗工、木工、仓库保管员、值班员(含消防控制室人员)等。
一、由于重点工种岗位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因此,重点工种人员既是消防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依靠力量,必须加强对其管理,重点是:
(一)提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素质
重点工种人员上岗前,要对其进行专业培训,使其全面地熟悉岗位操作规程,系统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通晓岗位消防安全的“应知应会”内容。为达到这个要求,可采取如下管理办法:
1、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2、建立重点工种人员档案
3、抓好重点工种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和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度
建立重点工种岗位责任制是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责任制度的组成部分。建立岗位责任制的目的是使每个重点工种岗位的人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建立起合理、有效、文明的安全生产和工作秩序,消除无人负责的现象。重点工种岗位责任制要同经济责任制相结合,并与奖惩制度挂钩,有奖有惩,以使重点工种人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