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管理制度的程序要求

2022-07-26 21:04 点击:60 编辑:邮轮网

4.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投资项目正式批准后,立项单位必须向安技部门进行申报(见附件1:《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
4.1.2立项单位在投资项目总额中,必须包含项目的“三同时”治理投资费用,若该项目无“三同时”投资必要的,必须在《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中注明。
4.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安技部门向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申报执行“三同时”程序:
4.1.3.1建成后有新的环境污染产生和排放的项目,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
4.1.3.2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项目,必须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4.1.3.3对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资项目必须办理职业卫生“三同时”;
4.1.3.4特种设备投资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2.1安技部门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三同时”评估和评价,可采用下列方式:
1)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内部评估、评价;
2)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4.2.2组织评估、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评估、评价结果,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三同时”的设计依据。 4.3.1项目设计单位根据“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三同时”设施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设计。
4.3.2报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的“三同时”项目,其主体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设立“三同时”专篇文本资料。
4.3.3设计工作结束后,设计单位将初设方案按审批流程和权限报批后,转入施工程序。 4.4.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4.4.2项目单位对“三同时”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安技部对“三同时”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索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 4.5.1投资项目完工后,主体工程验收的同时,验收“三同时”设施。并填写《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验收表》。
4.5.2凡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该项目未完工,财务不予结算付款。
4.5.3立项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安技部门。
4.5.4立项单位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4.5.5申报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三同时”项目验收,由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正确答案:C解析:依据《北京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七)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其中,(六)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是新增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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