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物资的定义

2021-10-09 20:00 点击:273 编辑:邮轮网

只要是船上的东西,都可以叫做船舶物资,比如说,设备系统,燃料及辅助用油,食品,生活物资,消防救生杂件,等等,都是船舶物质。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这要看你们的采购体系和采购流程,这样才能编制采购管理制度。一般采购流程:采购申请计划(有使用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由采购计划员或采购员编制)——采购计会审(由采购部门评审)——采购渠道确定(由部门采购小组确定)——签订合同——采购——到货验收(由专职或兼职人员按计划、合同、标准等验收)——区分验收状态(合格、不合格、待验)——合格入库——开入库单——验收人或库管员确认——结算(领导在结算签字,付发票和入库单到财物办手续)

开一间船舶物资供应公司,除了正常公司注册的证件外,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供应码头外轮的所有物资,那需要什

除正规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外,如你的业务范围涉及外轮供应方面,还需海关,边检备案手续,涉及伙食供应方面的,除海关,边检外,还应前往检疫局进行备案。当然,你长期出入码头,还要去码头安质部门进行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船员履行职责、安全记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船员适任能力的监管。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组织对船员适任能力进行考核:
(一)船舶发生碰撞、搁浅或者触礁的;
(二)在航行、锚泊或者靠泊时,从船上非法排放物质的;
(三)违反航行规则的;
(四)以其他危及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的方式操作船舶的。
按照本条第一款对船员进行适任能力考核的,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的船员适任要求通过抽考、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对于考核结果表明船员不再符合适任条件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适任证书或者承认签证。
第四十五条 按照第四十四条被注销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参加低等级、职务或者航区的评估,海事管理机构签发与其考核结果相适应的适任证书。
第四十六条 负责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满足适任考试、发证要求的人员、设备、场地和资料,建立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审核。
第四十七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从事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不得从事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工作。
第四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船员信息数据库、船员证书电子登记系统等船员档案,并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具备相应信息的查询功能。
第四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公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的事项、办事程序、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五十条 除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者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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