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岸电频率多少?

69 2024-08-21 16:16

一、船舶岸电频率多少?

60一50Hz。电压与频率都有相应的联系的。不过这个问题好像不用太过于考虑,因为本身就是两个60-50Hz而已。而这两个频率,设备都可以简单适用

二、船舶接岸电步骤?

步骤一:准备工作

在接岸电之前,船舶与岸上的电源之间需要进行连接。因此,首先需要准备好连接器和电缆。连接器必须与船舶的电源插座相匹配,并且电缆必须具有足够的长度以便能够到达岸上电源。

步骤二:船舶接岸电系统的准备

在连接器和电缆准备好之后,需要对船舶接岸电系统进行准备。这涉及到船舶接岸电系统的配电盘、电缆和插头。配电盘需要

三、船舶岸电标识如何贴?

船舶岸电标识应该贴在船舶的明显位置。原因是船舶岸电标识的目的是为了提醒和引导船员和港口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岸电设备,以减少船舶在港口停泊期间的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因此,标识应该贴在船舶上能够被人们容易看到的位置,比如船舷、船尾或者船舱门等明显位置。此外,标识的贴法也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通常情况下,标识应该采用明显的标志图案和文字,以便人们能够清晰地识别和理解其含义。标识的尺寸和颜色也需要符合规定,以确保其在各种环境条件下都能够被有效地识别和辨认。船舶岸电标识的正确贴法对于港口和船舶管理的有效实施非常重要。正确的标识贴法可以提高船员和港口工作人员对岸电设备的认识和使用,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同时,标识的贴法也需要与相关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相结合,以提高人们对岸电设备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只有通过全面的管理和宣传工作,才能够实现船舶岸电的有效推广和应用,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四、船舶岸电需求容量如何计算?

1.在纯直流电路中

P=UI P=I2R P=U2/R

式中:P---电功率(W),U---电压(V),I----电流(A), R---电阻(Ω)。

2.在单相交流电路中

P=UIcosφ

式中:cosφ---功率因数, 如白炽灯、电炉、电烙铁等可视为电阻性负载,其 cos φ=1 则 P=UI U、I---分别为相电压、电流。

3.在对称三相交流电路中

不论负载的连接是哪种形式,对称三相负载的平均功率都是: P=√3UIcosφ

式中:U、I---分别为线电压、线电流。 cosφ ---功率因数,若为三相阻性负载,如三相电炉, cosφ=1 则P=√3U

五、船舶为什么要接岸电?

船舶接岸电是为了满足船上电力需求。船舶在港口停泊期间,需要供应电力给各种设备和系统,如照明、通信、导航、空调等。

接岸电可以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避免使用船上发电机,减少燃油消耗和环境污染。此外,接岸电还可以为船舶提供充电服务,如电动船舶的电池充电。因此,船舶接岸电是一种经济高效、环保可持续的电力供应方式。

六、船舶岸电频率和功率怎么写?

船舶岸电频率和功率可以按照以下格式进行书写:

1. 频率:以赫兹(Hz)为单位。可以写为 X Hz,其中 X 代表具体的频率数值。

2. 功率:以千瓦(kW)为单位。可以写为 X kW,其中 X 代表具体的功率数值。

举例:

- 频率为50赫兹,功率为1兆瓦,可以写作:50 Hz,1 MW。

- 频率为60赫兹,功率为2千瓦,可以写作:60 Hz,2 kW。

请注意,在具体场景中,可能还会出现其他单位的表示方式,例如瓦特(W)或千伏安(kVA)。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书写即可。

七、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是为了减少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船舶靠港安全规范使用岸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的。 

该办法规定了在船、岸均具备相匹配的岸电设施,靠泊时间满足一定要求,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包括船舶靠港期间使用电能、L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作为动力,或者关闭辅机等其他)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八、船舶岸电专用接头的接线方法?

方法

第一步是将岸电切换船电,通过合闸试验后连接岸电,检查电参数正确后将岸电切换船电。

第二步是岸电供电,将船电切换到岸电完成后,恢复船舶电站正常工作,安排人员值班监控状态。

第三步是将船电切换岸电,在离泊前一段时间将发电机备车,降低电网负荷,用船电切换岸电,恢复电站的正常工作。

九、2019年船舶岸电标准?

2019年12月,由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1)采标国际标准IEC/ISO/IEEE 80005–1—2012的《港口公用连接设施–第1部分:高压岸电连接系统(HVSC)–通用要求》船舶岸电技术国家标准发布

十、江西省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船舶排放是防治大气污染的领域之一,船舶靠港期间使用岸电,可有效减少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减少噪音污染,是最有效的减排方式。近年来我部大力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先后印发了《港口岸电布局方案》,修订了《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六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会同财政部出台了资金奖励政策,建立健全了标准体系,统一港、船、电技术要求,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岸电使用要求,岸电推进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强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出台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部门规章,对岸电(受电)设施建设与使用、服务和安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和引导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33条,分别是总则、建设与使用、服务和安全、监督检查、附则。

(一)关于职责分工。

依据《港口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部门“三定”职责,《办法》明确了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以及向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服务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受部委托分别负责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的有关管理工作。

同时,《办法》还强化了港口经营人、水路运输经营者、码头项目单位、岸电供电企业等关于岸电建设和使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二)关于适用范围。

《办法》主要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环保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及有关活动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使用范围。

关于船舶适用范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国对其内水具有完全的主权,从推进岸电使用的角度,《办法》对所有在我国境内靠港使用岸电的中国籍和外国籍船舶提出了相同的行为规范要求,第十一条对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规定适用范围包括中国籍和外国籍船舶。同时考虑到船舶的管理主要由船籍国实施,依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管理实践,第九条和第十条仅规定了中国籍船舶受电设施的安装要求。

关于码头的适用范围。规章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规定,明确了码头工程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港口经营人对已建码头逐步实施改造。考虑到油气化工码头安全风险较大,防爆要求高,实践经验不足,暂不具备推广使用岸电的条件,因此未对此类码头岸电设施建设进行强制性规定。同时考虑到岸电技术的进步和今后应用的可能,新建、改建、扩建的油气化工码头应当预留岸电设施的空间或通路。

(三)关于船舶受电设施安装要求。

新修订出台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船舶受电设施安装提出了要求,《办法》明确新建和已建中国籍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应当符合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为推进解决具备受电设施船舶较少的问题,《办法》规定在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靠泊的船舶,需要满足大气污染排放要求安装船舶受电设施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安装计划并组织实施,这些要求与已发布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中有关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的要求保持了有效衔接。

(四)关于优先使用岸电的要求。

《办法》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的规定,明确了在船、岸均具备相匹配的岸电设施,靠泊时间满足一定要求,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包括船舶靠港期间使用电能、L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作为动力,或者关闭辅机等其他等效措施)的船舶,应当使用岸电;同时,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泊位性质、等级、岸电设施匹配性等合理安排船舶靠泊,为保障船舶使用岸电创造条件。

(五)关于安全方面的要求。

为保障岸电设施供电稳定可靠,《办法》规定码头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码头工程项目单位或者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码头岸电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等相关强制性标准组织检测,考虑到高压岸电设施安全性、稳定性要求高,检测难度大,特别要求需经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机构检测。同时,规定了船舶、港口经营人、岸电供电企业和水路运输经营者等相关单位在安全责任划分、建立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鼓励相关单位购买涵盖岸电安全责任的相关保险,降低岸电使用的风险。

(六)关于鼓励政策。

《办法》在相关章节中提出了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出台政策、船舶靠港用电量不计入港口能耗统计范围,以及鼓励相关单位实施优先靠泊、减免岸电服务费、优先过闸、优先通行等措施,进一步鼓励岸电(受电)设施建设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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