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船舶抵押登记与注销

2021-10-07 13:32 点击:275 编辑:邮轮网

船舶抵押登记与注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要求办理,请前往所在地海事管理部门索取申请书,并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咨询详细事宜。

船舶抵押一定要登记吗

船舶抵押一定要登记。 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设定船舶抵押,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以下主要项目: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建造中的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船舶建造合同。以共有船舶抵押的,还应当提供2/3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证明文件。

你好是要登记的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船舶、车辆、航空器等被称为准动产,因为价值较高,也是要登记生效的。跟不动产的处理方法一致、动产的话只要以交付为抵押公示方法即可。

船舶抵押权与担保法和物权法的一般抵押权的区别

1、船舶相较于一般动产和不动产,其抵押权的变动在公式方式有所不同。相关规定为《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2、根据物权法理论和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因此,关于抵押权的相关问题可以适用《物权法》中关于物权变动的规定。另外,在相冲突的法律的效力属于同一阶层时,适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而《物权法》与《担保法》关于抵押权的规定存在冲突,且《物权法》的制定时间在后,所以二者发生冲突,适用《物权法》的规定。3、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处的例外规定指的是,《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第一百五十八条关于地役权的设立,二者均在物权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而非登记后在生效。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处例外就包括了第二十四条关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被规定为特殊动产,未经登记,物权的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综上,船舶抵押权相较于一般抵押权而言,其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不同体现为公式方式的差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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