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及批准设立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需要办理运输船证件。以下是一般的办理步骤:
1、准备所需资料: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经营资质认可通知书交通部、省交通厅或市交通局批文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水路运输企业登记卡等相关证件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市交通局水路运输管理科进行申请。如果属于各县、区交通局、市局直属分局管辖范围内的,还需要经当地交通局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交通局。
3、审核和核发:市交通局水路运输管理科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核准发放《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
4、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申请,一般在受理申请的次日起十五日内予以核发。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按照规定办理运输船证件。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