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的内容为:
(一)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
(二)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三)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
(五)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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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作用
(一)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二)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三)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职责是:
1.协助领导上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上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7.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9.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他们按期实现;
11.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四)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该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小组安全员在生产小组长的领导和劳动保护干部的指导下,首先应当在安全生产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协助小组长做好下列工作:
1.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他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3.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
4.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及时报告;
5.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上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五)企业单位的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