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为了管好、用好、养好船舶电气设备,将全船电气设备实行分工管理按项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将日常养护、预防性检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使船舶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船舶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船舶电器它就是,用气体增加在船上使成动力,就有了运行的方向。
用电、用水的管理制度怎么写啊?有谁能帮帮我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一、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 二、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 三、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四、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五、电梯使用:工作日按照作息时间,上班提前半小时开启,下班延迟半小时关闭电梯。 六、电热水箱使用:工作日每天上下午上班时间供应开水。其他时间需供应开水,由门卫用电茶壶解决。 七、工作日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停止使用空调、电梯、电热水箱设备。确需使用的,由门卫开启电源,用后及时关闭,并登记备案。 八、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空调、电脑、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九、奖励制度 1、 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2、 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3、 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十、处罚制度 1、 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包括未按规定关闭用电设备)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元; 2、 对于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元; 3、 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元; 4、 无证人员擅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元。 美高仁公司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节约用水,保障公司低成本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经贸委《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待定)、《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通过加强节水管理,推进节水技术进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各部门向节水型发展。 第三条 公司鼓励支持部门和职工开展节水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各部门和职工有履行节水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总务课综合管理各部门的节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节水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编制节水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对重点用水设备、装置、系统的节水监测,促进公司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四)负责组织节水信息交流和节水新技术推广应用,参与组织较大节水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绩效的评定验收。 (五)参与较大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立项的节水论证和初步设计“节水篇(章)”的审查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六)负责节水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编报发布公司用水与节水统计信息。 (七)负责组织、指导节水宣传和公司节水工作岗位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八)负责指导公司所属部门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开展,指导和协助组织节水标准宣贯。 第五条 各部门节水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课的节水工作,应担负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国家和公司有关节水工作的法律、法规、办法、规定、标准;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节水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用水定额,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制定贯彻本公司的年度用水计划,节水计划和长远规划,监督本公司合理用水情况,对本公司所属单位进行用水和节水指标的考核和奖罚。 (三)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公司节水技术改造计划和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四)负责组织对本公司重点设备、装置、系统的节水监测。 (五)参与本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立项的节水论证,参与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节水篇(章)”的审察及竣工验收。 (六)负责本公司用水统计分析,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节水统计报表,水资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节水工作情况,公布本公司用水节水情况信息。 (七)负责组织节水培训和节水宣传。 第六条 各部门年新鲜水用量50立方米以上的部门必须设专职的节水岗位,节水岗位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公司有关节水工作的法律、法规、办法、规定、标准,具有节水专业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三章 节水管理 第七条 节水计划管理。公司节水主管部门每年下达各部门节水指标计划,各部门应将下达的指标分解到各用水小组,并落实节水措施。 第八条 节水统计管理。公司节水主管部门定期统计、分析、公布各部门用水与节水状况。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票据、凭证)和统计台账,每年1月15日前报送公司上年度用水与节水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7月15日前报送公司上半年用水与节水统计报表。 第九条 节水监测管理。公司环保站承担节水监测技术工作,受节水管理部门委托,依照有关节水法规和标准对用水部门的水利用状况进行检查、测试、评价,对节水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测试评定,节水监测的经费由委托部门安排。 重点用水部门的主要用水系统每年要有计划实施节水监测,至少每5年重复一次。 第十条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水管理。 (一)年新鲜水用量超过30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有“节水篇(章)”专题论证用水合理性,初步设计文件中必须有“节水篇(章)”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水指标、措施和要求。 (二)项目的主管部门应会同总务课审察、监督项目“节水篇(章)”中节水措施与用水指标的落实和达到情况。无“节水篇(章)”或经审察达不到有关节水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建设,主要用水指标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 节水标准化管理。各部门应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节水标准,并可根据情况制定本部门节水标准。制定节水标准要本着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和公司特点,以及有利于加强节水工作的原则。 第十二条 用水定额管理。各部门应制定先进、合理、可行的主要产品(作业)用水定额,定期(一般为三年)修订,实行单位产品用水定额考核。 第十三条 水计量管理。各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家标准《公司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配全、管好、用好水计量器具。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应当分开计量,实行计量考核、计量核算、计量收费,不允许无偿使用或者实行包费制。 第十四条 供水管理。做好水的采、输、配、用各环节的管理工作,防止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第十五条 节水宣传教育。公司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宣传国家和公司的节水法律、法规、办法、规定、标准,普及节水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各级节水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国家,公司和本部门组织的节水培训。重点用水岗位操作人员未经节水教育、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四章 合理用水 第十六条 公司应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工作机制,并纳入经济责任制。 第十七条 公司应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因地制宜保护和开发水资源。积极开发利用电镀废水资源,逐步实现废水资源化。 第十八条 公司应根据生产、生活的不同需要,实施分类供水。 第十九条 公司应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地设置空气冷却(冷凝器)系统,减少冷却水的用量。 第二十条 公司应提倡一水多用、生产污水零排放,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减少新鲜水消耗。 第五章 节水技术进步 第二十一条 公司确定并组织实施有引导作用的节水示范工程,各部门要积极按照国家政策实施节水工程,采用节水新技术新产品。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在科学研究资金中适当安排节水资金,用于先进节水技术研究。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应安排足够的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实施节水技术改造。 第二十四条 总务节水管理部门要对节水项目跟踪考核,进行节水投资效益分析评价。 第二十五条 公司鼓励各部门采取共担风险、共获收益的节水技术服务机制,促进节水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公司和各部门对节水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应根据节水项目净收益情况,在工资总额中列支部分节水奖,公司重大节水项目成果奖由董事长奖励基金开支。 第二十八条 公司和各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浪费水资源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