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有按规定设计的标准图纸;
2、无已登记使用者;
3、有关文件、资料齐全有效。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按标准设计的图纸;
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4、其他按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办结时限:接到登记申请书和申请材料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事机构提出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申请;
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其中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进行书面审查;
4、经实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公告;对不予登记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收费标准:登记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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