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俗活说的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如果个人家中要用极少的沙石来建没,周围又没有卖点,自然也就把目光瞄上自家河道中沙石,这样可以省掉一笔费用,要想解决此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实地考察,储量如何,大量开采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申报登记办证等一系列手续,计划开采,这样可以避免村民乱采乱采现象,以上个人观点,如有不周之处,请指点。
非法采砂管理条例?
没有非法采砂管理条例,近日,水利部河湖司砂管处处长叶炜民一行实地调研了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采砂管理工作。叶炜民表示, 2021年国家层面的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有望出台,对于隐蔽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的查处将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希望洪山区以此为契机,不断打造采砂管理工作的新亮点。可以预见,叶处长所说的“2021年国家层面的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应该是《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采砂许可证管理办法?
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2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四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收费的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