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程序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对公司新开发的供应商及合格供应商进行有效、规范的管理,及做好供应商的评审,供应商业绩评价及供应商质量考核管理,确保供货质量及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
2. 术语和定义
2.1 新开供应点
是指我公司生产的产品所需增加的外协外购货品厂点。
2.2 大宗原材料
是指技术难度大,技术含量高,对产品质量及性能或成本影响较大的各种原材料,如发泡料。
2.3 A类件
是指对整机产品的安全特性及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零部件(以相关设计、工艺文件为准)。
2.4 资料评估
评审小组通过对供方提供的指定资料进行评估,评价其质量保证能力、技术保证能力、生产能力、资金实力等是否满足要求的一种评审方式,是新选择供方预审的主要形式。
2.5 现场审核
审核小组通过到供方现场进行审查而判断其质量保证能力、技术保证能力、生产能力、资金实力、经营情况等能否满足要求的一种评审方式,是新选择供方正式评审的主要形式。
2.6特殊审核
合格供方在日常供货过程中出现重大异常问题或品质评价结果很差时,要求对供方进行追加审核,需要时包括组织对供方进行现场审核,重新验证其质量保证能力、技术保证能力、生产能力以及经营情况是否满足我司要求,以确定是否保持供方供货资格的一种评审方式,是对合格供方再评审的一种形式。
2.7 暂定供方
指为我公司批量供货达到中批以上未定点供应点。
2.8定点供方
指为我公司某项或某几项物资正式定点的供应点(贸易商暂不作评价)。
3. 管理职责
3.1物控部职责
3.1.1负责新开点归口管理,外购货品的选点、定点,材料定价报批等管理工作,并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新开供应点工作计划;
3.1.2负责组织进行新开点的调研和新开供应点样品和批量试用的采购和送检,并组织供方资料调查工作。
3.1.3负责供方综合评价中对供方业务信誉的评价;
3.1.4根据供方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对供方的质量倾斜和对不合格供方的处理;
3.1.5参与品管部组织的供方质保能力审核;
3.1.6负责协同品管部对供方异常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及供方档案的建立。
3.1.7负责新开点推进,进度考核。
3.2品管部职责
3.2.1负责新开供应点样品的质量检测和相应试验,组织外购货品新开供应点的质保能力审核工作;
3.2.2负责与新开供应点签订质保协议。
3.2.3负责按《新开点管理流程工作标准》规定的时间完成检验。
3.2.4负责对外购货品实物质量的状况进行统计和评价;
3.2.5负责协调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外购外协件的异常质量问题;
3.2.6负责组织对供方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领导批准;
3.2.7负责供方质量考核管理及建立供方质量档案。
3.3 产品开发部职责
3.3.1负责新开供应点样品的技术确认工作;
3.3.2负责按《新开点管理流程工作标准》规定的时间完成样品的技术确认。
3.3.3负责同供方签订产品技术协议,参与品管部组织的供方质保能力审核工作。
3.4生产部职责
3.4.1负责对外购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下线率的统计工作以及B、C类件下线的确认工作。
3.4.2负责对品管部、产品开发部需现场试用的样品,按《新开点管理流程工作标准》规定的时间完成试用。
3.5财务部职责
3.5.1负责根据品管部提出的供方质量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3.6工艺技术部
3.6.1负责对品管部、产品开发部需现场试用的样品,按《新开点管理流程工作标准》规定的时间完成确认。
4. 管理程序
4.1新开供应点管理
4.1.1新开供应点程序
新开供应点申请→新开点基本情况调查→实物样品送样→技术确认→小批送检→实物小批技术确认→质保能力审核→定价→价格审批→定点申请→会签审批→定点。
4.1.2新开供应点申请
(略)4.1.6.2供应商审核依据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C080000:RoHS指令符合性体系
本公司相关管理及技术文件要求。
4.1.6.3供应商审核内容
a.包括:质量保证能力、技术保证能力、生产能力、资金实力、经营情况、RoHS符合性等内容;
b.具体现场审核内容参照《供应商审查评价表》(QG/FX-07.14表3)。
4.1.6.4供应商审核的结果报告
(略)
4.1.7现场审核一次不通过的新开点,必须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两次现场评审不通过,则取消开点资格;送样两次不合格的新开点,取消开点资格。
4.1.8定点前,品管部组织与新开供应点签订质保协议。若有必要,由产品开发部与新开供应点签订技术协议。
4.1.9对已定点厂家的新增制件产品,通过产品开发部样品的技术确认后,即转为批量供货,品管部在价格审定后,物控部可不必重新办理定点手续,按已定点厂家进行管理。
4.1.10贸易商所供的货品可免除质保体系现场审核。
4.1.11对因质量问题被暂停供货甚至停止供货的供方, 如再恢复供货按程序,可免去新开点基本情况调查。
4.1.12对A类件及大宗原材料,如温控板、电路板、发泡料等,必须经过批量试用,产品开发部出试用总结后,物控部才可以办理定点、进行批量采购。
4.1.13办理定点手续
4.1.13.1经资料评估、现场评审及物料样品确认合格后, 由物控部收集以下资料并备案:
a. 《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b. 《零部件送样确认报告单》
c. 《零部件、原材料小批检测确认通知单》
d. 《供应商审查评价表》
e. 《 供应商审核纠正/预防措施计划》
f. 《质量保证协议》
(略)
4.2.3供应商审核的范围
不需要对所有的供应商实施审核,一般原则上A类件及对质量影响比较大的大宗化B、C类原材料要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审核范围。
4.2.4 审核依据、内容及审核结果报告等流程按4.1.6执行
4.2.5供应商业绩综合评定
4.2.5.1供应商业绩综合评定频次
供应商业绩综合评定由品管部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4月份中旬完成对第一季度的评价,7月份中旬完成对第二季度的评价工作,依此类推,每年一月完成全年的评价,对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
4.2.5.2供应商业绩综合评定方法
a)具体按照附录A《供应商业绩综合评定方法》进行。
b(略)
4.2.6供应商评价结果处理
(略)
4.2.7不合格供方的处理
4.2.7.1品管部根据评定结果,对评为C级供方保持其供货资格的同时发函要求其改进,对D级供方及时淘汰处理。
4.2.7.2凡每年评为不合格的已定点供方,则对其进行停止供货或撤消供应点的处理。
4.2.7.3特殊情况,经执行副总裁批准后可特殊处理。
4.2.8 供应商动态管理
(略)
4.2.8.3 供应商质量考核管理
供应商供货质量考核按附录B:《供方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实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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