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很普遍由于班期问题导致不得不OMIT港口产生附近的T/S FEEDER费用,解决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船公司会提前告知合作方将会OMIT某个港口,你们需要提出转驳费用由他们支付否则不要同意这样的跳港,一般情况下船公司会同意支付这笔费用。
2:如果没有和船公司约定需要他们支付这笔费用的情况下,看看你们合约中是否约定班期的延误产生的附近费用是怎么分配的。船公司也会同意支付这笔费用的。
3:如果你支付了转运费,可以提出声明要求退还这笔费用。
各船公司从广州黄埔到深圳的驳船费是多少?
不同船公司不同价格
黄埔驳船费:
MSK:USD95/120
SAF:USD95/120
PIL:USD50/100
CMA:USD25/50
NYK:USD50/100
包柜报关要以国际中转的方式报,为什么?
报关方式一般有三种:内河转关、国际中转、舱单互认(黄埔-南沙的很喜欢这样搞)
内河转关,和转关车一样,报关走驳船之后,在国内的二程大船码头还要做一次转关手续,这个转关手续会由船公司或者船代完成。
国际中转,柜子直接报关,到了香港或者深圳的码头(国际中转也有走深圳的),直接上大船走。
舱单互认,和国际中转差不多,在黄埔头程南沙二程的作业上,走“水上接驳巴士”的驳船,不需要转关。
包柜报关,绝大多数是瞒报、伪报、漏报的,如果采用内河转关,在做转关手续的时候,被查柜的几率比其他两种方式的要大很多(其实都有可能被查的,只是几率不同而已)。一旦查柜,查到有问题,负责报关的也许会被追查,就算不追查,客户也会纠缠不休。因为报关包柜,行规都是上了船就不管了,现在你内河转关,如果因为查柜搞出一堆问题,这种活不做也罢。
所以,包柜不是不能做内河转关,而是都不想做,都要求做国际中转和舱单互认了。
驳船是否合法,港口驳船到香港可以不做商检报关?
驳船本身不存在合不合法一说,看你怎么使用
从另外的港口到香港还是要做商检报关的,驳船只是一种运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