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宣传、管理、组织生产检验、并督促安全隐患的及时整顿。
安监局具体工作职责
1. 建立、完善并实施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并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 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该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工作动态,建立辖区范围内企业及其安全状态档案,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建立起安全信息完整网络。
3. 对该范围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并指导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监督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4. 负责该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5. 对该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许可证管理。
6. 负责该范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企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报告区域范围内发现的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8. 对管理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及善后处理工作。
9. 制定区内安全生产中长期和年度规划。
10. 向上级汇报工作、完成上级的工作任务,并且接受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
第一文库网.第一文库网[引用时间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