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突遇暴雨或大风时,在应急车道短暂停留是否违章?在高速上行驶突遇大暴雨的情况,在应急车道暂时停留按理说是不算违章的,但一定要分地区、分执法尺度、分人;遇到比较包容的肯定没问题,而遇到比较严苛的就不好说了;比较交通法对于应急车道的定义太过于模糊,所以最终解释权还是看执行人,说您违章也没有办法,毕竟定义太模糊!不过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判您违章的,因为毕竟大暴雨已经令您惊慌失措了,如果继续行驶恐怕会造成恶性事故,所以这也算是紧急事件,而现在都提倡人性化执法,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真是大暴雨,您占时停留应急道是没有问题的!
分享一个鄙人亲身的经历吧,希望可以给一些跑高速经验不足的朋友提供帮助,前几年鄙人在高速公路上遇大暴雨,大到雨刮子开到最快也不行,前档结成了水帘子;由于恐惧本能的降低车速(这个时候倒不必担心被追尾,因为大家都害怕、都降低车速),由于能见度目测已经不足30米了,鄙人将雾灯、双闪全部开启了(双闪该用就用,交通法规定,只要能见度低于100米时,就必须开启双闪),勉强的行驶了一会,但车速太慢了,不光鄙人慢,大家都很慢;当时距离目下道口貌似还有很远,鄙人以不足10KM的速度蠕行实在是受不了,尤其是担心会涉水行驶,就寻思着找个地方休息会、缓解下紧绷的情绪,就这样没走多远看到路边应急车道上有序的停了一长队的车子,都在应急道上避雨(全部开双闪),鄙人心中窃喜,马上也靠了过去,开到队伍的最前方的应急车道处停车,同时打开了双闪,结果越来越多的车加入这个停车队伍;后来有巡视的警官告知大伙,雨下了立刻离开,别的并未多说什么;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最担心的就是恶性事故,这种情况下谁也不会盯着占用应急车道的不放的,因为更需要优先去处理的事情太多了!
所以一般在高速上遇到特大的暴雨,首先要想到的就是保命,怎么能保命就怎么干!既然在暴雨中行驶风险极大,那么咱们选择在应急道上应急避雨就是合理的(注意,一定是应急避雨);从道理上讲,应急车道的合理使用中包括身体不适,而我们的眼睛是身体的一部分对吧?当我们的眼睛由于暴雨导致视物不清、甚至无法视物时,那么就等于眼睛不适,眼睛不适了不就等于身体不适嘛,只要身体不适就可以使用应急车道;我们上应急车道是因为眼睛看不着东西了、不适了,这么说就比较合理合法了!而一般情况下,在出现这种大暴雨天气下,很少有人会处理占用应急车道的问题,还是那句话有更急迫的事情等待处理,谁有闲心管是不是在应急道上停车?况且停车也是因为眼睛看不清路了,属于身体不适,身体出现状况选择在应急道上停车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