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渔养船更新改造有关规定
回答:
按照《山东省渔业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方面对于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以及三角虎网等渔船是有着明确规定的,从2021年开始,它们便不再享有补贴;至于渔业补贴项目的话则包括了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渔船全损互助保险的试点区域则包括了山东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和海南省等重点区域;
第二方面的补贴则是水产养殖业,养殖基地补贴,税收优惠和渔业贷款贴息等都是为渔民准备的,只是这些政策并不是所有地区都享有的,
2. 关于加强老旧渔船管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84号)
《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10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郭树清2015年1月9日
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渔业船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水域内渔业船舶的设计、制造、维修以及在本省登记渔业船舶的航行、作业、停泊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渔业船舶管理实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推行船型标准化、装备现代化、经营组织化和管理信息化。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渔业船舶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渔业船舶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协调解决渔业船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和管辖水域内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载客、载货等营业运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气象、国防科工、海事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渔业船舶管理的相关工作。
渔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渔业村(居)民委员会和渔业经济组织应当明确相关机构或者人员,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章 制造、改造与维修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使用标准化渔业船舶,提高渔业船舶安全适航性,促进渔业船舶节能减排。
禁止建造、使用不符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和标准的水上漂浮物从事渔业生产。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业技术机构,具体从事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设计图纸、技术状况的审核工作。
第八条 渔业船舶制造、改造单位应当按照渔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制造、改造渔业船舶。
禁止擅自改变渔业船舶主尺度、吨位和主机功率。
第九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制装渔业船舶标识。渔业船舶标识包括船名、船籍港、船名牌和电子身份标签。
禁止遮挡、涂改或者毁损渔业船舶标识。
第十条 除船舶修造厂外,不得在渔业港口内进行渔业船舶建造、船体改造和大修、中修等活动;从事其他维修活动的,应当在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
第三章 航行、作业与停泊
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和作业:
(一)渔业船舶证书齐全、有效;
(二)消防、救生、通讯等法定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三)船员配备符合配员标准,船员持有有效证书;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载或者不合理装卸货物;
(二)擅自载客或者从事货物营业运输;
(三)超过核定航区航行或者作业;
(四)擅自改变作业性质或者作业类型;
(五)使用国家禁用的渔具或者捕捞方法;
(六)收购或者运输违反禁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
(七)涂改、伪造、冒用或者出借渔业船舶证书或者渔业船员证件;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 渔业船舶航行、作业、停泊,应当遵守号灯、号型等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渔业船舶从事涉外生产作业,应当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的渔业协定。
第十四条 44.1千瓦以下的捕捞渔业船舶从事水上作业的,应当编队生产,并保持通信畅通。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船舶经营人根据安全需要组织渔业船舶编队生产。
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关闭、拆卸、损坏、转借或者转让;
(二)删除船舶行驶轨迹记录;
(三)变更识别码;
(四)其他逃避监管的行为。
第十六条 渔业船舶进出渔业港口,应当向港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接受安全检查。
渔业养殖船和十二米以下的小型渔业船舶,可以办理有效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签证;在海上连续作业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或者连续六个月以上以同一签证机关管辖港口为经营地的渔业船舶,可以办理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定期签证。
第十七条 渔业船舶应当在已认定的渔业港口停泊、卸货和补给。除防避台风等紧急情形外,渔业船舶不得进入未经认定的渔业港口。渔业船舶进入渔业港口后,应当分区停泊,留有疏散和防火通道,留足值班人员,并采取有效的防风、防火等安全措施。
禁止在渔业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捕捞及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第十八条 法定休渔期间,渔业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在船籍港停泊,并不得擅自离开船籍港或者转移停泊地点。因维修等原因需要到其他渔业港口停泊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按照规定向船籍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办理船舶转移手续。
船籍港容纳渔业船舶能力不足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就近渔业港口供渔业船舶停泊。
第十九条 养殖渔业企业可以在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海域使用证的养殖水域内,利用自有渔业船舶从事旅游休闲垂钓活动。
第二十条 渔业船员临水作业应当穿着救生衣,吊装作业应当佩戴安全帽。
禁止酒后驾驶渔业船舶。
第二十一条 因船舶所有权转移或者行政区划调整导致船籍港改变的,自渔业船舶登记注销或者渔业船舶登记档案移送之日起,渔业船舶属地管理责任发生转移。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渔业船舶信用评价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渔业船舶的信用情况。
第四章 事故应急与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和完善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渔业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四条 渔业、海事、公安边防、水利等部门和机构在收到大风、海浪、海冰等灾害信息后,应当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告知渔业船舶上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在港口内的渔业船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风力五级以上,非机动渔业船舶不得出港;
(二)风力六级以上,44.1千瓦以下渔业船舶不得出港;
(三)风力七级以上,294千瓦以下渔业船舶不得出港;
(四)风力八级以上,所有渔业船舶均不得出港。
内陆水域的渔业船舶抗风等级相应降低一级。
老旧渔业船舶抗风等级在前两款规定的基础上相应降低一级。老旧渔业船舶具体船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第二十六条 在港口外的渔业船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大风蓝色预警,44.1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立即返港避风;
(二)大风黄色预警,294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立即返港避风;
(三)大风橙色或者红色预警,所有渔业船舶立即返港避风。
第二十七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在收到大风红色预警信号时,应当立即将渔业船舶上的所有人员转移上岸。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渔业船舶船上人员转移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十八条 除特别重大事故外,渔港水域内船舶及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其他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渔业船舶与非渔业船舶之间在渔业港口水域外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事故指标控制制度。控制指标由省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渔业生产实际风险情况核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渔业船舶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实施渔业船舶检验的;
(一)不依法履行检查职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予以查处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收费依据或者违反标准进行罚款、收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改变渔业船舶主尺度的;
(二)建造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和标准的水上漂浮物从事渔业生产的;
(三)擅自改变作业性质或者作业类型的;
(四)收购或者运输违反禁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的;
(五)超过核定的航区航行或者作业的;
(六)在渔业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捕捞或者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的;
(七)法定休渔期间未按照规定在船籍港停泊或者擅自转移停泊地点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超抗风等级作业或者未按照规定转移渔业船舶上的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渔业船舶证书不齐全、渔业船员配备不符合标准或者涂改、伪造、冒用、出借渔业船舶证书或者渔业船员证书的;
(二)消防、救生、通讯等法定安全设备配备不齐或者失效的;
(三)未按照规定制装或者遮挡、涂改、毁损、渔业船舶标识的;
(四)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的;
(五)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进出港签证或者进入未经认定的渔业港口停泊、卸货补给的;
(六)超载或者不合理装卸货物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在渔业港口内维修渔业船舶的;
(八)未按照规定编队生产的;
(九)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吊装作业未佩戴安全帽、酒后驾驶渔业船舶或者停泊时未留足值班人员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1989年12月25日发布的《山东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鲁政发(1989)155号)和2001年8月16日发布的《山东省沿海水域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2号)同时废止
3. 渔船更新改造标准船型
选址。租赁合同。
向工商注册,标明制造船型。所造船长度,马力,吨位,船舶类型如渔船,货船,油船,快艇,内地养殖船都有限制。
对公帐户。
税务登记。、制造小型船只需要办理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2、具有法人资格以及与申请船舶生产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4. 十四五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2021年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在重庆召开。腾讯主要创始人、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发起人兼荣誉理事长陈一丹发表演讲,探讨“公益数字化”的目标和使命。“公益的痛点将是社会进步的起点。”他表示,公益行业踏入历史性新征程之际,希望更多公益伙伴们携手发展,数字共建,公益流深。
附演讲全文:
数字共建 公益流深
尊敬的各位领导、公益同仁、媒体伙伴、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非常高兴今年能回到线下与大家见面,相聚于重庆这座人杰地灵的城市。近年来,重庆在乡村振兴、公益数字化等领域举措频频,本届峰会能来到这样一座热情似火的城市举办,我们深感荣幸。
物理的距离可有远近,大家执着公益的热心,却始终紧密地连接。去年夏天的线上峰会,虽然未能面对面,但那时的我们已然察觉:在疫情等客观挑战下,众多公益组织正在互联网等技术助力下快速进化,提高项目的透明度和执行效率,巩固与施益方和受益方的信任连接。如今,站在2021年的节点回望战疫,我们则更加强烈地感受到:公益力量正借由互联网,加速流淌至社会所需的方方面面,滋养到越发广阔的人群。
以腾讯为例,我们看到,抗击新冠疫情期间,腾讯第一时间设立了15亿元专项“战疫基金”和1亿美元“全球战疫基金”,其中2亿元专门提供给服务商和开发者,帮助超过1000家机构快速开发疫情服务小程序,解决了民生痛点;腾讯的防疫健康码在诞生一年内总计迎来了超过650亿的访问量;迅速开放免费功能的腾讯会议则在2020年累计服务了超过3亿场在线会议;不久前,腾讯更明确提出“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战略,首期投入500亿元,用于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的各项领域。
2020年的“99公益日”,腾讯公益平台上的互动人次达到了破纪录的18.99亿,5780万人次的爱心网友通过互联网捐出了善款;其中,就在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热情质朴的“山城”重庆,募捐总额便高达3.35亿元。全平台募资则总计有30.44亿元;截至2021年4月,“腾讯公益”网络捐赠平台累计筹款总额超过117亿元,共计为9万多个公益项目提供了助力。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疫情之下,很多人基于朴素情感践行慈善,平台则将这份感性行为转化为理性、持久的习惯,为互联网公益行业乃至整个社会沉淀下宝贵的公益财富。当大众对互联网公益产品日趋熟悉,更大的命题也随之而来,摆到当下的我们面前:整个公益行业该如何进一步加速数字化?十四五规划更是明确提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慈善大数据平台,促进慈善捐赠和救助数据共享。在社会需要、民众期待之间,“公益数字化”成为了尤为明确的目标和使命。这与互联网公益多年来的探索既一脉相承,又充满了新的突破与发展。
第一、数字共建公益生态,要始终相信技术的力量、机制的力量、人的力量。
互联网公益以技术演进为驱动。中国互联网公益发展至今,其灵魂依然没有改变,核心驱动力是技术创新。如今的技术环境相较20年前,更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我们展望未来,公益行业要始终保持开放心态,技术浪潮呼啸而来,无论是哪种技术形态都可以探索出为公益所用的可能性。
互联网公益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建立信任机制,这是实践出来的道路。我们希望互联网能不断拓宽公益边界,完善行业生态,帮助解决效率、透明、公平、价值观等问题;我们也始终相信,无论互联网公益进入哪个领域,发展到哪个阶段,深入到哪种程度,信任和透明的机制建设始终是重中之重。
互联网公益以人的力量为根基。公益一直围绕“人”字展开,具有天然的社交属性。互联网公益让亿万网民自发自觉地成为公益活动的发起者、参与者和传播者。回顾互联网公益之路,便是一件又一件值得纪念的事件:第一笔移动支付小额捐款、第一次网络个人救助、第一款互联网公益条款…… 一个个技术产品上线,我们和合作伙伴的数字资源开放,互联网与公益携手,吸引更多企业和网友“一块做好事”,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了今天。我们看到的大数据,背后是一个个具体而生动的人,人的背后又是一颗颗火热的良善之心。善念可以激发,善心需要守护,互联网公益始终要以人为归依,以人的力量为根基,以人心向善为精神内核。
第二、关于公益数字化,我有三点畅想:
首先,基于互联网公益已开创的实践,我们得以预见:公益数字化的整体方向,必然意味着更多的连接、更丰富的生态和更大的可能性。
如今,在中国的不同互联网公益平台上,各公益团队得到公众积沙成塔般的支持:这其中,有年轻的巡江队员驾乘快艇游弋在深夜的长江,驱赶盗猎鱼船,守卫濒临灭绝的江豚;有公益组织常年关注崇山峻岭间的学校,为眼中闪光的孩子们带去书籍;还有机构将爱心投向亟需救助的罕见病患者。十多年前,这类公益组织因为得不到关注而处境艰难;直至数字化技术将它们与公众、公募基金会直接连接,崭新的活力与能量由此迸发。我们发现,数字化连接不仅能为公益组织带来资源上的帮助,更能拉动施益方深度参与所捐助的项目,加深对社会问题的理解,助力社会进步。
其次,提升公益数字化能力,既包括运用互联网提供的数字工具来提升自己;也包括潜移默化收获的自我迭代。互联网公益要持续建设透明度、数字化和生态效率。在这期间参与筹款的公益项目、进展披露都应用区块链技术。这些信息可溯源、可回查、不可随意更改,数据信息全程可追踪,从而保证每个公益项目都在阳光下运行。与此同时,致力于成为公益组织“数字化助手”的腾讯还推出了科技公益计划,开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直播、视频号、云服务等产品能力,帮助更多专业志愿者、志愿机构和公益组织。
最后,我们还可以畅想公益数字化的生态模式:慈善成为人人参与的公共事业。过往的尝试令我们思考,数字化应为公益行业构建起融合共生的崭新生态。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持续开放,促成更多连接。数据在未来不再仅由互联网平台存储,公益组织也将具备自己的数据能力。它们将自主分析怎样的公益服务能被用户接受,怎样的模式能持续聚拢爱心、解决社会难题。伴随数字化程度加深,公益行业将越发去中心化,越来越多的民众将被贴近他们的公益组织直接触动和感染。对于这个有望实现“人人公益”的善行圈,我们无比期待。
公益慈善行为从个人自发演化为组织化、结构化的公共事业,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大标志。公益发心于同情和怜悯,单纯依靠个体的情感冲动难以持久。只有通过组织化和结构化的方式,才能有效克服公益对情感冲动的依赖,令公益事业持久且有效。从陶朱公范蠡倾一人之力乐善好施,到聘请数十万工作人员、服务数千万大众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百花齐放,公益事业发生了质的变化。如今,能帮助公益行业更加专业化、透明化的数字技术,有望再将其向前推进历史性的一步。
诚然,投身这样一项浩荡深远的工作并不轻松,需要锲而不舍、静水流深,这也正是本次峰会的主题所聚焦的。今日,我们聚于长江之滨,迫切希望能听到各位行业同仁的真知灼见,探索公益的无限可能。毕竟,向善是人类永恒的天性,但如何向善却是人们在每一个时代都必须直面的独特问题。
“社会的痛点是公益的起点。”2015年第一届“99公益日”揭幕时,我曾有过这样的表述。伴随公益事业推进,我深刻体会到:“公益的痛点将是社会进步的起点。”公益行业踏入历史性新征程之际,我们真诚地希望更多公益伙伴们携手,数字共建公益生态,助力行业进步,为社会带来更多温暖与善意。
借此机会, 我也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昨日我们刚刚完成了新一届峰会组委会的选举组成。从开始到壮大,历届峰会的成功,都有赖于组委会机构的精心组织和行业的共同参与。交棒新一届,期望行业继续合作发展,数字共建,公益流深。祝愿本次峰会圆满举行,祝愿中国互联网公益的明天会更好!
5. 渔船更新改造方案
拟报废处置的渔船为非专业远洋渔船的,除按要求办理远洋渔船报废处置相关手续外,还需同时申请注销该船原有国内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包括所有权证书和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取消国内功率指标。
拟报废处置的远洋渔船已注销中国国籍的,应在境外报废处置。远洋渔业企业在申请办理更新建造渔船远洋渔业项目时,需提供远洋渔船境外报废处置承诺书。
6. 最新渔船更新改造政策
木渔船报废的新政策是:1.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助资金,2.补助资金根据船型大小和结构分级分档计算,3.船舶所有人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向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补助资金申请。
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的重点是老旧和木质渔船,不符合国家渔船检验标准且安全和防污染性能较差的渔船,以及对海洋渔业资源破坏性大的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等作业类型的渔船。
渔船报废拆解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助资金:
(一)持有合法有效渔船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纳入国家渔船管理数据库管理并实行定点拆解的渔船;
(二)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渔船报废拆解或处理手续,取得《渔业船舶报废、拆解或处理证明》原件;
(三)渔船所有人出具不利用报废拆解渔船指标制造渔船及不非法从事捕捞业的承诺书。
渔船报废拆解的补助资金,根据船型大小和结构分级分档计算。
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由船舶所有人向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向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补助资金申请。
7. 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标准
渔船报销,渔船的各种证件齐全、合法、有效 纳入国家数据库管理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每千瓦补助5000元,至于地方补助的资金多少,国家实行渔船报废补贴,补贴标准5000元/千瓦,部分地方政府也有补贴,各地方不同。其他细节也请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