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具体问题描述的不是很清楚。我将行业管理的相对情况做以描述希望能帮助到你。首先你驾驶的车辆属于旅游客车,也就是说其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旅游客运是吧?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条:旅游客运按照营运方式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
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旅游客运经营范围是定线的那么管理时是按班车的方式管理,你的营运必须是有线路的,不得随意更变线路或者在其他没有批准的区域经营。如果你的旅游客运是非定线,那么是按包车客运管理,包车客运分为省级、市级和县级,许可机关依次是省、市、县运管部门,如果你办理相应的包车牌照即可营运,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是定线旅游就属于超越范围,其处罚是和没有营运证一个道理,即是是非定线的,你的包车牌许可资质也要相符,不能是市级包车许可从事省际包车活动。关于你说的副卡,是不是指包车牌?如果不是包车牌而是随包车牌的一种附加证件,那么这个属于你们地方性政策,因为全国没有这个统一,我们这里包车是除了包车牌还要办理包车单的,当然如果包车手续过期那是不容许的,我具体没有见到你的证件,对你说的副卡在运输中起到什么作用也不清楚,我不能给你的情况定性。另外,作为营业性驾驶员的一切手续,你自己要按期审查,自觉办理,不能说自己的手续完善等管理部门通知你,营业性驾驶员应当在出车前检查自己车辆技术状况及手续,不能出了状况再说自己没注意或者没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