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装箱落海(1900个集装箱落海)

2022-12-08 16:18 点击:199 编辑:邮轮网

1. 1900个集装箱落海

在国际保险业务中,英国是一个历史最悠久和最发达的国家,英国伦敦保险协会(InstituteofLondonUnderwriters-ILU)于1984年成立,伦敦保险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s,ICC)对世界各国有着广泛影响,目前实行的是其1982年一月起施行的条款。  “协会货物条款”主要有以下六种:   (1)协会货物(A)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sA-ICC(A));   (2)协会货物(B)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sB-ICC(B));   (3)协会货物(C)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sC-ICC(C));   (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WarClauses-Cargo);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StrikesClauses-Cargo);   (6)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DamageClauses)。   其中,A,B,C是主险,战争险条款、罢工险条款和恶意损害险条款为附加险,前五种险可以单独投保,第六种险不能单独投保。   在上述六种险别中,险恶意损害险外,其余五种险别均按条文的性质统一划分为八个部分:承保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索赔、保险利益、减少损失、防止延迟和法律惯例。   一、条款(A)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条款(A)的承保风险大体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一切险,其责任范围最广,故协会货物条款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风险的概括式规定办法,即除了“除外责任”项下所列风险保险人不予负责外,其他风险均予负责。   (A)险的除外责任有下列四类:   1.一般除外责任   是指被保险人故意的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标的自然渗漏、重量和容量自然损耗或自然磨坏;由于船舶所有人、经营者、租船人破产或不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武器或热核武器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等。   2.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主要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装船时已知该船已经不适航,以及船舶、运输工具、集装箱等不适货的情况。   3.战争险除外责任   指由于战争、内战、敌对行为等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于捕获、拘留、扣留等(海盗除外)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漂流水雷、鱼雷所造成的损失。   4.罢工除外责任   指由于罢工、被迫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于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等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任何恐怖主义者或出于政治动机而行动的人所致损失、费用。   二、条款(B)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条款(B)的承保风险大体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水渍险,它比(A)险的责任范围小,故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列明风险的办法,即将其承保的风险一一列举出来。这种规定办法,既便于投保人选择投保适当的险别,又便于保险人处理损害赔偿。   (一)条款(B)的承保风险   条款(B)的承保是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其承保的风险是:   (1)归因于火灾、爆炸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害;   (2)船舶、驳船的触礁、搁浅、沉没、倾覆;   (3)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   (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   (5)在避难港卸货;   (6)地震、火山爆发或雷电;   (7)共同海损牺牲;   (8)抛货;   (9)浪击落海;   (10)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   (11)货物在船舶或驳船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任何整体的全损。   (二)条款(B)的除外责任   在条款(A)的除外责任基础上,条款(B)的除外责任还包括:   (1)海盗行为;   (2)恶意损害险。   恶意损害险是新增加的附加险别,承认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故意破坏行动所致被保险货物的灭失或损害。但是,恶意损害如果出于政治动机的人的行为,不属于恶意损害险承保范围,而应属于罢工险的承保范围。   三、条款(C)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条款(C)的承保风险较(A)和(B)都小得多,它仅承保“重大意外事故”的风险,而不承保自然灾害及非重大意外事故的风险,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   条款(C)的具体承保风险如下:   1.灭失或损害合理归因于下列原因者:   (1)火灾、爆炸。   (2)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   (3)陆上交通工具倾覆和出轨。   (4)在避难港卸货。   (5)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   2.灭失或损害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者:   (1)共同海损牺牲。   (2)抛货

2. 上海集装箱暂落

集装箱厂普工大多都是干体力活,因为做集装箱需要用大量的钢材,所以集装箱的普工无非就是做锯床,切割,焊接,油漆等之类的工种。

3. 集装箱 落海

在全球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其中有80%的货物进出口是依靠海洋运输来完成的。而以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为核心的国际运输货物保险,作为支持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航运业及风险管理的手段,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适应对外贸易的发展,各国都设有国际运输货物保险机构,并制订了相应的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是指保险人或保险公司在其保险单内所载明的,明确规定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即赔偿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条款。在我国国际贸易实践中,进出口货物的保险一般要求采用“中国保险条款”(chinainsuranceclauses,简称cic)。但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目前,在我国企业以cif价格条件对外出口时,有些外商也常会要求采用国际保险市场上通用的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s,简称icc)进行投保。为了达成交易,我国出口企业一般都予以接受。因此我们有必要对cic与icc险别的责任范围进行比较,这样既有助于我们掌握各种险别的精神实质,也有助于我们在工作中做好投保的选择。

一、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概述

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是根据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和1779年英国国会确认的“劳埃德船、货保险单价格”所制订,经多次修改后于1963年1月1日定型为“协会货物条款”(icc)。到1982年1月1日,为了避免命名与内容不符、易产生误解的弊端而改成现行的icc。该条款共包括6种险别:(1)协会货物条款(a)〔简称icc(a)〕;(2)协会货物条款(b)〔简称icc(b)〕;(3)协会货物条款(c)〔简称icc(c)〕;(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wcc);(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scc);(6)恶意损害险(maliciousdamageclause)。它们对世界各国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制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六种险别中,只有恶意损害险,属于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投保,其他五种险别的结构相同,体系完整。其中(a)险责任范围最为广泛,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风险的方式表明其承保范围。(b)险和(c)险都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表示其承保范围。战争险和罢工险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也可作为独立的险别进行投保。

二、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概述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我国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1963年伦敦协会货物条款,并参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分别制订了海洋、陆上、航空及邮包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以及适用于以上四种运输方式货物保险的附加条款,总称为“中国保险条款”(chinainsuranceclauses简称cic)。1972年曾修改过一次,到1981年1月1日又修订为当前的保险条款,目前在国内应用广泛。i

在上述各种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中,海运货物保险的险种最多。其险别按照是否能单独投保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基本险所承保的主要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损失与费用,分为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简称fpa),水渍险(withaverage或withparticularaverage,简称wa或wpa)和一切险(allrisks,简称ar)三种。附加险是对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大,承保的是除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外的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的损失。附加险只能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可加保,有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之分。

三、cic和icc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比较

如上所述,“中国保险条款”是按照1963年伦敦“协会货物条款”制定的,因此,cic和icc从总体上看大体相同,一般认为两者一一对应,即一切险对应icc(a)、水渍险对应icc(b)、平安险对应icc(c),战争险和罢工险也分别相似,投保时可以任选其一。但若仔细加以分析,两者也不是完全相同,对应关系的说法并不严谨,在投保(特别是有人坚持使用icc)时,有必要将两者进行详细的比较,注意其中的差异,以免错保或引起纠纷。

(一)两者总体上的比较

1.cic沿用了传统的分类形式,即以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表示基本险,附加险另文说明。风险承保范围从小到大、逐一列明,除外责任单独表示。icc则以“a、b、c”等系统命名方式将保险责任明显区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风险承保范围由大到小,承保风险采用排外式和列举式两种方法表示:icc的(a)险以承保所有风险减除外责任的方法表示,其他两险(b)、(c)逐一列明,在列明的基础上,再去除除外责任。

2.cic只有三种基本险可以单独承保(尽管近年来我国实践中也已开展战争险和罢工险的独保业务,但在条文形式上仍是如此),而icc的战争险和罢工险由于自成体系,根据条款规定,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也可以单独承保。

3.cic仅原则性地规定了“船舶互撞”条款的赔偿责任,而icc各险均特别指明保险人在赔付时有对被保险人此种索赔进行抗辩的权利,这样可以避免保险人因单方理算不清或“过失”而承担不应有的赔偿责任,反映出保险方在赔付时不仅要严格查明应由保险方承担的被保险方的最小损失,还要通过“双方有责碰撞”条款向索赔方抗辩的机会,将扩展赔偿的责任紧缩到最小限度。

4.icc将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迟延或绕道等情况与运输契约在目的地之前终止的情况区别对待:在前一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无须发出通知,保险责任自动继续有效;在后一种情况下,只有在被保险人及时将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责任才可以继续有效。cic对这两种情况没有区分对待,而是均需要被保险人及时将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保险责任才可以继续有效。显然cic的规定对被保险人不利。

(二)两者具体内容上的比较

1、cic平安险与icc(c)的比较

cic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货物的全部损失;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被保险人的施救费用;在避难港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卸货港所产生的特别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根据“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icc(c)险承保可合理归因于以下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火灾或爆炸;船舶或驳船遭受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在避难港卸货;共同海损;抛货等。

从以上所列的两者承保的责任范围来看,icc(c)险的实际保障范围明显小于平安险。这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说明:

(1)cic平安险承保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货物的全部损失,虽已明确指出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但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则赔。而icc的(c)险中对自然灾害和一般性的意外事故均未列入责任范围,即对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雷电”以及一般性的意外事故如“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贮存处所”所致的损失(无论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都是不予赔偿的。

(2)cic平安险负责承保装卸时所造成的一件或数件或整件货物落海而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而icc(c)险不承保货物装卸(避难港除外)时所造成的损失。

(3)在icc(c)险的除外责任中规定:对于由任何个人或数人非法行动故意损坏或故意破坏保险标的或其他任何部分不负赔偿责任。对“任何人”可以理解为包括被保险人及其他一切人的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都是不负赔偿责任的,被保险人如要获得此保障,需加保新附加险“恶意损害条款”。而cic的除外责任中规定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是不负赔偿责任的,说明我国条款仅限于被保险人(包括被保险人的代理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而对其他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是负责赔偿的。

2、cic水渍险与icc(b)的比较

cic水渍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icc(b)险承保范围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承保可合理归因于以下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火灾或爆炸;船舶或驳船遭受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船舶、驳船或其它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或接触;在避难港卸货;地震、火山爆发或雷电;共同海损的牺牲;抛货或浪击落海;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其它运输工具、集装箱或海运集装箱贮存处所;货物在船舶或驳船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任何整件的全损。

从总体上来看,icc(b)险承保的风险与cic水渍险并无明显的差别,但就其列出的承保风险责任来说,以下三点是必须注意的:

(1)在icc(b)险承保范围中规定:“货物在船舶或驳船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任何整件的全损”,说明它对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的整件全损负责赔偿,对部分损失是不予负责的。cic水渍险责任范围规定:“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说明cic水渍险对全损或部分损失都负赔偿责任,但对货物跌落岸上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2)在icc(b)险的除外责任中,与icc(c)险规定相同,“由任何个人或数人非法行为故意损坏或故意破坏保险标的或其他任何部分”不负责赔偿。如获得这些保障,同样需加保“恶意损害条款”。

(3)在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认定上两者不尽一致。自然灾害上,cic水渍险仅承保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和洪水造成的损失;icc(b)险除了承保地震、闪电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外,还对火山爆发、浪击落水和江、河、湖、海水浸染货物等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但又不包括类似于海啸、恶劣气候和洪水等范畴。意外事故上,icc(b)险除了包含cic水渍险范围外,还新规定了一项内容,即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3.cic一切险与icc(a)的比较

cic一切险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水渍险的各项承保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icc(a)险承保范围采用“承保除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所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其除外责任包括一般除外责任、不适航和不适货除外责任、战争除外责任和罢工除外责任四类。

通过分析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和icc(a)所列的除外责任后,便会发现一切险与icc(a)的承保范围确实相似。但若仔细研究,两者仍然是有区别的:

一方面,cic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总体上要大于icc的(a)险。虽然icc的(a)险条款承保保险标的损失和损害的一切风险,但其除外责任比cic条款要宽得多。在icc的除外责任中除了与cic的相同之处外,还特别提到了因船舶所有人、经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的破产或经济困境产生的损失、损害或费用;被保险人或者雇员有私谋时,船舶、驳船的不适航及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托盘等不适运;任何人的错误行为对保险标的或其组成部分的蓄意损害或蓄意毁坏;恐怖分子或出于政治动机而行为的人员造损等。另外根据英国《海上保险法》(因为icc受英国法律和惯例调整)55条“……由于与鼠害与虫害最相近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规定:icc的(a)险也不承保虫害和鼠害造成的损失。而我国的《海商法》和《保险法》并未有此规定,因此,一旦出现虫蚀鼠咬就有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因为cic一切险要负责赔偿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除外责任以外的所有风险。

另一方面,icc的(a)险的责任范围在以下几点又要大于cic一切险:(1)在(a)险的战争除外责任的规定中,将“海盗行为”排除在除外责任之外,说明(a)险对“海盗行为”的损失是负赔偿责任的。而cic一切险只有加保战争险时才对“海盗行为”的损失予以负责,如未加保战争险是不予负责的;(2)在承保抛弃损失时,icc的(a)险承保的范围包括共同海损抛弃和非共同海损抛弃造成的损失,而cic一切险只承保共同海损抛弃造成的损失。

4、附加险的比较

icc新条款的附加险只有三种,即协会战争险、协会罢工险和恶意损害险。而我国cic的附加险则分为一般附加险(11种)、特别附加险(6种)和特殊附加险(3种)。就两者同有的战争险和罢工险来说,其承保的责任范围并无实质性差别。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1)战争险在除外责任中对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武器造成货物的损失有些变化。修订的cic和icc都仅规定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武器等所致灭失或损害不负赔偿责任,但对由于非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武器等造成的灭失或损失必须负责。所谓“非敌对行为”主要指敌对双方以外的海轮遭受他们使用原子武器所造成的灭失或损害,保险人仍负赔偿责任。

(2)战争险和罢工险在除外责任中增加了一条“航程挫折”条款。该条款规定,由于战争或罢工原因而使航程受挫折导致货物未能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而引起的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协会恶意损害险是icc新增加的附加险,其承保范围主要是对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船长、船员等)的故意行为所致保险标的的灭失或损害负赔偿责任。但如果恶意损害是出于有政治动机的人的行为所致保险标的的损失,不属于本险别的保险责任。协会恶意损害险的承保范围在icc(a)的责任中已经包括,只适用于在icc(b)和icc(c)的基础上加保。

综上所述,一般流行的icc与cic相对应的说法是不够严谨的,不仅icc(c)险与平安险差别较大,icc(b)险与水渍险、icc(a)险与一切险也不完全对应。因此,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投保海运货物保险时,我们在坚持出口用cif,进口用fob的基础上应力争使用cic,但如果对方坚持使用icc时,则需注意两类保险的差异,谨慎确认自然灾害概括的范围及所造成的损失,根据货物、航线、航程、预期损失等情况仔细选择保险险别,切忌简单对应,以免真正损失索赔时因在条文上找不到依据而陷于被动。

4. 上海集装箱落海事件

一、海上货运险的基本险主要包括:三种基本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保险责任: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水渍险(胶合板,旧设备,化工品类,五金类)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所有普通货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 上海集装箱落水

大型集装箱船舶一般都有强大的主机功率,在最小允许用车(微速进或极慢车)的情况下,也有7~8 节的速度,有些船可达9节,前进一的静水速度12~13节,前进二有15节左右。而船舶从静态状况下开始用车,假如在5分钟内开到前进二,那么,船将在10分钟内达到10节以上的速度,如果在10分钟开到前进三,那么船约在15分钟达到其前进三的速度(我轮为19.5节)。因此,对船长来说,了解和掌握本船的操纵特性非常重要,也就能安全地,灵活地操纵船舶。

1.提速

在船舶离泊或起锚后,一般先用微速或前进一航行,待船进入航道或计划航线后再视情况逐渐加到一定的速度——安全航速。但为减少因横风、横流对船舶横移的影响,要提前使船舶达到一定的速度。另外,有引航操纵时,引航员一般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开到前进二、前进三。此时有必要提醒引航员主机功况和船舶速度。

2.减速

大型集装箱船的海上速度一般都在25节左右,在抵港前的减速,我的体会是提前备车,使主机从定速降到可随时操纵状态(一般需20分钟),然后在宽敞水域进行主机正倒车、舵机的操舵试验,确认操纵系统无误后再驶向引航站或锚地,根据其距离和时间控制船速。引航员登轮时,送引航员的小艇速度一般在7节左右,如距离引航员登轮点有3海里而此时的船速约15节时,此时因马上开微速进,这样在抵引航登轮点的船速就在7~8节;如为赶时间,快车驶向引航员登轮点, 在相应的减车后未能降到引航员登轮速度时,用舵减速是非常有效的方法。而进入锚地时的船速也应控制在7~8节较为妥当。当然,还应视当时的水流和风的情况做适当的调整。

二、抛锚作业

对于锚地的水深、底质、避风条件等是船长在抛锚前需了解的基本条件,而每位船长在抛锚前都想有一个适合本轮抛锚的最佳锚位,但实际上几乎不可能,因为港外锚地都是由港口当局指定的,加上船舶的密集度,因此,锚位不容船长自己挑选,只得在指定的锚位抛锚。进入锚地用车为微速进,船速在7~8节较为妥当,既可以把定航向,也可以控制船位,如顶流不需要掉头的话,在抵达锚位前1海里停车,待船趟进到离锚位约5链时,视风压情况使左舵(左舵20°~左满舵),待船头开始向左转后,离锚位约3链,船速在3~4节,即开后退一,观察船艏变化及GPS、RADAR和电子海图,在船速接近零时船艏也相应不动,此时下锚位最佳时机,然后待船速有微退约0.5~1节时停车松链,这样,在锚链松到5~6节入水(如水深在20米左右,正常气象海况下),船舶还有0.5节的退速,观察锚链情况,在锚链张紧时即开微速进,锚链一有松弛马上停车,抛锚完毕。此为理想的抛锚情况,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这样的机会。所以经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掉头抛锚

在宽敞的锚地,而且可供本轮掉头的足够水域,掉头顶水抛锚较为合适。首先选好锚位,用微速进船速7节左右接近锚位正横约0.6海里时用满舵向左或向右掉头(我轮的旋回直径约0.5海里),在用舵后船速迅速下降到4节左右,在接近顶流时停车并调整好船艏,此时船离抛锚点约2链 再开倒车,在船停住时下锚,其船位基本到达所选位置。不论用左锚还是右锚,抛锚时使用锚的一舷小角度受流,这样可避免锚链过球鼻艏。

2.顺流抛锚

在没有足够水域而又一定要在指定锚位抛锚的情况下,可以顺流抛锚,根据船契入角不同来估计船在抛锚后向左或向右掉头而使用左锚或右锚,向右契入是右舷受流,应用右锚较妥,抛锚后船向右掉头。根据本人的实际经验和对外国引航员抛锚操作的具体观测,顺流抛锚也是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情况是:用能维持舵效速度驶向锚地,备好锚后停车趟航抵指定点,在船速2~3节时便可下锚同时打倒车,抛锚后不需刹住锚链,随船向前松链,等到船停住时,锚链也应松到5节落水左右,然后停车,在水流的作用下船舶自然掉头,如水深在20米左右,而气象、水流较理想的话,抛锚作业也就到此可以了。当然,在不同的船速用车的情况也不同,我在温哥华和美国西雅图看引航顺水抛锚,他们是在船有4~5节时就下锚松链,同时用后退二或以上的车将船停住,掌握在船停、车停锚链也到位,恰到好处,完成抛锚。

3.抛深水锚

深水锚一般指水深在50米以上的抛锚作业,根据本人亲身体验和观测他人操作,抛深水锚一般都是用锚机直接松链,其方法有两种,一是在船有一定的前进速度约在2~3节的情况下随船的移动松链,同时根据船速的快慢,控制在锚链到位是将船停住;二是打倒车使船停住后松链,在船有一定后退速度(小于一节较好)时停车,锚链随船后退送到位,在锚链到位即将吃力时开一进车锚链有松弛的趋势时将船停住,抛锚完毕。

三、避让和转向

由于大型集装箱船具有快速特性,如果使用较大舵角避让或转向时,将会产生较大的横倾,若稳性较小,船速在20节时用10°舵角转向,十几秒后就会有近10°的横倾产生,再用反舵把定时,就会产生更大的横倾,不利于船舶安全。因此在避让或转向时一定要掌握好时机和用舵角度。

1.避让

大型集装箱船在海上高速航行时的避让,对掌握避让时机和会船距离有很高的要求。如二船相距8海里都是以24节的速度相对航行,那么,会遇时间仅需10分钟,为能有效地避让,此时就应该采取避让行动并验证避让效果。当然,最好在采取行动前用VHF与对方沟通,协调行动。一旦出现二船避让不协调时尚有纠正余地,如果再晚,会船距离过小,很可能会出现紧迫局面以致碰撞危险,安全会船距离保持在2海里左右。避让船舶强调早让宽让,对大型快速船的避让,我的体会是只有早让,才能做到宽让,这样可以避免使用大舵角避让,一般用5°舵角就可以达到避让效果,从而避免因转向造成船舶横倾。

2.转向

为使船舶保持在计划航线上,就要正确掌握转向的提前量和所使用的舵角,然而就我轮即4250TEU的巴拿马船型,转向一般在离转向点0.5海里开始使舵,观测转向角速度表,根据转向角速度,及时回舵、反向操舵把定航向。如果改向20°,则用5°舵角,在角速度达到10°/分后回到正舵,利用旋转惯性让船继续转向,角速度逐渐减小,在到达计划航向前5°反向操10°角,等到角速度为0时基本在计划航向上。现代化的船舶一般都安装有船舶转向角速度仪,船舶转向时,在驾驶台可以一目了然地掌握本船的转向角速度,如船以22节速度航行时用右5°舵角转向,那么,约在30秒左右,其转向角速度可达到20°/分。(在不同的装载、水深、风流及所转方向不同,在用同样舵角的情况下其转向角速度也不同,只有在亲身体会后才能找出感觉)。

四、大风浪时船舶操纵

众所周知,大风浪对航行船舶的危害极大,尤其是对快速航行的集装箱船舶,如果操作不当,极易造成船体损坏和箱子坠海事故。一般的集装箱船航速都在20节以上,其本身就有5~6级的船风,如果相对5级顶风航行,那么就有10级的相对风速,船舶就会上浪,对船体的冲击力已经不小了;如果有7~8级的顶风航行,其相对风速将有12级以上,这样风浪对船体及甲板货物造成很多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措施的话,极易造成船体损坏、集装箱浪损和坠箱事故。另外,如果偏顶风航行,那么正好使风浪正面冲击船首两舷的船体和舷墙,是受风浪的正压力,加上船艏的船体形状是呈倒三角,不易分解其所受正压力,因此,极易造成船首舷墙受损及锚机甲板凹陷变形,我司就发生过船首舷墙变形和艏防浪板受损的情况。因此,就本人的实际经验,顶风时,减速航行是减小风浪对船体的冲击力和避免船体、箱子浪损的最好方法,因为由于船首是三角形状,可以分解风浪对船体的冲击力。 对于减速到如何程度,应该看当时的风浪情况而定,一般减到船在受风浪冲击时,船舶没有急剧的抖动即可。

6. 上海港集装箱落箱

上海有四个港口。

1.上海港。

上海港位于长江三角洲前缘,居中国18000公里大陆海岸线的中部、扼长江入海口, 世界港口行业很著名,地处长江东西运输通道与海上南北运输通道的交汇点,是中国沿海的主要枢纽港,中国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口岸。上海市外贸物资中99%经由上海港进出,每年完成的外贸吞吐量占全国沿海主要港口的20%左右。作为世界著名港口,2013年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一,货物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宁波-舟山港。2015年前11个月集装箱吞吐量升3.33%至3347万箱。

2、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位于黄浦江西岸,靠近外滩,拥有880米长的黄金沿江岸线。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的国际客运码头面积约20000平方米,水深9-13米,可以同时停靠3艘豪华游轮,码头年通过能力达到100万人次,其主要设施布置在一个近50000平方米的绿地下面,而地上部分则为一个「飘浮」在绿化带上的不规则玻璃球体,在提供客运服务的同时,也成为黄浦江边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3、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

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位于上海吴淞口长江岸线的炮台湾水域,公司码头水域规划岸线总长1500米,一期岸线长度774米,建有2个大型邮轮泊位,同时可靠泊1艘10万吨级邮轮和1艘20万吨级邮轮。邮轮港于2008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10年4月27日成功试靠11.6万吨“钻石公主”号,2011年10月正式开港试运营,2012年接靠大型邮轮62艘次,2013年接靠127艘次,2014年接靠217艘次,2015年接靠283艘次,2016年已经达到500艘次。其现已成为亚太地区最为繁忙的国际邮轮母港,并已超越纽约成为世界八大邮轮母港。

4.上海内河港

上海内河港区按其功能可分为集装箱港区、干散货港区及特种港区(如化工港区、汽车滚装港区)。现有1155个内河码头,泊位总数达1836个,占用岸线约947公里,基本为企业或货主自有码头,使用效率低,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同时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通过“依据规划、分类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共集约化内河港区,规范企业码头,取缔无证码头,使码头的设置、使用、管理合法、规范和有序,提高码头装卸效率和土地、岸线等资源利用效率。

7. 上海集装箱倒短

天津港进出口业务比较多,港口内倒短的活儿也多,工作不错,而且收入可以

8. 上海集装箱沉船

上海中集宝伟集装箱厂上班危险系数不大,应该是相对安全的。

9. 上海暂落箱

跟个驾驶员出一次车就知道了,我以前就是集卡驾驶员

从调度室拿“设备交接单”上面有堆场地址,开车去堆场,每个堆场都有道口,拿“设备交接单”去道口办单子(有提箱费的还要付钱)道口会给出一个箱位,开车到箱位,(有的堆场吊机有电脑,到箱位等着就行,有的要把小票给吊机,也有的堆场有现场调度,他们用对讲机)吊机把箱子吊给你,你需要检查箱子有没有破,漏光,潮湿,如完好就把箱号写上再去道口,把你交接单拿回来就去门点吧。

进港更简单,设备交接单写着还箱点,你开车送去,道口会给你小票,上面有箱位,开车去,吊机落掉,OK,回家吧。

海关监管的箱子要带“白卡”

还有查验箱,动检箱,

你干干就知道了,有和我一起开车的,字都不认识一样干(得认识数字,字母)呵呵

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对了,首先要了解堆场,港区地址是关键,路熟

开集卡很苦的,我现在不开了,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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