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系统安全产管理规定(试行) 第章 总 则 第条 加强交通系统安全产管理预防减少事故发保障民群众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发展根据《华民共安全产》、《河南省安全产条例》等关律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事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预防主、综合治理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管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家监察、群众监督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员位设施齐全 第五条 各单位应采取种形式加强安全产律规安全产知识宣传提高职工安全产意识鼓励支持各单位进行安全科技术研究推广安全产管理先进技术完善安全产设施提高安全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 发重特产事故单位依照关律规规定追究事故单位责任员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改善安全产条件、预防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安全隐患、举报安全产违行等面做显著绩或者安全产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安全产工作领导依履行安全产监督管理职责及研究、解决安全产监督管理存重问题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安全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 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列职责: ()贯彻执行安全产律规针政策做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召安全工作议析研究安全形势防范各类事故发解决安全工作问题 (四)展安全教育培训推广应用安全管理新技术提高业员素质 (五)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六)做春节、五、十黄金周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中国预案 (八)查处重特安全事故追究关员责任 (九)组织安全产知识竞赛做安全产月等各项工作 (十)定期报告安全产情况及、实报告产事故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安全产管理第责任本单位安全产工作全面负责;管安全产工作负责安全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负责管范围内安全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条 关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行业安全产监督管理及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级管理机构报告安全产情况产事故同应履行列职责 ()海事管理机构 按照安全第、预防主、便群众、依管理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安全、序、畅通 1、建立水交通安全统监管制度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 2、负责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检查船舶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 3、负责船舶适航船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船舶污染水域防治监管管理工作 4、负责运输船舶安全监管工作船舶进港签证 5、负责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作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发事故水域及货物装卸、乘客比较集港口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加强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设施、船员通航安全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展水交通安全宣传督促港航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7、负责水通航秩序管理组织展水安全检查调查处理水交通事故 8、负责航道、锚、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现场安全监督秩序管理维护水游览区、水体育竞技区现场通航秩序 9、监督检查辖区码、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航道、调区、泊位水深情况 10、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航行、停泊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违行 11、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及现场监督 12、负责助航标志监督管理 (二)航运管理机构 1、负责水路运输单位安全资质审核关工作 2、负责水路运输单位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查处重客、货运输事故 3、负责危险化品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安全管理危险化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员、船员、装卸员押运员资质认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运政管理机构 1、负责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建立运输单位安全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产责任 2、制定运输企业安全产管理制度措施推行安全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产管理机制 3、严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业资格关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做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产资质审核、运输车辆安全资质审查业员资格审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源管理工作 4、定期召安全产例析、研究安全产情况并提相应措施 5、组织展安全产检查安全产竞赛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6、按照家关规定查处重特道路运输事故追究关员责任 7、做春节、五、十黄金周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保障运输安全 8、组织展培训工作定期各级领导安全管理员进行安全工作业务培训 9、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车辆静态管理态控制限度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 10、维护汽车站秩序监督汽车站做三品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11、及填报安全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 (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机构 1、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产监督管理工作纠施工违反安全产要求行 2、负责施工企业安全产许证初审 3、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项员考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项目负责、专职安全产管理员) 4、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产事故追究关员责任 5、受理公路水运工程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检举、控告投诉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1、认真履行职责依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安全畅通 2、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业单位安全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路施工单位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绕行标志或修建临便道保证车辆行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单位施工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求施工作业完毕应迅速清除公路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4、公路养护工作应按照规定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公路、公路桥涵及各类公路附属设施经处于良技术状态 5、定期养护公路桥梁进行检查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原标准应设置明显限载标志并及进行维修加固;经检测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应设置禁止通行绕行标志并及采取修复措施 6、公路标志、标线应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损坏公路标志应及予修复、更换;技术等原按修复、更换应设置临公路标志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实行安全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度交通主管部门应与所属单位负责签订安全产责任书并加强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安全产目标责任制安全产管理责任落实每基层单位、每环节、每岗位、每工作员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安排用于改善安全产条件进行安全产管理、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奖励等面经费并纳入度单位财务预算 安全产管理机构或部门应配备专用电、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必要办公设备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实行安全例制度 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安全产工作议每半至少召安全产工作议 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安全产管理员议每季度至少召安全产工作议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客运驾驶员每周例、货运驾驶员每月例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产管理工作议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议间、点、参加员、议主持、议议题、议定事项情况等 第十八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应辖区内交通系统安全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检查综合性检查专项检查两类检查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暗访主、行政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专家检查评价主检查主要内容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实、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每半应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重、重要段、根据级要求或视情节进行专项检查 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综合性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专项检查重点部门每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其内容包括:检查单位、检查间、检查员、检查项目、检查部位、隐患情况及要求等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能整改要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存严重事故隐患要达《停业整改通知书》提整改意见整改期限并由安全检查负责检查单位负责签字 整改仍具备安全产条件单位检查员应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原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安全检查所发现隐患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完毕检查单位应向检查单位写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能按期完整改任务应向检查单位提书面申请经同意按重新规定期限完整改 接检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检查单位应组织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仍安全隐患给予停业等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实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其内容包括:级检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复印件、安全隐患整改负责、整改措施、整改投入资金、整改效及整改扣具体监控(管理)负责等 第二十四条 安全产监督检查员要依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清廉洁检查单位应予配合拒绝、阻挠 第二十五条 具行政审批职责部门、管理机构依照律、规规定涉及安全产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核准、许、认证或者验收必须严格依照关律、规行业标准规定安全产条件程序进行审查;具备安全产条件批准或者验收通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安全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逐级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至少进行考核结优秀、合格合格三类 完安全产责任目标及考核合格单位要给予奖励考核合格予通报批评 安全产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统安全产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实行1000制900优秀900至800合格800合格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参加安全产月等安全做组织领导落实、案具体、保障措施力效明显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准确、全面报送各种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总结(春运、黄金周、重、安全产月、专项治理等)、事故报表、安全教育培训、典型材料、简报等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并实行专管理 安全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及安全产管理员情况、安全产规章制度、安全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情况、安全习培训宣传教育情况、安全议情况、安全情况、安全奖惩情况、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产管理经验等资料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产经营单位应业员进行安全产教育培训保证业员具备必要安全产知识熟悉关安全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条 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业员进行专门安全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技术特性 第三十二条 特种作业员必须按照家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岗 要建立特种作业员档案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定期教育教育相结合、专项教育普及教育相结合、理论习实际操作相结合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低于95%确保培训教育效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管安全工作负责、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应接受级部门组织安全培训具备相应安全管理知识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习培训宣传教育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间、点、参加员、举办单位、习内容、员签册、考试试卷及考核绩等 第五章 举报与奖励 第三十六条 建立安全产重事故隐患或违行举报奖励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信箱、电邮件址受理举报举报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举报予奖励 受理举报应举报事项、间、点、能存危害举报姓名、联系式等内容记录清楚 第三十七条 群众举报事项要及核实处理核实处理情况要形书面材料举报单位要认真整改举报事项并整改情况报查处部门 举报要求答复应受理举报10内予答复 第三十八条 举报关情况要严格保密向举报单位社泄露举报情况打击、报复举报单位或员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构犯罪移送司机关依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举报范围包括: ()具备律、规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产条件进行产经营; (二)未取相应资质资格或具备安全产条件事危险化品运输; (三)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依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投入使用; (四)未业员进行安全产教育培训安排岗作业;特种作业员未持证岗作业; (五)发重、特事故事故单位或者关员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拖延报; (六)其安全产重事故隐患或违行 第四十条 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给予举报100元500元奖励 第四十条 举报事项调查属实应及通知举报领取举报奖金 举报者凭本效证件指定部门领取奖金;委托代领奖金代领应示本举报者效证件领取奖金期限月逾期领按领取处理;特殊情况能按领取须具相关证明 同事项举报奖励奖励象首先举报者 第六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发安全事故应迅速采取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员伤亡财产损失单位力抢救应立即请求近救护、医疗单位及关部门救援 严禁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及、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隐瞒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发重伤及事故应2内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发死亡1及事故应4内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发死亡3及事故应6内报省交通厅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按照关规定及向民政府或安全产委员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间、点、事故经、伤亡数、事故原、事故发采取措施等情况 事故具体情况调查清楚书面补报事故详细情况 第四十四条 发员伤亡事故关员应赶赴现场调查事情情况汲取事故教训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按照四放(事故原查清楚放、事故责任者处理放、整改措施落实放、教训汲取放)原则析事故原查处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发 重特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2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道路、水交通安全管理车辆、船舶具体要求 本规定适用全区机车辆船舶 本规定引用律标准:《道路交通安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车辆驾驶、行、乘车及与道路交通关单位都必须遵守华民共《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细则》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2)严禁超速行驶、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超车、违章停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违章超载、酒驾驶、逆向行驶及驾乘两轮摩托车戴安全盔等违章行 3)严禁《道路经营许证》事营业性公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驾驶员培训严禁《营运驾驶员业资格证》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严禁货运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非客车辆营运载客 4)农机部门要加强拖拉机(变型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整治 5)事故发段公路管理部门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标线健全公路路口信号灯或让行标志 6)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产责任制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严禁疲劳驾驶严禁技术性能符合要求营运车辆参加营运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输 7)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监管严重违反交通司机车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驾驶资格并通知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停止或取消其营运业资格 8)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家喻户晓、皆知、严格遵守展交通安全四进即:交通安全进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加强提高车主、业主.、驾驶员群众遵纪守意识文明交通素质 3.21.3水交通安全管理 1)水交通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确保水交通安全 2)严禁船舶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严禁短途证客船运输、非客船载客运输严禁船舶带病运行严禁船舶恶劣气营运冒险航行 3)取缔船舶证书、船名、港藉标识船舶打击三船舶非运输 4)渡口设置单位必须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按规定办理《渡口设置许证》、《渡口登记证书》、《渡口检验证书》《渡工(船员)证书》事渡运严禁证渡运 乡镇船舶必须遵守《江西省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同乡、镇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5)水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水、水施工作业安全监管整治水域通航环境严禁占用航道捕捞、养殖、采砂、淘金等行 6)取缔非滩涂造船及打击新现非滩涂造船场点 7)水交通安全执检查四客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 检查内容: (1)关船舶证书否齐全、合格效、船证相符 (2)船舶否超载乘客 (3)船舶否核定航线渡运 (4)船员证书否合格效、证相符船舶配员否符合规定 (5)船舶经营资质否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 (6)否超载运输 (7)加强水运输业员《安全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规宣传、教育、培训强化业员律意识安全技能散装液货船员应通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特殊培训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准岗作用 3.22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定 3.2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具体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旅游景区 3.22.2 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岗位安全职责 3.22.3 建立景区安全检查制度;进行贯彻执行家安全规政策情况、景区安全管理、安全条件、存隐患等面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各级领导、部门、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岗位安全技能面进行检查; 2)景区环境、标志、安全设施面进行检查; 3)由企业领导组织采用座谈析、项目照式企业安全机构、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进行经性安全检查外每应定期进行2―4群众性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 5)展安全检查必须明确目、要求具体计划检查要台帐记录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现隐患及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能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训教育规定》要求进行特殊工种必须按《特种作业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规定经考试合格执证岗 3.22.5 景区内潜危及游客安全域、通道要设明显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危险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保证游客安全 3.22.6 景区内缆车、高架索道等设备必须符合关安全标准并应经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3.22.7 要制订突发安全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能发旅游安全事故制订相应援救措施景区内应备用应中国药品便能及游客提供帮助 3.22.8 景区必须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景区进行经性巡查发现安全素、安全隐患及报告管理部门并应及采取效措施排除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景区环境必须清洁、干净及清除旅游垃圾保护景区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