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清平山轮(日清轮船公司)

2022-11-28 15:06 点击:177 编辑:邮轮网

1. 日清轮船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市区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城市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建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市容环卫管理的相关工作。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市容环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市容环卫行业市场化进程。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市容环卫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公众媒体,应当加强市容环卫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市容环卫意识和公共道德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卫的权利和爱护市容环卫设施的义务,对损害市容环卫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市容环卫责任

    第七条市容环卫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卫责任区是指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及管理范围。

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卫工作。

    第八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卫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下列市容环卫责任区的市容环卫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公共水域、公共厕所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

 (二)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商店、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证券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地铁、轻轨、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始末站点及其管理范围,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穿城公路、城市隧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六)城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岸线,由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七)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八)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场地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市容环卫管理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保税区、科学园区、独立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十)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厂矿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市容环卫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确定并予告知;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确定并予告知。

    第九条市容环卫责任区应当符合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市容环卫责任人对在市容环卫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市容环卫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提请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查处。

    第十条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市容环卫责任。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卫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并对其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容环卫责任人可以将责任区内的具体工作委托市容环卫作业企业承担。

第三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十一条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并按照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规定定期清洗、粉刷;

   (二)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设计风貌、色调;

  (三)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的高度;

   (四)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上安装窗栏、空调外机、遮阳栅,应当统一规范并保持其安全、整洁。空调外机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二米。

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十二条对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修或者改建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需要与街道分界的,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水池、草坪等隔离,并保持整洁、美观。出现损毁、污染的,应当及时修复、清理。

    第十三条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容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道路平整,路牙以及无障碍设施完好;

 (二)立交桥、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整洁、完好;

 (三)道路和桥梁上设置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隔音板和照明、排水等设施整洁、完好;

 (四)在道路、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置的交通、电信、邮政、电力、环境卫生、消防、供水、燃气等各类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并保持整洁。

  前款所列设施出现损毁、污染的,所有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或者清洗。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禁止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道路。经批准挖掘道路进行施工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延长工期,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沿街和广场周边的商业、饮食业以及制作、加工、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管、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第十六条在城市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不得抛撒废弃物。车身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停放,排列整齐。

    第十七条户外广告应当统一规划,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保持安全、整洁、完好。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标牌和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第十八条在户外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在规定的地点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发生损毁、污染的,应当及时更换;到期应当及时撤除。

    第十九条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

    第二十条建筑物、构筑物、广告设施以及道路、广场、绿地等设置夜景照明设施的,应当符合夜景照明规划。

    夜景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整洁、完好,并按照规定开闭。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

 (四)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乱丢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废弃物;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和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渣士,采取措施防止扬尘和污水污染周围环境。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当保持整洁。竣工后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十三条收购废旧物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对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防止污水、废油或者废弃物污染周围环境。

    第二十四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油、废液等污染周围环境。

    车辆清洗站点的污水应当集中排放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当除油,污泥应当落实消纳场所,妥善处理,不得乱堆乱放。

    第二十五条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应当定时清扫、保洁。城市绿化管理养护单位应当保持绿地整洁。

    维修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清疏排水管道,栽培、修剪草坪、树木、花卉,打捞河道漂浮物,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堆乱放。

    清运垃圾、粪便,接收船舶垃圾、粪便,以及进行水上航行和码头、船舶装卸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设区的市市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

    第二十七条城市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或者贮(化)粪池。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的收集、运输,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负有清掏粪便责任的单位应当及时清掏,对清掏的粪便应当密闭运输,并倾倒在指定的消纳场所。

    粪便外溢时,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市容环卫作业企业及时清除、疏通,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士。

    因建设施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不得倒入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站。居民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垃圾,应当堆放在指定的地点。

    第三十条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士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场所自行清运或者委托市容环卫作业企业清运。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抛撤滴漏,不得车轮带泥行驶。

第三十一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

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城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分类投放设施。

    第三十二条市容环卫作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自行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应当向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报处置方案,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第三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加强监管,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并征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确定的规划方案,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不得将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移作他用。

  第三十六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建设标准和环境标准,遵守相关操作管理规范,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不符合环境卫生标准的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责令其提出改造方案,限期整改。

  第三十七条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集散地和各类船舶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设置垃圾、粪便收集容器。

  第三十八条按照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以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九条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占用、迁移、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

  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前提出迁建方案,报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章市容环卫作业服务

    第四十条市容环卫作业服务推行市场化。

  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环卫作业企业。

    对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服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减免税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四十一条市容环卫作业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金、技术、人员、装备等条件。

    第四十二条市容环卫作业服务项目的承揽单位,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或者责任单位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确定。

    第四十三条市容环卫作业企业进行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应当遵循市容环卫专业作业规范和有关合同的约定,达到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第七章监督、投诉与奖励第四十四条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市容环卫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依法对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第四十五条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单位和个大提出的涉及市容环卫方面的申请事项,应当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六条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

    市容环卫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

   (二)收缴罚款未出具专用收据;

   (三)打骂、侮辱当事人;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理或者侵占当事人物品;

   (五)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对市容环卫违法行为或者市容环卫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有处理结果的,还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保密。

    第四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投资、公益捐赠或者义务从事市容环卫事业贡献突出的;

 (二)在市容环卫事业的宣传和科研方面成绩突出的;

 (三)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

 (四)制止、劝阻和举报市容环卫重大违法行为成绩突出的。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市容环卫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经营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决定暂扣的,应当出具暂扣清单,要求违法行为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经营设施的,责令拆除违法经营设施;

 (五)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六)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使用通讯工具从事上述行为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可以建议有关单位暂停其使用通讯工具。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乱倒垃圾、粪便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收旧、车辆清洗、维修、饮食等单位或者个人污染环境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在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区域,将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垃圾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者任意排放、遗弃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五)在露天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在设区的市市区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的,按照每只(头)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七)饲养笼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八)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以及其他临时环境卫生设施,致使扬尘、污水等污染周围环境的,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九)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运输工程渣土、砂石、泥浆及流体废弃物的车辆,沿途泄漏、抛撒,或者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组织作业单位及时清除,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占用、迁移、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卫生设施损毁或者丧失使用功能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可以处以应建配套设施工程造价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未建的配套设施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

(四)市场、车站、码头、船舶及摊主未按照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可以按照每日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五十四条侮辱、殴打市容环卫工作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市容环卫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2. 日本轮船公司

1.丹麦的马士基航运成立于1904年,总部位于丹麦哥本哈根,在全球135个国家设有办事机构,拥有约89,000名员工,在集装箱运输、物流、码头运营、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生产,以及与航运和零售行业相关其它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了一流的服务。集团旗下的马士基航运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承运输公司,服务网络遍及全球。

2.瑞士的地中海航运于1970年建立,2007年成为按照集装箱运力和集装箱船数量排序的世界第二大航运公司,业务网络遍布世界各地。70年代,地中海航运专注发展非洲及地中海之间的航运服务。至1985年,地中海航运拓展业务到欧洲,及后更开办大西洋航线。从投资规模已可看到地中海航运的热诚及其发展的速度。MSC在全世界有350个机构,28000员工255艘集装箱船。

3.法国达飞海运集团是法国第一、世界第三的集装箱全球承运公司。总部设在法国马赛的达飞海运集团始建于1978年。初期主要承接黑海地区业务,进入90年代后期,达飞集团不仅开通了地中海至北欧、红海、东南亚、东亚的直达航线,还分别于1996年、1999年成功收购了法国最大的国营船公司--法国国家航运公司和澳大利亚国家航运公司,正式更名为"CMA CGM "。

4.中国的长荣海运创立于1968年9月1日,成立之初,仅仅以一艘二十年船龄的杂货船刻苦经营,虽举步为艰,但长荣海运遵照着创造利润、照顾员工、回馈社会的经营理念,缔造了许多史上的佳绩;发展至今,共经营约150艘全货柜轮,不论船队规模还是货柜承载量皆位居全球领先地位。服务网络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服务据点多达240余处,所经营的远、近洋全货柜定期航线涵盖全球五大区块。

5.德国的哈帕劳埃德航运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班轮运输公司,成立于1970年,由1847年的哈帕格和1856年的北德意志劳埃德两个19世纪的公司合并的。赫伯罗特公司于1998年由旅途公司汉诺威收购,于2002年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6.中国的中远集运1997年11月1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运输,接受订舱,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物料、备件、伙食、燃油的供应及与海运有关的其它业务以及陆上产业,国内沿海货物运输及船舶代理。包括157艘集装箱船舶,运力达667970标准箱。在全球超过48个国家和地区的159个港口挂靠,经营76条国际航线、10条国际支线。

7.美国总统轮船原来是一家有150年历史的美国船公司,后来在97年的时候给NOL吞并,但还是用APL的牌子。创于1848年的太平洋邮船公司。一个半世纪以来,APL经历了激动人心的变革,从而跻身于世界五大航运和物流服务公司之列。1849 太平洋邮船公司的第一艘蒸汽机-加利福尼亚号于1849年10月6日由纽约出发,开始其巴拿马运河航线上的航行使命。

8.韩进海运作为韩国最大,世界十大船公司之一,以一只由200多艘集装箱船、散货船和液化天然气船组成的船队,运营着全球60多条定期和不定期航线,每年向世界各地运输上亿吨货物。

9.中国的中海集运 2003年1月13日成立业务覆盖范围为华东及长江三角洲等六省两直辖市,经营近、远洋集装箱运输货运业务和国内沿海的内贸集装箱运输代理业务。

10.日本邮船集运1885年成立,现为世界顶尖船公司之一。宗旨是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技术为客户担供物流运输服务。日本邮船株式会社从自我封闭中脱颖而出而成立的运输公司,如今已经跨洋越海,成为世界海运业重要的服务提供商之一。

3. 日清轮船公司仓库旧址

回答:为确保洞庭湖水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美观,2019年5月21日起,岳阳市环卫中心水域环卫所启动了为期10天的洞庭湖水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

该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渔政码头、北门渡口、岳阳楼景区等重点区域,主动捡拾岸坡垃圾,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劝导;保洁人员采取人工清捞和船舶打捞相结合的方式,对水面、岸坡、滩涂各类垃圾进行立体化巡回清理。截至目前,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共清理包括渔政码头、北门渡口陈年堆积废弃物在内的各类垃圾100余吨,所有垃圾都按照日产日清的原则进行了及时妥善清运处置。

该所所长王建青表示,此次整治行动,旨在落实岳阳市委关于北门渡口、渔政码头沿线综合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彻底清理洞庭湖沿线水域垃圾,进一步净化、美化城市公共水域环境。

该所将强化文明卫生劝导,杜绝乱丢乱扔乱倒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垃圾入湖;加强对责任水域的巡回保洁力度,最大程度消除视觉污染,确保集中整治有成效,垃圾治理绝不反弹。

4. 日新船公司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国内沿海货运、船货代理、实业投资等业务,同时拥有水泥制造、房地产、船员管理等3家独资企业,并参股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公司紧紧围绕“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把浙海海运发展为一流企业”的战略目标,发扬“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已形成以海运为主体,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发展的格局。经过多年的艰苦创业,已拥有和管理船舶17艘,总运力达100万载重吨。

公司一贯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奉行“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人才观,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造就了一支具有团结拼搏、能征善战、风雨同舟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5. 日清轮船公司官网

1、旅游交通

  a) 可进人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 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c) 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d) 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2、游览

  a)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 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 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d) 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e) 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符合GB/T 10001. 1的规定。

  g) 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

3、旅游安全

  a) 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 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c) 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4、卫生

  a) 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 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c) 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管理完善,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d) 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 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邮电服务

  a) 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b) 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人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 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d) 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e) 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

6、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 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c) 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d) 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具有本地区特色。

7、经营管理

  a) 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b) 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 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d) 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

  e) 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 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g) 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 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8、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a) 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

  b)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

  c) 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规定。

  d) 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e) 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 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g) 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人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隔离带。

  h) 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i) 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9、旅游资源吸引力

  a) 观赏游憩价值很高。

  b) 同时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

  c) 有很多珍贵物种,或景观非常奇特,或有国家级资源实体。

  d) 资源实体体量很大,或资源类型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优良。

  e) 资源实体完整,保持原来形态与结构。

10、 市场吸引力

  a) 全国知名。

  b) 美誉度高。

  c) 市场辐射力强。

  d) 形成特色主题,有一定独创性。

11、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3万人次以上。

12 、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高。

6. 日清轮船公司中方股东名单

中英《南京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中英、中法、中俄《北京条约》、中日《马关条约》等。

一、《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清廷原称“万年和约”,后世又称“江宁条约”、“南京条约” ,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2、《望厦条约》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中美《望厦条约》共34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为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

也就是说,英国通过鸦片战争获得的特殊权益,除割地、赔款外,美国全部获得,而且在许多方面危害中国更厉:

1、协定关税

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此为《南京条约》规定“协定关税”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的经济。

2、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

条约规定: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美国国民由美国领事等官员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

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别国国民发生争议,“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无权过问。由此,清朝对美国国民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

3、侵犯中国的领海权

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国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须“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国的美国商船,清朝无从统辖。

4、规定了12年后可以“修约”的条款

此外,条约还同样规定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如中国日后给他国以某种优惠,美国应一体均沾。

3、《黄埔条约》

《黄埔条约》(Treaty of Whampoa)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中法《黄埔条约》共36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有:

1、法国人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等。对法国人的家产、财货,中国政府负责保护,中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

2、中国将来如改变海关税则,应与法国“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

3、法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法国人与中国人或其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

4、片面最惠国待遇。

5、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4、《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1、中英北京条约

清政府与英国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条约,英方代表为额尔金伯爵。约文中英文共10页,条文主要内容如下:

清朝确认中英《天津条约》有效性;

清朝割让广东新安县(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给英国;

清朝增开天津为商埠;

增加中英《天津条约》的赔款至800万两;

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租买土地及兴建教堂;

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充当廉价劳工(苦力);

中英北京条约中割让的九龙半岛部分

中英北京条约中割让的九龙半岛部分

根据1985年《中英联合声明》,英国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零时将香港地区(包含香港岛,九龙半岛及新界)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政府于同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2、中法北京条约

清政府与法国于1860年10月25日签订条约,法国代表为葛罗男爵。约文中法文共27页,条文主要内容如下:

清朝批准中法《天津条约》,赔款增为800万两;

归还从前没收的天主教财产;

中文条约第七款明定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及建造自便,但法文版无此条;

清朝同意开放大连为商埠;

3、中俄北京条约

清政府与俄国于1860年11月14日签订条约,俄国代表为伊格那提耶夫伯爵。约文中俄文共43页。

清末副都统容山、吴大澄立中俄边界那字碑(东北烈士纪念馆藏)

清末副都统容山、吴大澄立中俄边界那字碑(东北烈士纪念馆藏)

在英法联军之役快将完结时,俄国声称自己之前对英国、法国调停战争有功,逼清政府签署这条约。当时咸丰皇帝出走热河,负责一切善后工作的奕䜣求和心切,就签署了中俄北京条约。条文主要内容为:

清朝承认1858年的《瑷珲条约》的有效性,并将原先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至海之地(包括库页岛以及不冻港海参崴在内)约40万平方公里归俄国所属,从此中国失去了东北地区对日本海的出海口;

规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宾达巴哈起经斋桑卓尔、特穆尔图卓尔(今伊塞克湖)至浩罕边界,“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为界;

开放张家口、库伦、喀什噶尔为商埠;

俄国在库伦、喀什噶尔设立领事馆。

中俄北京条约涉及的中国领土

中俄北京条约涉及的中国领土

两项条约划定了俄国和中国的现代的东部疆界。另外,条约中为中俄西段边界走向作出了原则规定,成为后来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分界基础,中国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卓尔南北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俄国。

5、《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

《马关条约》包括《讲和条约》11款,《另约》3款,《议订专条》3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2款,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从鸭绿江口溯该江抵安平河口,又从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画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划界线内。

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即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分界。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屿,亦一并在所让界内。

2、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3、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7. 日清轮船公司地址

万国建筑博览群群距今有100-120年历史了,其中上海总会大楼是上海外滩建筑群中的一座著名建筑,位于上海外滩2号。 上海总会(SHANGHAI CLUB)是英国在沪侨民的俱乐部,一个重要的社交场所,创设于1861年。1864年建楼。

建于1910年以前是国际海员俱乐部→ 东风饭店→纽约华尔道夫酒店。

外滩天文台

外滩天文台由西班牙建筑师阿托奴博(ATONOBO)设计,在全球仅有两幢,一幢就是外滩气象信号塔,另一幢在挪威。圆柱形的建筑雄伟挺拔,线条简洁,风格优雅。室内装饰采用16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均衡式风格,华丽气派,古典优雅。1993年10月,在外滩综合改造工程中,被整体向江边移动了22.4米,立于现址。

中山东一路5号:日清大楼

建于1921年,2006年被改造成高级餐厅。经过整修后的外滩5号,成为集世界国际著名餐厅、酒吧为一身的顶级综合消费楼。

中山东一路6号:中国通商银行建于1906年,2006年投资3000万美元改成了外滩6号,采取的仍旧是顶级服装品牌旗舰店加高档餐饮的模式。

中山东一路9号:轮船招商总局大楼建于1901年,现在是外滩唯一的独栋的单一时尚品牌(夏姿·陈服饰)精品旗舰店。

中山东一路12号:最早是汇丰银行大楼建于1921年,1999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斥资17亿元买下该大楼,建筑面积每平米7.26万元。

中山东一路13号:海关大楼

于1927年底落成,即现大楼,与雍容典雅的汇丰银行大楼齐肩并列,相得益彰,被称为汇丰银行的'姐妹楼'。

中山东一路14号:交通银行大楼1947建造。是外滩历史建筑群最晚建造的大楼装饰艺术派风格。现在为上海总工会。

中山东一路15号:上海外汇交易中心最初是华俄道胜银行大楼,后有中央银行、上海航天局在此办公,建于1902年

中山东一路16号: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原台湾银行大楼(台湾银行系日本独资)后中国农业银行入住解放后上海进出口公司在此办公,1926年竣工,1995年招商银行置换后入住

中山东一路17号:友邦大楼建于1921年曾经是上海最早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总部所在地,所以也被称为'字林洋行大楼'。1928年,施德的美资友邦人寿保险公司租用部分楼面,后于1947年撤离1996年5月,友邦重新进驻该大楼并更名为'友邦大楼

中山东一路19号: 汇中饭店大楼是和平饭店南楼1908年竣工,现为斯沃琪和平饭店艺术中心

中山东一路20号:和平饭店北楼(沙逊大厦)1929年9月5日新楼建成后取名华懋饭店(Cathay Hotel)。因沙逊家族是华懋饭店的投资者,故又名沙逊大厦。

中山东一路23号:中国银行大楼在上海外滩众多银行大楼中,中国银行大楼是唯一由中国人自己出资、自己主持设计、自己承包建造的大楼。中国银行建筑课长(毕业于英国建筑学院)陆谦受任设计师,聘请英商公和洋行外籍建筑师任顾问。华商陶记营造商承包。1941年建成,1946年中国银行迁入办公

中山东一路24号: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原横滨正金银行大楼,1924年建成。解放后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办公楼。1956年上海市纺织工业局迁入大楼办公。现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山东一路26号:中国农业银行原扬子保险大楼解放后,大楼改由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使用现中国农业银行。1918年--1920年建造

中山东一路27号:罗斯福酒店(原怡和洋行)

拉斐尔外滩27号是世界顶级婚礼会所品牌。1926年建成。

中山东一路28号:上海清算所中山东一路28号原格林邮船公司、怡泰大楼。中山东一路28北京东路2号钢筋混凝土结构,1922年竣工。解放后曾经是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现央行上海清算所成为28号的新主人

中山东一路29号: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原东方汇理银行大楼)1914年建成投入使用。是外滩万国建筑群中唯一一幢由法国人出资建造的大楼

中山东一路33号:半岛大酒店(原英国领事馆)该楼建于1873年,为典型的英国文艺复兴式2层砖木结构建筑,由英国建筑师克罗斯曼和伯依斯设计,占地38559平方米

上海市人民英雄纪念塔建成于1993年,她位于外滩黄浦公园内,在黄浦江与苏州河的交汇处。

闻名中外的外白渡桥(Garden Bridge of Shanghai )是旧上海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处于苏州河下游河口,位于黄浦公园西侧,架在中山东一路,东大名路之间的苏州河河段上。是一座全钢结构的桥梁1856年建成。

站在乍浦路桥看四川北路桥北的上海邮电大楼

礼查饭店(Astor House)1910年竣工。1959年以后改名为浦江饭店。礼查饭店坐落在黄浦江与苏州河交汇处,外白渡桥北堍东侧,今虹口区黄浦路15号。

上海大厦原名'百老汇'(Broadway的音译)大厦,1934年由英商所建。1951年5月1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改名为'上海大厦',

8. 日清轮船公司的买办

1.外滩1号 麦克倍恩大楼

麦克倍恩大楼→亚细亚大楼→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总部

建成于1913年。1966年前,英国壳牌公司和荷兰皇家石油公司的子公司亚细亚火油公司长期租用这幢大楼的底层。1996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总部入驻至今。

2.外滩2号 上海总会大楼

上海总会大楼→日军海军武官府→国际海员俱乐部→东风饭店

该楼建于1864年,是外滩著名的建筑。上海总会曾是英国在沪侨民的俱乐部,重要的社交场所。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总会被关闭。敌伪时期曾为日均海军武官府。解放后,上海市人民政府接管了这幢大楼,改建为国际海员俱乐部,大门上加装了挑出的大雨蓬。1971年改为东风饭店。

3.外滩3号 友宁大楼

友宁大楼→有利大楼→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外滩3号

建成于1916年,随即被华商保安、保家等保险公司联合租赁。租赁者于1922年出资重建。1953年,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租用该楼。2004年改建为高档购物消费场所“外滩3号”。这是英资公和洋行在上海设计的第一个作品,也是上海第一幢钢框架结构大楼。

4.外滩5号 日清大楼

日清大楼→招商局办公大楼→上海轮船公司→商务楼&高级餐厅

建成于1925年,由日资航运企业日清汽船株式会社和一个犹太商人合资建造。1990年代,海运局迁往东大名路新楼,2006年被改造成高级餐厅。

5.外滩6号 中国通商银行大楼

拍卖行→中国通商银行大楼→长江轮船公司

建成于1897年,原来是一家拍卖行,3层殖民地式建筑。因旁边的小路是元芳弄,所以该大楼也曾被称为元芳大楼。

外滩7号 大北电报公司大楼

旗昌洋行→电报大楼→新通商银行大楼→泰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建成于1908年,原是旗昌洋行的产业。该楼的设计者为英资通和洋行,是一幢典型的文艺复兴式风格的大楼,横、竖三段式手法处理十分明显。

7.外滩9号 招商局大楼

旗昌洋行大楼→招商局大楼→名牌店

19世纪远东最著名的美国资本企业旗昌洋行于1846年将总部迁至此地。1877年,旗昌轮船公司,连同在外滩9号的办公室大楼卖给1873年成立的受李鸿章保护的中国官商合办企业轮船招商局。现已成为夏姿上海旗舰店。

8.外滩12号 汇丰银行大楼

汇丰银行大楼→市府大楼→上海市档案馆

大楼由著名的英资建筑设计机构公和洋行设计。是远东最大的银行建筑,仅次于英国的苏格兰银行大楼的世界上第二大银行建筑,被认为是中国近代西方古典主义建筑的最高杰作,至今依然被公认为是外滩建筑群中最漂亮的建筑。

9.外滩13号 海关大楼

海关大楼→上海海关

1857年,外国人在此地建成一座中国衙门式的关署。由公和洋行设计,建筑风格总体上属于古典主义,大楼高8层,上面有高大的钟楼,10层楼高,是仿美国国会大厦的大钟制造的,是亚洲第一大钟,也是世界著名大钟之一。

10.外滩14号 上海市总工会

宝顺洋行→德华银行→交通银行大楼→上海市总工会

最初是英资企业宝顺洋行的产业,19世纪下半叶被徳华洋行买下,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大楼被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接管。1951年,交通银行总行迁回北京,外滩14号则由上海市总工会进驻,大楼由囟牙利鸿达洋行设计,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1947年,这里被建为装钸艺术运动主义风格的6层大厦,也是外滩建筑群中最后建成的一座。

11.外滩15号 华俄道胜银行大楼

华俄道胜银行大楼→国民党中央银行→上海航天局→上海外汇交易中心

大楼的设计者为德资的倍高洋行,建筑属于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复古风格。

12.外滩16号 台湾银行大楼

台湾银行大楼→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台湾银行原为日商银行,是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之后,日本在台北开设的,1911年又在上海设立分行。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将台湾银行划归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所有。

13.外滩17号 友邦大厦

字林大楼(桂林大楼)→友邦大厦

原为《字林西报》大楼,是上海第一幢高层建筑。大楼室内白色大理石地坪,黑色大理石墙面,金色马赛克穹庐顶,十分气派。

14.外滩18号 麦加利银行大楼

麦加利银行大楼→春江大楼→名牌店

建于1923年,是一栋有着84年历史的市级经典保护建筑,位于外滩南京东路口,原名麦加利银行的外滩十八号楼,曾是英国渣打银行驻中国的总部。

15.外滩19、20号 和平饭店

中央饭店→汇中饭店→和平饭店

现为和平饭店,分为南楼和北楼,南楼原为汇中饭店大楼,北楼原为华懋(mào)饭店大楼。

16.外滩23号 中国银行大楼

中国银行大楼→中国银行上海分行

建成于1937年,外滩众多建筑中唯一一幢由中国人自己设计和建造的大楼,是上海最成功的摩天大楼之一。

17.外滩24号 横滨正金银行大楼

横滨正金银行大楼→中央银行大楼→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是1924年横滨正金银行在中国上海所建的分行大楼,由英资公和洋行设计建成,属于日本近代西洋风格建筑。

18.外滩26号 扬子大楼

扬子大楼→农业银行上海分行

建成于1920年,因“扬子水火保险公司”得名,现使用单位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

19.外滩27号 怡和洋行大楼

怡和洋行大楼→上海市外贸局

大楼的设计者为英资思九生洋行,呈复古主义派的建筑风格,建筑平面呈凹字形,西面凹进,朝东立面呈三段样式。

20.外滩28号 格林邮船大楼

格林邮船大楼→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外观设计为新文艺复兴式,顶层建有塔楼。

21.外滩29号 东方汇理银行大楼

东方汇理银行大楼→东方大楼→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大楼的设计者为通和洋行,大楼的建筑风格为法国典型的古典主义,雕刻精美。

22.外滩33号 半岛大酒店

英国驻沪总领事馆→上海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用房→半岛大酒店

建成于1873年,是上海外滩建筑群中最古老的也是唯一一座19世纪建筑物。起初的领馆建成于1849年,在1870年的一场大火中烧毁,到1873年新大楼重建完工。

9. 日清轮船公司招聘

4A景区的申报条件执行标准如下:

旅游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d)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服务体系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符合GB/T 10001. 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

景区卫生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c)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管理完善,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邮电服务

a)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b)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d)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e)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

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c)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d)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具有本地区特色。

经营管理

a)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b)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d)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

e)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g)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资源环境

资源和环境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规定。

d)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e)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g)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入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隔离带。

h)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i)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旅游资源吸引力

a)观赏游憩价值很高。

b)同时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

c)有很多珍贵物种,或景观非常奇特,或有国家级资源实体。

d)资源实体体量很大,或资源类型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优良。

e)资源实体完整,保持原来形态与结构。

市场吸引力

a)全国知名。

b)美誉度高。

c)市场辐射力强。

d)形成特色主题,有一定独创性。

接待能力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3万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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