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目标成本(船舶目标成本计算)

2022-11-26 11:24 点击:283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目标成本计算

造价大概在二个多亿。

由于船舶种类和性能的不同,其原材料用量、设备配套、技术复杂程度、施工安装、调试和试验难易程度等的差异,使船舶成本与价格均有较大差异。一般来讲,杂货船的造价是干货船的1.03-1.05倍,散货船的造价是干货船的1.10-1.12倍,多用途货船的造价是干货船的1.25-1.28倍,集装箱货舱的造价是干货船的1.23-3.30倍,滚装/吊装船的造价是干货船的2.49-2.58倍,油船的造价是干货船的1.20-1.22倍,成品油船的造价是干货船的1.31-1.33倍,化学品船的造价是干货船的2.74-2.87倍,LPG船的造价是干货船的3.32-3.38倍。

2. 船舶运输成本的构成

海运运价水平的变动受许多因素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运输成本:影响海上运输成本的因索较多,结构复杂。一般认为应包括购买船舶的实际成本、船舶的营运成本以及船舶为从事特定航次的运输所发生的费用等。

2.航运市场结构:航运市场结构是影响海运运价的主要因素之一。不同的市场结构对运价产生不同的影响。班轮运输市场曾是寡头垄断的市场,市场运价长期由班轮公会所垄断。现在班轮公会内部控制力已明显削弱,再加上集装箱运输的普遍开展,这种市场已走向消亡。

3.承运的货物种类:货物种类、数量也是影响海运运价水平的重要因素。不同货类具有不同的性质与特点,从而影响船舶载重量和舱容的利用,因从运价标准也就不同。另外,货物装卸的特殊要求,货物受损的难易程度也会在运价中得到反映。

4.航线和港口状况:不同的航线有着不同的航行条件,对船舶运输成本影响也就不同。航线距离、气象条件、安全性等也会在运价中得到反映。对海运运价构成影响的港口条件包括港口的装卸费率、港口使费、港口装卸设备、泊位条件、装卸效率、管理水平、拥挤程度以及安全性等。

3. 船舶目标成本计算公式

品种法 、分批法 、分步法是产品成本计算主要方法; 分类法 、定额法是产品成本计算辅助方法。 【品种法】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种方法。由于品种法不需要按批计算成本,也不需要按步骤来计算半成品成本,因而这种 成本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批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等。或者虽属于多步骤生产,但不要求计算半成品成本的小型企业,如小水泥、制砖等。品种法一 般按月定期计算产品成本,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分批法】分批法也称定单法。是以产品的批次或定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和小批的多步骤生产。如重型机床、船舶、精密仪器和专用设备等。分批法的成本计算期是不固定的,-般把一个生产周期(即从投产到完工的整个时期)作为成本计算期定期计算产品成本。由于在未完工时没有产成品,完工后又没有在产品,产成品和在产品不会同时并存,因而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产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分步法】分步法是按产品的生产步骤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步法适用于大量或大批的多步骤生产。如机械、纺织、造纸等。分步法由于生产的数量大,在某一时间上往往即有已完工:的产成品,又有未完工的在产品和半成品,不可能等全部产品完工后再计算成本。因而分步法一般是按月定期计算成本,并且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产品成本辅助方法必需要与基本方法结合起来才能使用,不能单独使用。

4. 船舶成本法

近日,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深圳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即日起实施。《办法》规定,船舶安装使用尾气净化设施,新增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可获补贴。其中,新增天然气或电力等清洁能源动力的深圳籍船舶,按船舶发动机成本的30%予以补贴,每艘船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5. 船舶目标成本计算方法

船舶固定费用是指为保持船舶适航状态所发生的费用。船舶固定费用分设以下明细项目,归集有关营运支出:

1、工资,是指在航船员的各类工资、津贴、奖金、补贴、航行津贴等按有关规定由成本列支的工资性费用。  

2、职工福利费,是指按在航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率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润料,是指船舶耗用的各种润滑油剂。  

4、物料,是指船舶在运输生产中耗用的各种物料、低值易耗品。  

5、船舶折旧费,是指按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的折旧费用。  

6、船舶修理费,是指已完工的船舶实际修理费支出、日常维护保养耗用的修理料、备品配件等。  

7、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各种船舶险、运输船员的人身险以及意外伤残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8、税金,是指按规定交纳的车船使用税。  

9、船舶非营运期费用,是指船舶在非营运期(如厂修、停航、自修、事故停航等)内发生燃料费、港口费等有关支出,具体包括:   (1)燃料,是指船舶非营运期内耗用的燃料。  (2)港口费用,是指船舶非营运期内靠泊港口所发生的费用。  (3)其他非营运期费用,是指船舶非营运期内发生的不属于以上各项的费用。  

10、船舶共同费用,是指为企业所有运输船舶共同受益,但不能分船直接负担,需经过分配由各船负担的费用,具体包括:   (1)工资,是指替补公休船员、后备船员、培训船员等按规定支付的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工资性费用。  (2)职工福利费,是指按替补、后备、培训等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全部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提取、用于在册船员技术、业务、文化教育和岗前培训的费用。  (4)养老保险基金,是指按全部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  (5)工会经费,是指按全部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拨交工会的工会经费。  (6)失业保险基金,是指按全部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7)船员服装费,是指按规定向船员发放制服的费用和零星服装补助费。  (8)船员差旅费,是指船员因报到、出差、调动、公休、学习、探亲、国外就医等发生的差旅费。  (9)文体宣传费,是指用于船员文体活动而购置的书报杂志、电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体育用品等的费用及相应物品的租费。  (10)单证资料费,是指船舶营运中应用的客运票据、货运提单、仓单、海图及航海图书、技术业务资料及各项船用单证等的购置、印刷、寄递等费用。  (11)电信费,是指船舶与管理部门通过电台、卫星、高频电话等通信联络而发生的通信费用。  (12)研究试验费,是指应用于船舶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而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费用,以及购置样品、样机、测试仪器、制作模型等的费用。  (13)专有技术使用费,是指引进不属于无形资产性质的船舶专有技术所支付的使用费或转让费。  (14)营运间接费用,是指企业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记入运输成本计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包括企业各个分公司或船队为组织和管理运输生产所发生的运输生产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材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费、试验检查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其他营运间接费用。  (15)其他船舶共同费用,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

6. 船舶的成本构成

(一)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原则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遵循民事侵权赔偿的一般原则,但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方面:

1、恢复原状原则

恢复原状,本意是恢复到原来的状况,是指加害人通过赔偿使受害人的财产或经济地位尽可能恢复到如果他没有遭受损害而本应具有的财产或经济地位,它是各国处理民事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也体现在相关国际公约中。

2、全面赔偿原则

全面赔偿原则是指对致害人的侵权行为,不论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也不论行为人是否受刑事、行政制裁,均应根据财产损失的多少、精神损害大小,确定民事赔偿的范围。法律规定全面赔偿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或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教育和制裁违法行为人。全面赔偿原则是各国司法实践的通例,是现代侵权理论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同样适用于船舶碰撞侵权行为。但各国就全面赔偿原则所确定的具体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一般而言,船舶碰撞全面赔偿一般包括侵害财产权的损害赔偿、人身伤亡的损害赔偿和采取预防措施的费用等。

但是全面赔偿原则在海商法中受到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制度、对物诉讼制度、过失责任制度等的限制。

3、受害方应尽力避免损失扩大的原则

在船舶侵权损害发生后,无论是财产的受害人,还是人身伤亡的受害人,时常存在故意扩大损害的现象,以借机向加害方索取更多的赔偿。为平等地保护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利益,在各国长期的海事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受害人减轻损失的相应义务",并以此作为确定船舶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基本原则之一。依此原则,当受害人遭受损害时,应就当时的情况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以减轻原有的损害或避免新的损害,即使受害人在受到严重损害后,受害方也有此义务。

4、责任限制原则

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原则是海商法所特有的并区别于民事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的例外。在船舶碰撞中,除非船舶碰撞是由责任人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所致,只要符合责任限制的规定,船舶侵害方即可依法限制其责任,在法定的限额内对外承担赔偿责任,以维护其自身利益。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制度是海商法的基本制度,同样适用于因船舶碰撞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

(二)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范围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船舶本身的损失,船载货物的损失以及船上旅客和船员人身伤亡损害。

船舶损失包括全损和部分损失,两者具体的赔偿或补救方式亦有差异。船舶发生全损后其赔偿范围包括船舶价值损失、合理的船期损失、船员工资和遣返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在海事碰撞案件中,确定船舶价值公认的习惯做法通常为采用船舶灭失的市场价。在"自由、公开"的市场上根本没有这类船舶的价格时,可以选择"重置成本扣除折旧"的计算方法。合理的船期损失是指船舶遭到全损后,受害方在未找到替代船舶之前因丧失船舶使用、受益权而遭受的损失,但该项损失应以找到替代船所需的合理时间为限。在我国,这个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

船舶发生部分损失后,其赔偿范围一般应包括合理的修理费用和辅助费用及维持费用、合理的船期损失、因碰撞而产生的合理拖航费及救助款项和共同海损分摊等。

对船载货物的损失,也因全损或部分损失而致其损害赔偿方式不同。若船载货物发生全部损失,过失方应按货物处于完好状态下到达目的港的市价赔偿货方的损失。若没有市价,可按起运地货物的成本加运费为标准来确定过失方的损害赔偿额。若货物为部分损失,则按目的地的完好价格减去受损后的价格余额作为过失方的赔偿额。如前所述,若承运人或船东对货运适用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对碰撞引起的本船货物损害不予赔偿;若为互有过失的碰撞,则应以过失比例对他船货损赔偿;若为其单方过失碰撞,则应对他船货损全部赔偿。

对人身伤亡,负有过失的一方负赔偿责任,若为互有过失碰撞,则由过失船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财产损失(包括收入损失、医疗护理费等)、被扶养人的扶养利益、家庭成员服务的丧失和精神损害。

7. 中国船舶目标价

中谷物流属港口水运板块,主营国内国际船舶运输,内贸集装箱物流等业务,该股盘子不大,业绩较好,是行业中最具投资价值的股票。自去年九月末上市以来,走势较活,在20元附近探底后,单边上行,连续涨停,在33元附近见顶后震荡下行,目前26附近筑底后今天上行30遇阻,估计会继续震荡上行,其目标价应该是40元左右。

8. 船舶建造的成本构成

当前,航运成本大幅上涨,激烈的海运能力竞争成为新常态。由于新运力仅缓慢投产,预计今年运价将继续创下新高,并在长期内保持在疫情前的水平之上。

短期无缓解

自2020年秋季以来,海运成本一直在强劲增长,但今年头几个月,主要贸易路线上不同运价(干散货、集装箱)的价格出现了新的上涨。与去年相比,几条贸易航线的价格上涨了两倍,集装箱船的租船价格也出现了类似的上涨。

短期内几乎没有缓解的迹象,由于全球需求的增长将继续满足运力增长有限以及当地封锁的破坏性影响,今年下半年运价可能会继续飙升。即使有新的运力到达,集装箱班轮公司也可能会继续更加积极地管理运力,从而将运费保持在比新冠病毒大流行之前更高的水平。

以下是海运成本不会很快下降的五个原因:

1-持续的全球失衡进一步推高价格

从新冠病毒大流行开始就积累起来的问题包括货物生产和需求不平衡,各国封锁和开放时间不同,以及航运公司削减主要航线的运力和空箱短缺。随着经济复苏的推进,全球需求强劲复苏,尤其是与国际货物贸易关系最密切的部门。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供应链多个环节的库存重建,对海运能力的竞争加剧。

2-海运的替代方案少

缺乏海运替代品意味着目前很难避免海运成本飙升。对于价值更高的产品,通常可以选择其他运输方式,例如通过航空或火车运输电子设备,尤其是通过“丝绸之路”。但目前产能有限,关税也飙升。家庭用品、玩具、促销品或T 恤等低价值产品的托运人的运费成本从其采购成本的5% 左右增加到20% 以上。

难以消化这种规模的利润增长,这意味着消费者可能会开始感受到价格上涨或产品供应变化带来的影响。

3-整个2021年的不平衡复苏

货物贸易将进一步增长,不仅主要贸易国,而且其贸易伙伴也将继续复苏。随着对海运能力的竞争将继续存在,不平衡的复苏将继续加剧世界贸易的一些问题,包括空箱转移。这一切都在短期内增加了运费的压力。

4-船舶空白航行缩紧运力

在全球范围内,主要航线的运力已恢复到2020 年主要封锁之前的水平,尽管空白航行(取消的港口停靠)在第一季度继续削减了预定运力的10%。本季度有改善的迹象,按照目前的计划平均为4%。但取消部分是对延误的回应,因此虽然系统仍然拥挤,但运输能力可能会在短时间内继续从系统中取出。

5-港口拥堵和关闭不断

正如取消航班和延误之间的联系所表明的那样,拥堵是问题的一部分。2021年的航运表现延续了2020 年的表现,因为船舶准时率降低,船舶到港平均延误率上升。有一些迹象表明,随着准时到达目的地的船舶比例在4 月份停止下滑,平均延误情况有所改善,平均绩效将开始改善,但整体表现仍然是十年来的最低记录。

准时到达的船舶比例

与此同时,新冠病毒大流行仍在导致中断,例如中国盐田集装箱港——世界第四大集装箱港口——在6 月初突然关闭。即使运营已经恢复,拥堵和持续需要采取措施阻止Covid-19的传播意味着延误继续增加。尽管中国和其他主要贸易国家在疫苗接种计划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产生免疫力需要时间,因此在未来几个月内,处理中断仍将是一个风险。

大量新集装箱运力将缓解价格压力,但不会在2023 年之前

集装箱班轮在疫情期间取得了出色的财务业绩,在2021 年前 5个月,集装箱船的新订单达到创纪录的229 艘,总货运能力为220 万标准箱。到2023 年,当新运力准备好投入使用时,经过多年的低交付量后,它将增加6%,预计旧船的报废不会抵消这一点。随着全球经济增长越过复苏的追赶阶段,即将到来的海运运力增加将对航运成本构成下行压力,但不一定会使运费恢复到新冠病毒大流行前的水平,因为集装箱班轮似乎已经学会了在他们的联盟中更好地管理运力能力。

在短期内,由于需求的进一步增加和拥挤的系统的限制,运价可能会创下新高。即使运力限制得到缓解,运费也可能保持在比新冠病毒大流行之前更高的水平上。

9. 船舶制造企业适用于什么成本计算

船舶总吨位的用途主要有:

1.表征船舶建造规模大小,作为船舶拥有量的统计单位;

2.船舶建造,买卖,租赁费用及海损事故赔偿费得计算标准;

3.国际公约,船舶规范中划分船舶等级,提出技术管理和设备要求的基准;

4.作为船舶登记,检验,丈量等计费的依据;

5.作为某些港口使费的计算基准;作为计算净吨位的基础。净吨位主要用作计收各种港口使费(如港务费,引航费,码头费,灯塔费等)和税金(吨税)的依据。各国港口规定不同,其中也有按总吨位,吃水等收取港口使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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