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管理与船舶金融的区别
CLC证书:《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CLC证书) 从证书名字理解,相当于汽车的交强险一样,防止船出现油污染以后,有了证书,就代表找到赔偿兜底的人。
申请人: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申请条件:
1.船舶为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本船籍港船舶;
2.其所持的油污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为具有相应赔偿能力的金融机构或者互助性保险机构办理;
3.其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
申请材料
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①载运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应当办理《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②1000总吨以上的载运非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应当办理《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和《非持久性油类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2. 船舶管理业务包括哪些
蛮好的。
深圳勇春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7-20,注册资本为6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善得,经营状态为存续,工商注册号为440301104821865,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田面社区深南中路4028号田面城市大厦26层AB,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3. 船务公司和船舶管理公司有什么区别
船舶管理公司是指具有专业船舶管理技术,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公司。可以管理自己的船舶,也可以接受其他船舶所有人的委托,进行管理。
船务公司-概念比较模糊,和船运有关的都可以称呼XX船务公司。不一定具有船舶管理资质。
4. 船舶管理的作用
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职能 1、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4、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5、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6、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直属海事局职责: 1、对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辖区海事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拟订辖区内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方面的特别规定或协助地方政府、人大拟订区域性有关海事管理的法规、规章。 3、管理辖区内巡航工作,负责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巡航工作。 4、划定、审批和公布辖区航路、港外水上非涉外锚地、危险货物过驳作业点;参与有关部门关于海域划定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特定水域交通管制区的通航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5、审核辖区水域内重大的或跨区域的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捞以及碍航物清除工作。 6、调查或参与调查辖区内涉外水上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审批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 7、组织实施辖区内乙类、丙类船员适任证书统考工作;负责辖区内乙类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及船员出境证明的签发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二、三级引航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及专业培训的考试、评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船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证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有关船舶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受理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的申请;协调和审核辖区内二类口岸开放工作。 10、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及所有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督。 11、组织实施海区(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时所确定的范围)溢油应急计划,审批辖区内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0吨及以上、5O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2、负责辖区内危险货物申报员和权限范围内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和管理;审批和监督辖区船舶液体危险货物多航次过驳作业。 13、审查权限范围内海区助航标志的设置,负责权限范围内水运工程项目中助航标志配布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助航标志通报的动态管理工作。 14、管理辖区内水上遇险安全通信工作。 15、负责权限范围内航行警(通)告的发布及管理工作。 16、作为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搜救责任区内的重大海上搜救行动,处理省级海上搜救中心日常业务。 17、负责辖区内海事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分支海事局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内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2、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3、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 4、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 5、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海船船员丙、丁类、港作船、小型海船、游艇驾驶员和内河船船员三、四等适任证书的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的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的签发、审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 10、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 12、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审批辖区码头、装卸站点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吨及以上、1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4、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15、负责辖区内液货舱清洗队伍、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管理,审批和监督一般液货船过驳作业。 16、参与辖区内非干线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 17、作为海上搜救分中心办公室,协助省级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海上搜救分中心的日常业务。 基层海事处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域内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 2、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3、监督辖区内引航工作。 4、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5、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6、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负责权限范围内内河船员五等适任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 7、负责辖区内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8、负责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9、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0、对辖区内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船舶试航、试车;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船舶烧焊或者明火作业等港内安全作业实施报备制管理,并进行现场监督。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2、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4、审批辖区内船舶排放洗、压舱水和舱底水;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油水、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15、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应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低于1吨的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
5. 船舶体系是什么意思
体系船全称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航运公司及其所属船舶为了满足《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Code》的一系列有关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强制要求而建立的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污染管理体系。
以科学、严密的管理措施来避免由人为因素造成船舶安全及污染事故。
6. 什么是船舶管理
船舶经营管理合同是指船舶经营人或管理人与船东签订的,依约定对船舶进行经营和管理,并由船东向船舶经营管理人支付服务费的合同。
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由包括了与船舶经营和船舶管理活动有关的合同纠纷。
7. 船舶管理体系是什么
加强船舶的安全管理。对停航船舶的锚泊申请严格把关,核实船舶的配员情况,检查职守人员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安排、船舶关键设备的情况、应急反应计划和演习,确认特殊情况下公司能否及时派其他船员上船职守、了解公司对停航船舶的特殊管理。同时将停航船舶情况进行备案,如有必要时,做停航前安全检查,充分保证船舶处于安全状态。 加强停航船舶的锚泊管理。VTS中心根据船舶类型、吃水、吨位、载运情况合理分配锚位,对违反船舶锚泊规定的船舶严肃处理,并建立长期停航船舶档案。 加强锚地水域巡航力度。海事管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巡航计划并严格落实巡航计划,保持对停航船舶抛锚锚地的经常性巡航检查,查处并纠正违法锚泊行为和违反防污染管理规定违法排放行为,避免事故险情,确保良好的锚泊秩序和锚泊环境。 督促各航运企业加强停航船舶的管理。加强与船舶管理公司的沟通和协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船舶管理公司加强体系内停航船舶的安全管理,必要时可在公司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提出对停航船舶的具体要求。 加强水上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海事管理机构应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大风和大雾等气象动态,及时向停航船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及相关安全信息,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停航船舶做好安全防范。 严查停航船舶最低职守情况。开展停航船舶最低职守情况专项检查,严查停航船舶是否按要求配备船员职守,并重点检查职守船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对船舶主要安全与防污染设备的操作。对未按要求配备最低职守船员的船舶要严厉处罚。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意识。加强对《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同时加强对停航船舶所有人、船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2、特别举措 主动服务,帮助航运企业渡过难关。要减少停航船舶数量,最根本的措施就是使航运企业渡过难关。海事管理机构应践行“三个服务”,主动帮扶航运企业,使其渡过难关。 划出专门供停航船舶锚泊的水域。若有条件的话,海事管理机构最好能规划出专门供停航船舶锚泊的水域。专用水域可使停航船舶锚泊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并且不妨碍正常营运船舶的锚泊和航行,使安全度大大提高。 完善海事应急预案。在现有海事应急预案中加入停航船舶管理应急预案内容,针对主动停航、被动停航、事故停航等船舶分别建立应急预案,并应考虑天气、海况、防污染及安全航行等因素,整合各种应急基础信息,建立停航船舶应急管理网络,完善停航船舶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 3、被动停航船舶的管理建议 海事管理机构应加大对锚地船舶的巡视力度,及时发现被动停航船舶。 发现被动停航船舶后,立即与船东取得联系,并向其说明处理意见,请船东配合。 若船东不配合海事管理机构处理被动停航船舶,则海事管理机构应立即着手处理该船舶,费用由国家垫付,处理完毕后可通过法律途径向船东索要费用。
8. 船舶管理与船舶金融的区别是什么
非自贸区就是普通经济区,和其他经济区一样。所以区别主要在于自贸区的特点。
自贸区内自贸区外注册资金认缴,无须验资须验资注册周期短较长税收境内关外,区内生产交易免营业税和增值税
与区外交易,地方税收两免三减半
物流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10年内注销或者迁出需补回减免部分地方税收财政扶持出口退税周期大约1个月大约3个月开放重点原保税区货物自由贸易,在保税区基础上,更强调服务业开放 外资提交材料略有减少 外资行业准入
(负面清单以外无须审核,部分行业限制)社会服务领域:增值电信 工程设计 工程建筑
商贸服务领域:投资管理 资信调查 律师服务
专业服务领域:教育培训 旅行社 人才中介 医疗服务 广告
文化服务领域:娱乐场所 游戏及销售 演出经纪
航运服务领域:远洋货物运输 国际船舶管理
金融服务领域:银行 寿险 融资租赁所有行业需要商务委审批
限制更严格注册地址约2万/年(洋山港2万/年,外高桥2.5万/年)约2400/年年检无须年检,但须备案公开无须年检。
下面是另外的官方优惠政策。
一)其中促进投资的两项政策是:
1、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时间内分期交纳所得税,简称为“非货币形资产投资政策”。
注解:对于企业来说,分期缴税缓解了现金流压力,之前一年内要缴清的税款,现在可以分几年交,例如某企业产生的投资增值额是1个亿,需要缴纳2500万的企业所得税,那么可以分五年来缴纳,每年500万元,现金流压力骤减,而且因此而延期缴纳的税收企业可用于其它的投资。
2、对试验区的企业以股份或出租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经在中关村(000931,股吧)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所得税纳税的政策,也简称为“股权激励政策”。
注解:这对企业吸引高端人才是一个很好的举措。
(二)五项促进贸易的政策具体包括:
1、将在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注解:以如上两种租赁方式租赁把货物出口到国外,可享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优惠,节省经营成本。这项政策在天津已有实施过。
2、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的空载在25吨以上的给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政策;
注解:以前国内租赁公司进口一架飞机需要交纳两成以上的税收,故大都从国外租赁公司租赁飞机,现如今自贸区租赁政策放开后,国内租赁公司可以直接购买进口飞机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因为自贸区有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3、对设立在试验区内的生产企业加工的货物,根据企业的申请,试行对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政策,简称为“选择性征税政策”;
注解:譬如在自贸区加工的产品需要内销,在其他特殊区域是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比如成品是完全按成品征税,但在自贸区可选择成品,也可选按原材料征税,实际上给予企业选择从低征税的原则。这项政策在珠海横琴等地已有实施过。
4、在现行的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的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的服务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以免税的政策除外。
注解:这里实际是沿用了现行保税区的政策,其实除了生产设备外,还包括模具和进口办公用品(生产必须)都是免税的。
5、完善起运港退税的政策。
注解: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联合发文,在青岛、武汉至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之间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经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一经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即被视同出口,可提前办理退税,给企业退税节省了时间,对企业将是极大的利好。
此外,还有两项税制正在研究中:一是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且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二是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因为这项改革既涉及监管方法的改革,也涉及相关的税收政策。
对于企业所得税:“目前上海自贸区实行15%企业所得税暂不成熟,企业所得税也不具备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可能性。自贸区税制改革要符合国家税制改革的方向,遵循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原则。”
9. 船舶管理与船舶金融的区别与联系
潍坊市高山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09月0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田艳川,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船舶管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货运代理(不含道路运输及快递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进口及国内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船舶检修保养(不含改装与拆除);船舶销售、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代理船员证书年检、换证手续;职业中介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民办教学);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广告制作、代理及发布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翻译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等
10. 船舶体系是干什么吗的
船舶内审主要先自查船舶各方位的安全隐患,查出的隐患,订出自改措施,这是内审主要内容。
11. 船舶管理与船舶金融的区别和联系
就业方向:
汽车车辆管理专业毕业可去:
铁路,高铁等运输行业,电力汽车大修厂生产检测部门,汽车行业,4S店,政府单位,重工业单位,大型集团企业等从事车辆管理,维修,生产等工作。车辆管理专业近几年是属于热门专业,社会需求量大,薪资待遇方面都是不错的。
毕业生主要在交通行政管理机构、航运企业、港口、大货主企业的运输部、物流企业、船舶代理和货运代理公司、金融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它涉外运输服务单位从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