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适用于船长20m及以上但不超过140m的国内内河航行钢质船舶(包括CSAD船级船舶和持证船舶),是对船舶船体、轮机和电气的技术要求,并构成中国海事局颁布的《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组成部分。该规范根据内河航道水域的变化,船舶大型化发展的趋势,新技术、新材料在船上应用,以及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新要求等实际情况和特点,在原《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2002)的基础上经广泛的调研和深入的技术研究,对规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较全面的修订,并从将原《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2002)中关于船体、轮机和电气的技术要求分离出来,形成专门适用于国内内河航行钢质船舶的建造规范,以满足国内内河航运造船市场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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