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船舶的场地(船舶有限空间作业)

2022-11-24 00:30 点击:153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GB 12942-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热工等作业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车车辆等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对其他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亦应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隧道工程、工艺条件的氧浓集间或缺氧间,公用事业的上、下水道或电讯设备的进出口。 

2. 船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单船安全管理要素

船舶安全生产事故95%以上是发生在造船或修船上的,所以抓好单船的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单船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单船上的生产工作主要有:钢结构、舾装、轮机、电气、涂装、管系等。而易出事故的作业项目有:

1、热工作业包括:使用热或产生火焰、温度的作业(如焊接、气割、打磨、使用非防暴型电动工具等)或其他有点火源的工作。 2、冷工作业包括:高处作业(包括悬空高处、边缘作业)、需要采取安全措施的隔离与锁定作业、试压作业、高压水冲洗作业、涉及放射性及有毒有害作业、化学清洗作业、封闭管线或罐的开启或拆解、油漆喷漆作业、脚手架搭设和拆解、大件起运作业和任何一种非常规作业或任何一种需要专门的控制手段以确保安全的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包括:人员需要进入到有毒或易燃气体、烟雾或蒸汽已达到危险程度或空气中氧气含量过低或过多的罐、容器及某些空间内进行工作的作业(含氧量少于19.5,或大于23.5,)。如进入油舱、油罐(柜)、双层底、高低边舱、隔离舱、管子洞等空间进行作业。 4、电气隔离锁定作业包括:带电作业和临时用电、在400V以上高压用电设备、配电系统上进行带电或不带电的作业;在低压配电盘、控制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进行不带电维修工作;安装或更换电缆作业;仪表盘、通讯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

3. 船舶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

不属于有害工种。特殊工种指长期从事有毒有害物资接触,高危、特殊环境工作的岗位。比如电镀工,油漆工,电焊工,电工,吊机司机,危化品.操作,高粉尘,高辐射,高噪音,强光,高热,高空,有限空间等作业的岗位都属于特殊工种。

当事人从事船舶装配是比较笼统的说法,船舶装配有机械装配等多种岗位,大多不属于特殊工种,但电焊,电工等就属于特殊工种。所以船舶装配工不属于特殊工种。

4. 船舶有限空间作业规定

  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  1.检验项目  (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 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 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 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 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 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 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 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 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 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 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 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 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 核查消防员装备;  (17) 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 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 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 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 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 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 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 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 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 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 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 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32) 油船还应包括本章2.1(2) ○20 规定的适用项目:  (33) 本章 1.3 规定的适用项目。  2.检查有关证书的有效性,核查已备有所需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后,应在适航证书上签署。

5. 船舶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一:测氧含量

受限空间内通风置换新鲜空气,正常时氧含量为19.5~23%。若不进行气体检测、进入氧含量低于19.5%的受限空间作业,会导致作业人员缺氧、窒息,发生事故。使用便携式氧气检测仪可以测出受限空间的氧含量。

项目二:测可燃性气体浓度

受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0%。对于油轮船舶的拆修以及油箱、油罐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常见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V%):苯1.3%,硫化氢4.3%,甲烷5%,一氧化碳12.5%,氨气16%。

项目三:测有毒气体

有毒气体的浓度,应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所规定的浓度要求。常见的有毒有害气体含量限值要求:一氧化碳小于25mg/m³,硫化氢浓度小于10mg/m³,氯气浓度小于1mg/m³

6. 船舶有限空间作业指导书

防火,可显着降低船运输化学品时危险反应性。惰性气体系统是油轮和船舶安全运行的最关键系统,因为它通过降低可用氧气水平来抑制潜在的有害爆炸。

惰性气体系统(例如现场氮气发生器)将惰性气体散布到货船上,以降低可能引燃的蒸气浓度。对于所有的天然气和油轮来说,惰性气体系统是强制性的,它将基本上使一个空间不易燃。

7. 船舶密闭空间

密封舱是一个封闭系统,外表面覆有绝热保护层,座舱设有快速开启的舱门和用耐热玻璃保护的舷窗。舱内采用再生式供气,并有环境调节系统;在水中的密封舱,又称“水密舱”或“增压舱”,由增压调压系统向舱内输入增压空气,大型船舶还有湿度调节装置。

8. 船舶有限空间作业规范

不能直接排放

船舶生活污水来自于船上人员(船员和旅客)的日常生活排水,按照所排水的水质不同可分为“黑水”和“灰水”两种类型。

“黑水”是指污染物含量较高的厕所排水,即粪便污水;

“灰水”是指污染较轻的洗浴、厨房、洗衣等废水。

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条件》(GB10833-89),以及《MARPOL73/78》公约(AnnexIV)对船舶生活污水的定义,目前所限定排放的船舶生活污水仅为“黑水”,只是当其他排水(灰水)混有粪便污水时才要求处理。但从近年来国外对水域环境管理的要求来看,灰水的单独排放也已纳入船舶污水的管理范围,同样要求达标排放。

9. 船厂的有限空间作业有哪些

一、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

1、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2、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3、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二、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1、氧含量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要求同5.4.2规定。

三、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

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四、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2、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3、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监测人员深入或探人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6.5中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

5、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7、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8、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五、进人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2要求的,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2、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2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3、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4、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5、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6、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7、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六、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

2、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七、作业监护要求如下:

1、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2、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八、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

1、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3、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4、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5、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6、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7、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10. 船舶受限空间有哪些

控制能力受限船舶是指自身操纵能力差的船舶。比如拖轮在进行拖带作业时就是典型的操纵能力受限船舶;再比如拖网船在进行拖网生产作业时也是操纵能力受限船舶。这样的情况很多,除渔船拖网作业不发布航行警通告之外,一般航行受限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都有海事局发布航行通告,以便让过往船舶知情并采取措施,防止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

在避碰规则中也规定了,航行船舶在海上航行过程中要主动避让操纵能力受限船舶,这是义务。

船员在培训考证过程中都是基本内容。

11. 船舶有限空间作业测氧间隔时间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GB 12942-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热工等作业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车车辆等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对其他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亦应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隧道工程、工艺条件的氧浓集间或缺氧间,公用事业的上、下水道或电讯设备的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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