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去年11月底的时候对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附录一是提及海船、轮机部和客运部的最低安全配员表。附录二是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表。附录三是内河船舶甲板部、轮机部和客运部最低安全配员表。
我大概说一下内河上的:
吨数1600及以上或15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一般船舶甲板部需船长一名,大副、二副、三副各1名、水手3名,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各1名、机工3人。客船甲板部需船长、大副各1名,二副2名、水手3名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各1名、机工3人,客运部航程超过80公里的,每50名乘客配备1名人员。
吨数≧600且<1600或≧441千瓦且<1500千瓦的船舶,一般船舶甲板部需船长一名,大副、二副各1名、水手2名,轮机部轮机长1名、轮机员2名、机工2人。客船甲板部需船长、大副、二副各1名、水手2名,轮机部轮机长1名、轮机员2名、机工2人。
吨数≧200且<600或≧147千瓦且<441千瓦的船舶,一般船舶甲板部需船长一名,驾驶员1名、水手1名,轮机部轮机长1名、轮机员1名、机工1人。客船甲板部需船长1名、驾驶员2名、水手1名,轮机部轮机长1名、轮机员1名、机工1人。
吨数<200或<147千瓦的船舶,一般船舶甲板部驾驶员(机架合一)1名,轮机部轮机员1名。客船甲板部需驾驶员1名(机架合一),轮机部轮机员1名、机工1人。
具体人员种类数量的分配还需要根据船舶类型、大小来决定。
比如一艘散货船,船舶大小:225m长 32m宽;舱口数量:7 最大载货量:七万五。人员配置:共二十人,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二管三管各一名,这些属于通常所说的高级船员。需要通过国家海事局的适任证书考试拿到证书才可以,级别比较高,责任比较大。甲板部:水头木匠各一名;水手四个;机舱部:铜匠一名;管事部:大厨二厨各一名,这三个部门普通船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低级船员。这些只需要海事局颁发的四小证和各人的基本的职务证书就可以。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