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督促“三长”认真履行职责,并努力为“三长”开展消防工作创造条件。各行政村建立以 “三长”、民兵、党员、青年志愿者为队员,组成义务消防队。每个村的义务消防队配置人员不少于12人,消防水带不少于300米,水枪不少于2只,1架6米消防梯,5把消防火钩,消防潜水泵不少于1台,灭火器不少于10具,灭火防护服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担负本村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的报警、扑救任务。消防消防设施器材要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居住区规划、房屋建设、饮水工程改造、道路改选等方面搞好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三改三配三提高”,不断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三改”,即改路,改水,改电;“三配”,即配置灭火器,配置农业和消防兼用的潜水泵,配置必需的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三提高”,即提高农房耐火等级,提高农户防火意识,提高农村扑救火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