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工作程序都要求质量记录,包括教学和培训计划控制程序、招生与学生管理程序、学员录取与管理程序、教学与管理人员控制程序、场地、设施和设备管理程序、教材和图书资料管理程序、教学和训练的实施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教学和训练的检查与评估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文件控制程序、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管理评审程序等。
每个程序中的质量记录要求要写明记录名称、保存年限和保存部门,如果是表格式的记录还应统一编制记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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