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电气绝缘标准
船用220V的绝缘标准不低于05兆欧。船用电源电压一般为220V,照明动力一样,为安全绝缘标准较高,这是CCS的规定。航行在海上的船只由于工作环境比较特殊,消防安全等级一般也都是很高。而且吨位越高越严格。出海作业很辛苦,但收入也很高。
2. 船舶电网绝缘标准要求
船舶220伏绝缘电阻值应该大于0.5兆欧姆。
大于0.5兆欧姆合格。 绝缘电阻越高说明电缆使用的材料越好,绝缘电阻低则容易漏电或烧坏电缆。 绝缘电阻是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最基本的绝缘指标。对于低压电气装置的交接试验,常温下电动机、配电设备和配电线路的绝。
3. 船舶电气绝缘标准要求
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测标准分低压和高压1、低压0.4KV低压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测标准,是相线对地绝缘值≥0.5MΩ为合格。2、高压(1)、6KV以上高压设备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测标准,是根据设备电压电机来判定设备绝缘值。即1KV电压等级是绝缘值为1MΩ,那么,6KV设备绝缘电阻≥6MΩ为合格,同理10KV设备绝缘电阻≥10MΩ为合格。(2)、吸收比测量吸收比的目的是发现绝缘受潮。吸收比除反映绝缘受潮情况外,还能反映整体和局部缺陷。吸收比是指用2500V的摇表以120转/分的速度摇动检测设备对地绝缘时60秒与15秒两个时刻绝缘阻值的比值,由于给设备加直流电压的时间长度不同,对设备的潮湿等状况的影响不同,因此比较2个时刻的比值,可以判断设备是否是因为潮湿的原因影响了绝缘电阻,小于或等于1.3表示绝缘受潮或整体和局部存在缺陷,大于或等于1.3表示绝缘合格。
4. 船舶电气绝缘标准规范
这个没仔细研究过,规范是说1兆欧就可以,具体出处貌似是IEC里来的。
5. 船舶绝缘要求
1.船舶结构的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
(1)船舶结构的防火分区
1)船体的上层建筑、甲板室和凹穴,应当按照甲级防火分隔要求分隔为若干主竖区;采光、通风的垂直围壁、通道及类似的地方分隔墙,应当为甲级防火分隔墙。
2)门应用钢制或其他同等材料制作的抗火、抗烟、并为自闭式(倾斜3.5°时仍能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穿过主竖舱壁的通风围壁及导管,在靠近舱壁处应当设关闭闸门。
3)舱壁甲板结构的连接处应用焊接,经过60min耐火试验时,仍然能够防止火焰、烟气通过。
4)在舱壁甲板以下,对每一水密分舱或类似分舱的处所和在舱壁甲板上,每一主竖区或类似主竖区的处所,至少应当有两个安全通道,其中一个应当有连续防火遮蔽,并能通过垂直的安全梯道,抵达救生艇甲板。
5)起居处所的舱壁及甲板,应当按照防火要求分隔,并与相邻的机器、货舱、厨房及服务处所隔离。
6)船舶的行李舱、灯间、油漆间及同类处所的舱壁及甲板,应当为甲级防火分隔。
7)储存易燃液体的舱室,应当设置在失火时对人员影响较小的地方。
8)运送低、中闪点液体船舶的起居室、厨房、锅炉房,不得布置在上甲板的下面;直接位于起居室以下的舱室,不得储存液体燃料。
9)生活舱内的一切衬板、天花板、地板及绝缘物,应当为不燃材料。
10)敷面、装璜及装饰物、家具、工具橱柜、桌椅、床铺等用品,必须经防火处理或采用轻金属制品和难燃塑料制品。
11)船舶的各部分,不得使用以硝酸纤维或其他易燃物作基料的油漆喷漆,以及类似的化合物。
12)水、气、油管道和电缆穿过围壁的涵洞,可以用耐火材料堵塞。
13)消防管系接合处的衬垫应用石棉纸,不宜用橡胶。
14)蒸气管道应铺在甲板上,并用石棉隔热,不得穿越干货舱、油漆间和易被烤焦着火的地方。
(2)船舶结构的防火分隔船舶的耐火分隔物主要是指不燃及难燃材料。国际上使用的不燃、难烧材料,有70%粉剂氯化石蜡、氢氧化铝、硅化物、玻璃石棉纤维、卤代烷等。国内有50%的氯化石蜡和氢氧化铝阻燃剂,如氯化石蜡瓷泥堵料、难燃的石棉纤维、玻璃纤维贴墙布、酚醛矿棉毡、酚醛塑料等。耐火分隔物分为甲级和乙级两种,甲级是指经过60min耐火试验,其背火的一面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139℃,并且在任何一点,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的温度不超过180℃的物质,简称“甲-60”标准;乙级是指经30min耐火试验,其背火的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139℃,并且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任何一点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225℃的物质。
2.舱室的防火要求
(1)装运危险品的舱室应当为钢质结构,并且符合国家船舶检验局颁布的有关规范对防火及防水的要求。
(2)蒸气管与暖气管不宜通过装运危险品的舱室,若需要则必须通过时,该管路在舱室内不应有法兰接头。这种舱室在装运具有火灾危险的物品时应当远离蒸气管和暖气管积载,并至少保持3m的防火间距。
(3)装运危险品的舱室,应当有效的自然通风设备或根据所载危险品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机械通风。各舱室的通风管道相通时,应当有能在着火时能够自动关闭的防火阀或能够在舱外应急操纵的防火挡板。
3.船电的防火要求
(1)船舶电气设备的最低绝缘值,电机、配电屏不应小于0.5MΩ;变压器、控制设备不应小于1.0MΩ。
(2)主配电屏汇流排的陀螺仪、雷达电机、收发报机等应当干燥、通风,并且应当设置金属网保护,防止小动物窜入。由于老鼠磨牙往往将导线咬坏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所以,船上应当有灭鼠措施。电机如果受潮,绝缘强度就会降低,应当放在烘箱内或红外线灯泡下以及用电吹风的方式干燥,不得用自身线圈通电干燥,以防烧毁电机。一般电线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为65℃,而船舶航行在赤道附近时,有的舱室可达50~60℃,因此,要注意通风降温。
(3)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当绝缘老化损坏时,应当及时维修或调换,并且应当设有绝缘电阻监测装置或相应的绝缘措施。绝缘电阻监测装置的循环电流在异常状态下最大不得超过30mA。
4.船舶动力的防火要求
(1)装运危险品的船舶和拖带装运危险品的货轮和拖轮,其动力装置应当使用闭杯闪点不低于60℃的液体燃料。因为燃煤时,烟囱喷出的火星多,使用闪点较低的液体燃料着火的危险性大。
(2)在舱面上积载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品时,其烟囱和排气装置应当有防止火星冒出的适当措施(如设阻火网或其他火星熄灭装置等),或采取其他能防止火星溅溢到装有上述危险品舱面的措施。
5.船舶灭火装置的要求
装运危险品的船舶的灭火设备及系统应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积载危险品的舱室应当能有效地使用本船的水灭火系统。当所载物品着火不能用水扑救时,船上应当设有足够的其他适当类型的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装置和灭火设备。在积载危险品的处所,还应当额外配备总容量不少于12kg的干粉或者其他等效的手提灭火器。
6. 船舶电气绝缘标准是什么
根据要求,船舶电网绝缘电阻应不低于4欧。
7. 船舶电气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电气装置额定电压1kV挤包绝缘非径向电场单芯和多芯电力电缆的出厂检验。
2 标准依据
IEC 60092-350 船舶及海上平台电力、控制、仪表用电缆,一般结构及试验方法
IEC 60092-376 船舶电气装置控制和仪表回路 150/250V(300V)电缆
3 检验项目
3.1控制和仪表回路 150/250V(300V)船用电缆项目见表1。
3.2成品电缆标志
成品船用电缆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规格及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成品电缆的标志应符合GB6995.3的规定。
4 检验规则
4.1 抽样试验的频率
a)导体检查和尺寸检查
导体检查、绝缘和护套厚度的测量以及外径测量,如果买方要求,应在相同类型和规格电缆的每一制造批量中,取一根电缆进行检测,但在任何合同中应限定检测次数不超过总根数的10%。
b)物理性能试验
根据用户和制造商的协议,如合同中的多芯电缆总长度超过2km应按表1规定的试样数目进行试验。
4.2 复试
如果任一试样没有通过4.1节的任一项试验,应从同一批中再取两个附加试样就不合格项目重新试验。如果两个附加试样都合格,样品所取批次应认为符合本部分要求。如果附加试样中有一个不合格,则认为取该试样的批次不符合本部分要求。
5 包装
5.1电缆应妥善包装在符合 JB/T 8137 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
电缆端头应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应加保护保护罩,伸出的长度应不小于 300mm。 重量不超过 80 Kg 的短段电缆,可以成圈包装。
5.2 每圈或每盘导线上应附有标签标明:
制造厂名称;
型号及规格;
额定电压;
长度;
重量;
制造日期:年 月 ;
产品编号或认证标志;
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