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4、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哪些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制度; (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4)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6)劳务外包人员安全教育。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安全生产管理十二项制度
安全工作12项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调要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责任制;
(2)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三同步”制度,强调要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3)安全工作“两定期”制度,要求企业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4)企业内部安全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配置制度;
(5)安全培训和经营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制度;
(6)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企业要加强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
(7)重大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制度,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预警和救援机制;
(8)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制度,企业要保障安全投入,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制度;
(11)工伤保险制度,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积极发展人身意外保险;
(12)工作报告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