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下列哪些海事诉讼案件可以申请扣押船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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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申请扣押的船舶最高不超过多少天
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舶的期限为三十日。海事请求人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申请扣押船舶的,扣押船舶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 《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的通知 海事请求权人申请扣押船舶应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据。海事法院接到扣船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扣押船舶的条件并有合理依据的,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准予扣船的裁定,同时发布扣押船舶命令,对船舶实施扣押。在准予扣船的裁定中应责令被申请人向海事法院提供担保。当事人双方订有管辖或仲裁协议的,担保也可提供给申请人或有关机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案件的扣船期限为三十日,国内案件的扣船期限为十五日。
法院扣押期间船舶受到损失由谁承担
法院扣押期间船舶受到损失由谁当事人承担,如果是错误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承担。
海事请求权人在提起海事诉讼之前,可以申请法院对有关船舶实行扣押,以保全其海事请求权的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具有前条所列海事请求权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发生该海事请求的当事船舶,但有两个条件,一是该当事船舶的所有人应对该海事请求负有责任,二是除为行使优先受偿权申请扣船外,该当事船舶在申请扣押时和发生海事请求时必须属于同一船舶所有人;也可以申请扣押对该海事请求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承租人现时所拥有的其他船舶,但如海事请求是由船舶所有权、抵押权或者船舶的经营、收益分配引起的,只能申请扣押当事船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海事请求权人申请扣押船舶应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具有海事请求权的证据,如物权或债权凭证,合同,提单,理货报告,装卸记录,海事报告,船舶受损报告,货物检验报告,污染海域情况报告,货物灭失、损坏通知书,照片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海事法院接到申请人的扣船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扣押船舶的条件并有合理依据的,应当经院长批准及时裁定准予扣船,情况紧急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准予扣船的裁定,同时发布扣押船舶命令。在准予扣船的裁定中应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被申请人提供可靠的、充分的担保后,海事法院经过审查认可的,应当经院长批准及时发布解除扣押命令。
扣押船舶申请费由申请人支付。执行扣船任务的其他费用由被申请人支付;如申请错误,则由申请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
我国公司要强制拍卖船舶的条件是什么
强制拍卖船舶的条件是: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向允许其扣押申请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出售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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