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船舶注销流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我买的江船未过户可以申请注销吗
江船未过户可以应该可以申请注销。关于交通政策法律规定,各地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交管部门获取权威回答。
船舶是一种主要在地理水中运行的人造交通工具。另外,民用船一般称为船,军用船称为舰,小型船称为艇或舟,其总称为舰船或船艇。内部主要包括容纳空间、支撑结构和排水结构,具有利用外在或自带能源的推进系统。
船舶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限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
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有关船舶灭失含船舶拆解、船舶沉没、船舶失踪的证明文件限船舶灭失、拆解、沉没、失踪且在3个月内。
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经抵押权人签字的解除抵押合同的文件限船舶抵押合同解除。
五、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光船租赁合同限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船舶。
六、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光船租赁合同或者中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限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光船租赁关系终止,由出租人办理时。
七、光船租赁合同、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还应提供临时船舶国籍证书限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光船租赁关系终止,由承租人办理时。
五类船证丢失可以直接注销不要了吗
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四十七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当书面叙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
第十九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遗失或者灭失的,持证人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补发。船舶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公告,声明原证书作废。
所有权登记证书补发公告之日起90日内无异议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补发公告之日起3日内无异议的,船舶登记机关予以补发新证书。
第一百零八条
船舶登记机关应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告,声明原证书作废。
所有权登记证书补发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无异议,或者经船舶登记机关认定异议不成立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证书补发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无异议,或者经船舶登记机关认定异议不成立的,船舶登记机关予以补发新证书。
公告期内有异议且经船舶登记机关认定异议成立的,不予补发新证书。
第一百一十条
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船舶光船租赁登记证书遗失、灭失的,原证书申请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报告。船舶登记机关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告,声明原证书作废,但不予补发新证书。
申请人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或光船租赁注销登记时,可凭公告单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上记载的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或光船租赁登记信息办理。
船舶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船舶注销登记所需提交资料
1、 注销登记的书面报告;
2、 办理注销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所有权、国籍注销登记申请书;
4、 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IC卡原件、
连续概要记录原件;
5、 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6、 船舶买卖合同原件; 7、 船舶交接文件原件;
8、 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
1、运行安全管理体系和保安体系的船舶注销后应把DOC副本原件、DOC
年度签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船舶保安证书交还发证机关,并向宁波海事局体系办提交船舶退出公司体系的报告。
2、安检簿、签证簿、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垃圾管理计划、油污应急计划、保安计划的原件也应带回公司。
关于《船舶注销流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