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供油行业

2022-09-09 17:36 点击:190 编辑:邮轮网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船舶供油行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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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船加油属于什么加油站

水上加油站。

大吨位的船舶或油船(油船不允许在码头进行加油作业)多用锚地加油。船舶在锚地抛锚,然后由供油船靠泊,通过输油管线连接,将燃油注入航行船舶的油舱。

泊位,原本是航海专用术语,是港区内能停靠船舶的位置。泊位加油以货船、集装箱船舶为主,即受油船舶靠泊泊位后,由供油船或陆地油罐车进行燃油补给。此种作业方式的优点在于不影响货船、集装箱等船舶的装卸货作业。

中石化燃料油山东分公司加油船“大东凯6”轮抵达三号锚地,为来山东港口青岛港挂港加油的大型油轮“ESCAPADE”轮成功加注1500吨低硫船舶燃料油,这标志着山东港口青岛港在青岛地区外锚地为过路船舶提供挂港加油业务首单落地,开创了青岛地区挂港加油业务的先河。

船用燃料油是指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燃料油,按照国际惯例,这种油品免税销售,因此国内称之为保税油。在船舶运营中,船用燃料油成本约占总运营成本的30%-60%,其市场、价格变化对航运业影响巨大,且船用燃料油加注产业附加值高,可以撬动港口经济、拉动区域经济增长。

船舶燃油供应企业资质认可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船舶燃油、润滑油(下称燃润油)供应市场,加强船舶燃润油供应的行业管理,保证港口和船舶生产的安全,防止水域污染,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运输船舶燃润油水上供应业务的企业(下称供油企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船舶燃润油系指轻柴油、重柴油、燃料油、重油等船用燃油及船用润滑油。第四条 供油企业必须按本规定要求条件及申报程序进行资质认可,未经资质认可或资质认可未通过的供油企业不得从事水上供油业务。第五条 供油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能源、质量、计量、价格、税收、环保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第二章 资质认可程序第六条 设立供油企业须向交通部申请资质认可,通过船舶燃油供应资质认可后,获得“船舶燃油供应资质认可证书”(下称“资质认可证”)的企业,方可从事水上供油业务。第七条 资质认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供油企业在有效期满前90天内向交通部提出资质认可复审申请,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给予续签资质认可证;对于未通过复审的供油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不予续签资质认可证。逾期不申请复审的供油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船舶供油业务,注销其资质认可证。第八条 申请资质认可的供油企业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申请报告;设备、设施(码头、油库、输运油设施等)技术状况;定期维修证明;计量检定证书;消防检定证明;环保检定证明;供油船舶的港监、船检证明;加油人员的定期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及其它有关材料。

交通部在受理申请后40天内对申请企业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第三章 资质认可条件第九条 供油企业应有一定规模的储运设施。作业在海港的供油企业其综合储油能力应在5000吨以上,并拥有载重吨500吨以上的供应油轮。作业在内河港的供油企业其综合储油能力应在1000吨以上,并拥有载重吨100吨以上的油轮。第十条 供油企业必须有合法、稳定的油品来源。第十一条 供油企业的油库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油库在运营前必须经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检验合格。第十二条 供油企业应使用油品专用码头,码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港务监督机构核准的船舶等级和油品的种类、数量进行作业。第十三条 供油船舶必须持有港务监督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登记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

供油船舶必须按照船舶建造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污染结构和设备。第十四条 供油船舶的船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签发的有效的适任证书和油轮船员专业知识特种培训的相应证书。第十五条 供油企业的组织机构、基础管理工作应适应供油业务要求。有健全的燃润油供应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体系,有明确的员工工作职责及岗位责任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第十六条 供油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掌握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第十七条 供油企业和计量管理和计量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油品计量器具必须按期送有关部门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查、检定不合格或不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油罐罐容和油轮舱容必须按期经国家有关计量监督部门标定,使用有效的罐容表和舱容表。

船舶油品质量交接应符合《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船舶油舱计量交接标准》(JT/T38--1994)的规定,油罐内的油品计量应严格执行《罐内液体石油产品》(JJG/1014--1989)的规定。第十八条 供油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油料化验设备,能按国家规定的试验方法承担供应油品的质量指标化验分析。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 对于无资质认可证从事船舶供油业务的企业,经查证,由港务监督部门暂扣其船舶证书,责令其限期办理资质认可,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二十条 供油企业应按照《船舶供受燃油管理规程》(JT/T339--1997)的要求,规范供油服务,保证供油数量和质量。第二十一条 供油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供油的安全管理。根据经营规模配备安全员及安全设施,制定应急方案和计划,并定期进行消防和防污染演习。

船舶是怎样加油的

燃料油,主要的途径是通过加油船来加,一般是大船锚泊或者是靠泊的时候,加油船过来靠在大船边上,然后往大船上供油。

这样可以在装卸货的同时,把所需要的燃料油加好,比较经济。也有很少数的靠泊加油,有专门的加油码头,通过码头上的油泵来加油,这样的话有点浪费时间。

还有一些少量的滑油什么的,有小船来装,也有车把桶装的滑油运来一桶桶的放到大船上来装的。海军方面是有航行中加油的。

扩展资料:

船舶航前准备:

1、将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液、压缩空气管系中的有关阀门打开,排放日用燃油柜中的积水和沉淀物,并补足燃料油和润滑油,保证膨胀水箱水位适当。

2、检查齿轮箱、推力轴承油位,并保持正常向尾轴套筒压油,直到回油为止;向各人工加油处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3、检查有关电器设备,打开需供电线路的开关,有警报装置的应打开开关试验必须正常。

4、检查并补充启动空气压力,排放空气瓶中的存水,打开启动空气管路和气笛管路的供气阀,如果是电力启动者,应检查接线情况和蓄电池电量。

关于《船舶供油行业》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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