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范围?
海上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环境而制定的法律。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范围:海上交通安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内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的活动。
2.船舶和船员:法律规定了船舶的登记、检验、证书、船员资格、培训和值班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船舶和船员符合安全标准。
3.航行和交通管理:法律规定了航行规则、航行标志、航行警告、气象预报和航行通信等方面的内容,以保障海上交通的有序进行。
4.海上搜寻与救助:法律规定了在海上发生紧急情况时,船舶、船员和沿岸相关部门在搜寻与救助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5.防止船舶污染:法律规定了船舶在运输、装卸、储存和处理货物过程中防止污染海洋环境的要求,以及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
6.海上交通事故处理:法律规定了海上交通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等方面的要求,以总结事故教训,提高海上交通安全水平。
7.监督检查:法律规定了交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对海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责和要求。
8.法律责任:法律规定了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证书、责令改正等措施。
总之,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范围涵盖船舶、船员、航行、交通管理、搜寻救助、防止污染、事故处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旨在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二、海上交通安全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是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特制定本法。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海上交通安全法经过几次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于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以及于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修订了两次加颁布一次,一共三次。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范围?
适用空间范围:我国境内。
1.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驾驶机动车或者通行、乘车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和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也适用本法:
A.临时入境的机动车:是指在国外注册登记,需临时进入中国境内的机动车;
B.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是指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需临时进入中国境内驾驶机动车的境外人员。
五、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严重超载标准?
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
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
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新版海上交通安全法有何新规定?
有新规定。新规定提升海上安全保障能力、保障资源通道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七、海上交通安全法属于安全生产法吗?
《安全生产法》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其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方面和基本问题。
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和《电力法》等。
八、交通安全法规所限定的安全色范围?
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有8种,其含义如下:
(1)红色。一般用来标志禁止和停止,如信号灯、紧急按钮均用红色,分别表示“禁止通行”、“禁止触动”等禁止的信息。
(2)黄色。一般用来标志注意、警告、危险,如“当心触电”、“注意安全”等。
(3)蓝色。一般用来标志强制执行和命令,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验电”等。
(4)绿色。一般用来标志安全无事,如“在此工作”、“由此攀登”等。
(5)黑色。一般用来标注文字、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图形等。
(6)白色。一般用于安全标志红、蓝、绿色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7)黄色与黑色间隔条纹。一般用来标志警告危险,如防护栏杆。
(8)红色与白色间隔条纹。一般用来标志禁止通过、禁止穿越等。
在使用安全色时,为了提高安全色的辨认率,使其更明显醒目,常采用其他颜色作为背景,即对比色。
九、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环境的范围?
交通环境
交通环境是作用于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所有外界影响与力量的总和。包括道路状况、交通设施、地物地貌、气象条件,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活动。
交通环境是一个新概念,从定义上讲,它是规定和限定人们交通行动的各种外界或内在条件。这里用了“规定”和“限定”两个词,就是说,驾驶员开车时的一切行动是由交通环境决定的,受交通环境的限制,决不能任凭自己随心所欲。可以这样说,绝大多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员不适应交通环境所产生的,因此,作为驾驶员来说,了解自己与交通环境的关系,了解交通环境对自己驾驶行动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我们交通管理人员来说,了解掌握自己管辖区域的交通环境对我们的工作将有很大的帮助。
十、公共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我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一、适用空间范围:我国境内。
1.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驾驶机动车或者通行、乘车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和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也适用本法:
A.临时入境的机动车:是指在国外注册登记,需临时进入中国境内的机动车;
B.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是指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需临时进入中国境内驾驶机动车的境外人员。
二、调整对象范围:
1.直接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人:
A.车辆驾驶人;
B.行人;
C.乘车人。
2.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
A.机车车所有人;
B.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C.负责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设置、养护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D.可能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等。
三、调整行为: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活动与行为。
四、调整客体范围:涉及道路和交通工具等。
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交通工具:
主要指车辆:“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还包括道路交通信号:是指在道路上用来传送具有法定意义指挥交通通行或停止的声、光、图形和手势。
A.交通信号灯;
B.交通标志;
C.交通标线;
D.交通警察的指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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