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管理制度

2021-10-09 21:04 点击:232 编辑:邮轮网

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物资管理工作,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物资管理必须遵循统一计划、统一订购、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物资管理由供应部负责,采购物资的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四条 物资供应计划编制的原则是:以市场为导向,定货合同为依据,充分考虑到资金、生产能力、配套条件、操作技术等因素,综合平衡,以保证生产需要,不造成积压为原则。
  第五条 编制计划的方法:
  (一)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技改、基建、维修等计划,如期上报,构成固定资产的,办理固定资产申报手续。
  (二)全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由供应部根据库存和结转订货资源情况汇总平衡,报公司主管领导。计划中心须有编制说明、需用资金汇总表。
  (三)个别临时急需物资,可根据需要编报临时申请计划。
  第六条 市场采购物资,由供应部进行市场采购。
  第七条 凡产品用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限,注明必须随产品带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
  第八条 函订的合同,须多打印一份留供应部备查。

  第九条 订货合同需一式三份,一份交供应部,一份交财务部,原件存档。
  第十条 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特殊、急需物资,可先由供应部联系办理,其他手续由用料单位补办。
  第十一条 委托加工物资,必须签订外协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做好质量与价格调查,保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诚信可靠,并采取验货付款的方法。
  第十二条 物资的分配
  (一)供应部根据计划进行分配,及时开具调拨单,通知需求单位领料。
  (二)包装物有押金的要随货入库,办理调拨手续时,在入库单上注明押金期限和金额。
  (三)凡计划外调拨,对外支援物资,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特殊急需情况下,可先开调拨单发料,审批手续后补。
  (四)贵重物资、有毒、易爆品应由供应部部长使用单位主管、公司主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开调拨单发料。
  (五)五金工具实行交废领新和丢失赔偿制度。
  第十三条 物资储备定额和资金定额的制定
  (一)主产品、科研和技改、生产辅料、维修等项目所需物资,应制定物资消耗定额,基建用料应制定施工物资消耗定额。
  (二)消耗定额由技术部提供,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供应部应根据定额编制物资储备计划,调拨分配,组织限额领
  料和物资核销工作。
  (四)超消耗定额用料时,要分析原因,经技术部审核后才能发放。
  (五)每年对消耗定额应全面检查,验证并修订一次,保持合理、可行。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签订合同前,合同承办人员必须落实清楚所订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及材质等,并负责市场调查,货比三家,就产品价格、技术生产能力、经营诚信度、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向供应部部长汇报。
  第十五条 根据初步意见,由承办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工作,由供应部部长和承办人员一起与供方洽谈,谈判签订的合同向有关部门及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六条 签订的正式合同,自留三份,承办人员、供应部和财务部分别留存。
  第十七条 承办人员负责产品催交,支付货款,并及时将合同的履行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
  第十八条 任何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回扣。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十九条 采购物资严格遵照计划执行。了解、掌握所购物资的用途、
  性能及特点。在保证质量、交货时间和价格合理的情况下,应就近就地组织进货。
  第二十条 采购人员必须对所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 掌握市场行情,大宗物资采购要执行审价制度,确保优质优价。
  第五章 物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物资合算的基本任务
  (一)反映和监督物资订货、采购计划及采购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正确计算物资的采购成本,既保证生产需要,又降低物资采购成本。
  (二)反映和监督物资资金动态和物资保管使用情况,按时清仓查库,做到账、物、卡相符。
  (三)参加物资储备定额的制定,并反映和监督其执行情况,防止物资超储、积压或储备不足,加速奖金周转。
  (四)正确反映物资的实际成本与计划价格的差异,提高产品成本计算的正确性。
  第二十三条 物资的计价,采用计划价格。计划单价确定以后不作变动。
  第二十四条 制定计划单价的原则是:以实际价格(发票价格)为依据并将该物资应承担的各种运杂费、包装费、管理费、各种税金、浮动价等全部费用一并计算在进货成本中。
  第二十五条 物资采购资金的管理。
  (一)根据公司任务情况,由技术部下达用料计划,按每个项程计划进行编制。

  (二)供应部根据用料计划,按物资类别及临时计划进行编制。计划中必须有编制计划说明、需用资金汇总表。物质(订货)采购计划、资金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供应部落实采购资金指标。
  (三)为保证物资的正常供应和明确供需双方的经济责任,应当与订货单位签订订货合同(从市场直接采购的物资除外)。
  (四)财务部审核采购凭证,把好资金核算关。
  1、采购人员收到托收承付结算凭证或供方的发票后,严格审查核对,填制入库单,经供应部及国内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2、采购人员如果发现发票内容与合同不符或货款有误等情况,应在承付期三天内填写拒付理由书,送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向银行办理拒付手续。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解决。
  3、外购物资验收入库时,如果发现短缺或损毁要认真查明原因和责任,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库存物资资金的管理
  (一)材料帐的设置和要求:
  1、仓库设材料明细账,反映和监督每种物资的收发和结存动态。由库管员负责登记收发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并定期汇总登记。
  2、财务部按照物资类别设置材料明细分类账,反映和监督各类物资资金的增减和结存。
  3、材料明细账要经常检查核对,凡属划价或计算而造成的差错,财务部核实后负责纠正。凡属数量的盈亏,不可在差价内调整。库管员不可自
  己调整价差。库管员在算账、结账、报账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财务部负责协助解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供应部负责解释。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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