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捕鱼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虽然说现在出海捕鱼,有很多的保障,安全系数较高,但是海上天气风云莫测,很难预测会发生什么,所以危险也是难以避免的。
出海最怕遇到恶劣天气,现在气象监测很发达,船上也都配备齐全的通讯设施和GPS卫星定位,某些海域遇到恶劣天气都会及时通知船只,并且引导安全回避,所以安全系数相对来说比较高。
一般渔船远距离出海作业,时间少则两三个月,长则半年,这期间遇到什么天气都是很难说的,身处远洋,如果遇到一些有毒的海洋有毒生物,没有血清的话,那就非常困难了。
远洋捕捞路上,渔民不仅要防台风,还要警惕海盗,这种情况虽然少见,但是只要遇到一次,就可能倾家荡产。
出海捕鱼一定要注意服从船长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行动,因为船长大多数为经验丰富的人,对危险有着很敏锐的嗅觉。
如果是第一次出海捕鱼,建议带一些晕船药,同时不建议远距离长时间出海,因为此时捕鱼人并不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对海洋的适应能力。
简单的说一下我所知道招人的内幕,但不一定都是啊,在大连很多招船员的或是养殖人员的,一般都是中介的或是各种和养殖公司有关系的人员为他们招人,招到人后他们不收你任何费用只要你身份证,然后给你带到养殖公司(不一定都在大连,有的被带到山东还有其它地方的)老板看好人了会按着他们约定好的价格给招人费用(说白了也就是把你卖了,一般1千到三千多费用)然后老板会让你签一个里边有很多明目费用的合同,如果你不干到合同期满就会让你出所有费用,有些黑心老板就算你干满合同期他也不会给你工资,一般是给几百或是几千就给你打下船,没干过的自己没有认识的不要看招工广告去养殖公司,那活和当井下矿工没啥区别,想找工作的你,要想赚到高工资不是那么好赚的,好赚钱的行业不等人,你自己多大能力自己心里没数吗?看到高薪招聘还不需要技能的大部分都是骗子
2015年到期的渔船有什么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5月4日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5月23日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和规范渔业船员管理,提高渔业船员素质,维护渔业船员的合法权益,对现行渔业船员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填补相关制度空缺,农业部在深入调研并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渔业生产作业安全,推动渔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办法》共八章五十三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明确渔业船员管理的基本制度、强化了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船员权利义务做出规定。明确了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凡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人员,都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渔业船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同时,对船长、船员的职责、船长的权利义务以及船员值班基本职责等做出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了船长和船员在保障渔业船舶安全方面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是整合了渔业船员证书类别。《办法》整合理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发证办法》、《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规定的通知》、《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等规定,将渔业船员证书类别进行了整合,使每位渔业船员持有证书数量由此前要求的2-3本简化为1本。 三是调整了渔业职务船员的等级、职级划分。根据目前渔业船员管理的规定,渔业职务船员等级划分过细,划分标准也不够科学,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渔业生产以及渔业船员管理的要求,与有关国际公约要求不一致,在管理和实践中也存在操作性差、程序繁琐等问题。《办法》将驾驶人员的分级标准由吨位调整为船舶长度,取消了有限航区和无限航区的划分,明确海洋职务船员的驾驶人员包括船长、船副和助理船副,轮机人员包括轮机长、管轮和助理管轮,等级均分为三等,使海洋渔业职务船员各类岗位层级减少了65%。 四是调整了渔业船舶职务船员的最低配员标准。《办法》明确了不同长度和主机总功率海洋渔船的配员标准,在确保渔船航行作业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渔船操作自动化的实际情况,在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降低了部分中小型渔船的职务船员最低配员要求,使之更加切合实际。此外,考虑到内陆渔业船舶航行条件和海洋差异较大,且各地情况不一,《办法》规定内陆渔业船舶船员最低配员标准由各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制定,报农业部备案。 《办法》还规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健全渔业船员管理及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渔业船员持证情况、船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船员服务机构诚实守信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办法》还规定了在中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外国籍船员的管理,渔业船员培训机构的管理、渔业船员职业保障等内容。 (信息来源: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