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职责,并成立

2022-06-20 08:44 点击:221 编辑:邮轮网

主要负责人职责
3.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安全管理的全面领导责任。
3.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1.3.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完善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建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企业副职和下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1.4.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保卫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1.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负责批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1.6.审批公司安全投入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1.7.负责并监督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办法,做到对安全工作重奖重罚。
3.1.8.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3.1.9.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1.10.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各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时,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3.1.11.安全考核执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考核标准。
3.1.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工作检查汇报

关于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全文各分局:为了做好船舶管理工作,局现行的各项船舶管理规章制度,基本上是完备的,是适用并能保证我局船队管理工作和科学考察任务完成的。近几年,局、分局、大队各级船舶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一...

安监局颁发的证书有哪些?

安监局颁发的证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工证,焊工证,制冷证,登高架设证等。
安监局职责“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批复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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