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伏季休渔,会否影响市场海鲜供给?
实行伏季休渔,市场鱼货不会供不应求,海鲜不会异常升价。理由有三:一是目前我国水产品的供给已从局部短缺向地区性相对过剩转变。休渔期间刺网、钓业和笼捕作业并未禁止;二是涉及休渔的渔船只是南海区作业渔船的一部分,另有大量渔船在远洋和南沙海域作业,其生产完全不受休渔影响;三是海水和淡水养殖品种、数量都很多,可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时,目前海鲜库存量不少,届时仍可视市场需求投放。因此不必担心大家缺鱼吃。
2.实行休渔对渔民群众有什么好处?
答:休渔渔民可以利用休渔时间修船修网修机器,得到充分休整;休渔两个月还节约了大量生产成本。休渔期间少捕的产量,可以在开捕后补回,而且其渔获质优价高。最重要的是:休渔保护了渔业资源,改善了渔业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从而有利于促进渔民群众的长远经济利益的实现。
3.为什么在南沙海域暂不实行休渔?
主要是根据南沙海域渔业资源的利用状况决定的。在南沙海域虽暂不实行休渔,但对赴南沙海域作业的渔船实行严格控制,只允许持有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的渔船前往南沙海域生产。这样有利于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渔业权益。
4.如何搞好休渔期间的安全工作?
休渔渔民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要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密切配合渔业、公安、消防、气象等主管部门,加强对自身的约束,认真自检渔船安全设施和船员持证情况,注意渔船的防火、防盗、防台风措施的落实,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应休渔船如何遵守港口有关管理规定?
应休渔船原则上回到原船籍港休渔(港澳流动渔船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港澳港口或入户港口休渔),受港口条件限制或出于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异地休渔的应休渔船,要在休渔开始前报告船籍港所在地的渔业执法机构,经拟停泊港渔业执法机构同意后,方可异地停泊。所有应休渔船应按规定封存网具,并将渔业捕捞许可证交所在地渔业执法机构集中管理。
休渔渔船因船舶维修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转移港口或锚地的,应事先向港口或锚地的渔业执法机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进出港手续后,方可移动。港澳流动渔船需要移动的,应事先向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申请办理《粤港澳流动渔民休渔离港专用通行证》并随船携带,到达目的港后,需向当地渔业执法机构报告。所有经批准转(离)港的渔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航行,其网具一律要进仓或捆扎封存。
因自然灾害需转移港口或锚地时,渔船应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挥;灾害过后,应尽快返回原停泊港或锚泊地。 如何保护渔业水域环境?
由于休渔期间渔船高度集中,容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渔民群众不要随意向渔港水域倾倒、排放污染物质。同时,有关主管部门也要加强港口水域的环境监测,防止渔港水域污染。(photo:5记者就休渔有关问题采访广西区水产畜牧局陈荣贵局长)
持有《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的应休渔船在休渔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需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在休渔海域生产。
(2)经过休渔海域时,应将网具捆扎封存。
(3)内地渔船仅限在三亚、谭门、白马井、北海、钦州、防城、龙头沙、博贺、广州、汕尾、沙堤、东平、沙扒等十三个渔港补给和销售渔获物;港澳流动渔船可在港澳或内地入籍港进行补给或销售渔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