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理解海牙规则承运人的谨慎处理使用船舶适航义务
这个意思就是承运人,特别是租船人要了解船舶的性能条件,以免不适航造成索陪。虽然不适合可以停租,但是船期的损失对租家来说不可估量。
二、如何保证船舶在波涛不断的水流中能稳定航行,除了产生的浮力外
保障船舶航行稳定,主要使用陀螺仪。
有关陀螺原理,建议楼主百度搜索。
三、跪求解海商法案例 不适航与免责
本来不想给新注册的“一级”会员答题的
因为好多人,就为答案注册个账号,有了答案后,就再也不管了
连说声谢谢都不会
希望你不是这种人
承运人可以免责
因为很明显,货物受损的原因,是承运人的受雇人的“管船过失”所导致。
即为开航(管理船舶)的目的而所实施的行为中存在过失所引起,属于中国海商法里法定的免责事项。
此案并不涉及不适航问题,因为所谓的适航,是指船舶在开航前及开航当时,适航、适装、适货。标准为,承运人只要尽到谨慎义务,合理处理即可。
本案的承运人在处理船舶上不存在故意或疏忽大意的情况,完全是船员过失所导致,因此承运人不应当承担责任。
除非货主能证明,承运人所雇用的船员不能胜任相应的岗位,因其不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所以导致本案的发生。
因为没有配备合适的船员,可以主张船舶不适航。
如果发生在中途港,
因为适航的要求是针对,开航前及开航当时而言的,所以如果在中途港,出现不适航的情况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承运人也是可以免责的。
除非
一、所谓的中途港是承运人绕航才产生的,合理的航线不会出现中途港。
二、如果要索赔成功,还必须证明,不适航和货物损失有因果联系。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