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对涉外担保合同的法律适用与纠纷管辖有何规定?
太简单了,在合同中约定就是了嘛。不想上法院还可以约定仲裁,适用中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请问对涉外担保合同的法律适用与纠纷管辖有何规定?
涉及到香港企业的合同属于涉外合同,具体的管辖法院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关于担保合同的问题
一、是保证;
二、1、2、3可以单独适用,但4的适用以前三项不适用为前提;5同4;
三、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四、担保协议(合同)
但从形式来看,担保人不能直接给你提供新序列号,只能对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只要你们写明担保的范围、担保的方式既可以。
此外,由于你们的货涉嫌侵犯微软的权利,因此,你们的订货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担保也无效。
基本只能这样 因为你们的主合同因为标的不合法而无效,所以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只能靠信用来维持你们的这种关系。
五、关于担保合同!
1、以欺骗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2、担保合同不是必须要公正,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合法有效的。
3、法院会受理,因为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她,她需要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
4、看双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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