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判定和防止船舶超载?
船舶两舷相应于该船舶所在季节及其所在地带或区域的载重线,不论船舶在出海时,在航行中,或在到达时,都不应被水浸没。船舶在密度为1.000的淡水中时,其相应载重线可以被浸没到国际载重线证书上指出的淡水限。若密度不是1.000时,此宽限应以1.025和实际密度的差数按比例决定。
此处所谈的超载仅仅是指“国际载重线公约”意义上的超载,即仅考虑船舶相对应的季节及海域的最大允许载重线吃水,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超载,暂不考虑外在航道水域的水深限制。如果装货港或卸货港的航道水深限制更严格于载重线水尺时,则当然是用更严格的水尺来计算宣载量和最终的开航水尺。
公约清楚说明超载与否的标准是船舶两舷的Loadline的水尺,也就是多数船舶标在船中两舷的载重线标志处的水尺,并没有提到首尾水尺,也没有提到实际载重量。简言之,公约的要求就是任何时候船中两舷载重线标志处的水尺不能超过最大相应载重线水尺,否则就是超载,无论船舶是在正平时,还是有吃水差,或是左右倾。对于非标准海水,或内水港口,可以有一定的超过量,超过量根据实际水密度与标准密度之间密度差,及内水港口与出海口间油水消耗进行扣加扣减计算。只要是公约适用的船舶,不论是大船还是小船,也不管是大宗散货还是件杂货,也不管船舶类型,船中载重线标志处(载重线圈)的水尺是判断船舶是否超载的唯一依据。而且,严格地说,船中两舷的相应载重线任一舷都不能超过,尽管有些港口勉强接受船中两舷平均值,而不致扣船,船上人员应该了解这是不对的,应避免任一舷超过,因为保险公司没那么客气,一旦在事故调查中被他们发现,将会被认定为超载。
出自《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LOADLINE1966》。
二、如何通过船舶干舷确定装载货物是否超载
1、读取船舶六面吃水
(1)在静水中观测船首左、右舷,船中左、右舷及船尾左、右舷吃水的数值;
(2)当水面有波浪时,对每一吃水的数值至少要读取3次以上,然后取其平均值;
(3)读取吃水数值时,要有船方人员在场。
2、实时测定船舶舷外水密度
用取样量杯取舷外吃水一半处的港池水进行密度测定,并要求船方对测定的数值签字或盖章确认。
3、获取船舶相关资料
主要有以下方面资料:船舶检验证书、装货清单、稳性计算书、船舶静水力资料(静水力曲线图、载重表、静水力参数表)。
4、计算经修正的平均吃水。具体修正包括:吃水差修正,拱、垂修正。
5、用经修正的平均吃水的数值按标准海水密度查船舶的静水力曲线图,得出相应的排水量。
6、用上面测量的实际港水密度对排水量进行修正,最后得出船舶在此水域中实际排水量。
7、用计算得出的实际排水量与船舶检验证书中记载的满载排水量相比较,即可得出船舶是否超载以及超载的数量。
三、在一搜载重2吨的轮船上,装5台700千克的机器,超载了吗?如果超载了,超载了多久
5台机器总重3.5吨,超载了1吨半,超载80%,很危险了,不能开船。
四、货船超载被海事给扣了,会罚款吗?罚多少?人也会扣吗?
船超载应该没收船只另加判刑船超载一般九死一生
五、关于航运问题,港方给船舶装的货物超出提单数,船方拒绝卸货情况的话,有权利么?
船方依据运单载运货物,如果运单没改,人家肯定不同意卸货,不然到达港口后没办法向收货人交代。
只有请发货人和收货人联系沟通后,确认单据说载明的数量后,交予港方处理。船方不会不答应卸货的。
问问船方拒绝卸货的理由。
六、船舶现在用的是夏季载重线,如果海水里正好满载,也就是刚好到夏季载重线,那到了淡水肯定会超出算超载吗?
吃水线是以海水为标准的。(吃水线是设计院订的,有非常严格的标准)
而且在设计时候,应该有余量。
在淡水超过标准吃水。应该不算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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