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生活污水能在港区排放吗
根据《73/78 国际防污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理》、《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港船舶不得直接向码头所在水域直接排放污染物。
港口应设置岸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站,以软管吸取到港船舶的生活污水,汇入陆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航道两侧应有船舶油废水和垃圾回收站,故到港船舶的油污水、固体废物一律送交至船舶油废水回收站和船舶垃圾站处理,不得在作业区码头水域排放。
二、国务院什么主管部门可以在沿海海域划定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1、首先这个排放要符合相关环境法律规定要求;
2、国家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海事局。
三、环渤海排放控制区控制标准什么意思
已经实施了,只不过不同阶段的要求不一样,逐渐严格。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船舶应严格执行现行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关于硫氧化物、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排放控制区内有条件的港口可以实施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等高于现行排放控制要求的措施。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的核心港口区域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一小时和离港前的一小时除外,下同)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
(三)自2018年1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
(五)2019年12月31日前,评估前述控制措施实施效果,确定是否采取以下行动:
1.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硫含量≤0.1%m/m的燃油;
2.扩大排放控制区地理范围;
3.其他进一步举措。
(六)船舶可采取连接岸电、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与上述排放控制要求等效的替代措施。
四、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哪些
答: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
【】海洋环境保护法
【】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陆源污染物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海洋石油资源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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