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事务担保制度基本内容
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由海关事务担保的适用、担保主体、担保形式、担保责任等内容构成,法律渊源为《海关法》(特别规定)和《担保法》(一般规定)。
海关法条文:
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六十六条 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海关义务的担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第六十七条 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成为担保人。法律规定不得为担保人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担保人可以以下列财产、权利提供担保:
(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
(三)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
(四)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六十九条 担保人应当在担保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不免除被担保人应当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义务。
第七十条 海关事务担保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的介绍
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简介 [1]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4月03日,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约二十亿元,是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面向全国的大型专业性融资担保公司,联合信用评级给予AA级。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主营业务包括面对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高新科技型企业、水力发电、风力发电、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企业票据贴现、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企业设立、企业并购、进出口贸易担保等。目前中海信达在全国各地投资有多个在建项目及能源项目,并与中行、农行、建行、交行、招行、北京农商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与国内多家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国内几家商业银行保全部设计了全新的不良资产的重组方案与流程,并配合实施。中海信达担保2009年中国一百强担保排名14位,2011年信用等级AA级,2012年5月获得五年期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2012年信用等级AA级别,公司在北京,大连设东北地区,投资有多个房地产在建项目,及风力发电站项目。
三、中国第一家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于哪一年?是哪家融资担保公司?公司的注册地址在哪里?
中国的担保公司才20年的发展时间,有可能是中经担,仅作参考。
四、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开办哪些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摘自《融资担保法律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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