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的具体职责:
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审批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跨)穿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对在特殊情况下,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路政的历史:
殷商时期的路政:
殷商时,称道路为“行”。商王太戊命费侯中衙为“车正”,管理道路事宜。据《韩非子 内储说上篇》记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这是路政管理法之始。
(一)宣传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破坏公路路产的行为;(三)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依法取缔违章建筑;(四)维护公路标志、标线的完好;(五)维护公路养护施工的正常秩序;检查、督促公路养护单位正常养护、及时排除路障和抢险、修复公路,确保公路畅通、安全,做好公路行道树的栽培和修整工作,使其不影响交通及周围工农业设施的安全使用;(六)对公路沿线群众进行爱路、护路和安全教育;(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