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工作都需要办什么证件,四小证是什么,办

2022-04-22 19:53 点击:205 编辑:邮轮网

其实并不是很多 但根据船只不同证件有一些差异
基本的四证(救生 消防 操艇等) :船员服务薄 海员证 护照 健康证书(预防接种证书,霍乱,黄热)
值班人员还要有值班证书 ,水手值班证书,机工值班证书,驾驶员值班证书,轮机员值班证书.
驾驶员还应该有GMDSS证书
如果是巴拿马注册船舶还要求每个人都有:巴拿马证书,巴拿马值班证书
利比亚注册的船舶是:利比亚证书

正常的就这样,如果特种船舶还需要特种证书,油船,液化气船舶还需要:油安油操、液安液操证书等
VLCC等还需要大型船舶操作证书等

补充
办证受理部门: 边防派出所、水上派出所
咨询电话 各边防派出所、水上派出所,沿海市县公安边防支队、大队,省公安边防总队
办理依据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47号)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一)沿海县(市、区)出海证件的办理 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出海船民证》等出海证件的单位和个人,须先向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航行签证簿》等相关证明材料。聘用外县(市)人员申领《出海船民证》,还须出具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挂靠我省经营海上渔业、养殖、运输等公司的外省籍船舶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须出具船主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

(二)非沿海县(市、区)出海证件的办理
1 、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出海船民证》等出海证件的单位和个人,须先向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水上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航行签证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2、水上公安派出所对上述申请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水上治安管理部门审批。
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水上治安管理部门经审查同意的,再到指定的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证件。
具体分工为:南京、镇江、扬州市出海船舶及其渔船民的出海证件,由省公安边防总队签发(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承办);南通、泰州市出海船舶及其渔船民的出海证件,由南通市公安边防支队签发;常州、无锡、苏州市出海船舶及其渔船民的出海证件,由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签发;连云港、淮阴、徐州、宿迁市出海船舶及其渔船民的出海证件,由连云港市公安边防支队签发;盐城市出海船舶及其渔船民的出海证件,由盐城市公安边防支队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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