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9号公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调解、附则6章41条,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1991年3月5日农业部发布、1997年12月25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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