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局下发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游泳场所)》规定,
1. 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
2. 天然游泳场(海滨游泳场所除外)按每360平米配备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救生员;
3. 海水游泳场所按海岸线每100米配备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救生员;
4. 至少设有流动救生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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