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部门。列为特种行业的有: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提供住宿服务的办公室,培训中心,旅馆浴室,度假村等)。
2、印刷,铸造和刻字行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造字符,印章,刻字等)。
3、二手商品行业(包括二手商品市场,生产性废金属的购买场所,寄售对账商店,废汽车(轮船)回收,拆解企业等)。
4、典当行。
5、拍卖业。
6、信托寄售行业。
7、移民服务业。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人员,应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扩展资料:在工商服务业中,由于其业务活动的内容和性质,很容易被罪犯使用,并且受国家或地方法规的约束,由公安机关实施公安管理。主要包括(1)酒店业。(2)刻字,印刷,铸造行业。(3)节约购买信托业务;(4)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作躲藏或更改伪造文件,盖章信和隐藏被盗物品的场所,因此它们是公共安全管理和预防公共安全的重要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特殊业务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请公安管理登记证时,必须同时向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出于关闭,业务变更或变更登记事项的原因,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打开。参考资料来源:
万荣海客轮属于哪个公司?
大连万通荣海船务有限公司于2006年09月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班耀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船舶租赁;船舶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该轮是大连万通荣海船务有限公司为进一步适应渤海海域黄金水道运输发展而投资建造的一艘大型客滚船。
什么部门负责设置和撤销渡口?
许可事项:渡口设置、撤销审批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许可对象:拟设置或撤销渡口的单位
许可条件:
一、渡口设置应遵循尊重历史、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渡口选址应当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坡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远离危险物品生产、堆放场所;
三、码头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四、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安全管理人员;
五、渡口船舶应适航,持有有效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
六、渡口船员应适任,持有效合格的船员证书;
七、渡口载客船舶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识别标志,并在明显位置标明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
八、渡口应设置《渡口手则》牌,标明渡口名称、渡口安全注意事项、渡口责任管理单位、渡口责任管理人;
九、通公路或桥的地方原则上不再设置渡口,已设置的渡口应当申请原批准渡口的机关予以撤销。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设置渡口专题报告,有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单位对设置渡口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对渡口码头、船舶、船只、渡运航线以及渡口停靠点进行安全评估的安全评估报告;
三、渡口船舶证书、船员证书以及渡船航行图和渡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交通局窗口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告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应立即要求其补正材料;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符合规定,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A、书面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县交通局安全管理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2、对符合规定的,签具审查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查。
(三)时限:5个工作日
B、实地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县交通局安全管理人员和海事管理机构监督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海事机构监督员(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实地核查有关情况是否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一致。
2、对符合条件的,由局主管领导签署同意的审查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三)时限:5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法定条件对申报材料和核查情况进行最终审定。
2、对于符合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同意的许可意见,由县人民政府下发批准文件。
3、对不符合条件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三)时限:10个工作日四、公示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交通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通过审批的,由工作人员送达县人民政府的批文,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5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