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载卸货物注意事项3.
1 在任何情况下,箱内所装货物重量不能超过集装箱的最大装载量(载重=总重-自重),总重、载重和自重均标在集装箱的箱门上。3.
2 箱内货物的重量分布要均衡,不能使负荷在局部过轻或过重,严格禁止负荷重心偏在一端的情况,防止箱底变形及脱箱。 3.2 货物在箱内的码放要整齐,尽量不留空隙,防止货物在箱内移动,以免货物在运输中相互碰撞导致包装损坏。如需充气袋、木料支撑及垫料分离时,要确保其清洁、干燥、无污染。3.
3 装卸时,对货物不能采用抛扔、坠落、翻倒、拖曳等方法,既要避免货物间的冲击和磨擦,也要避免货物对集装箱地板和侧板等部位受损。3.
4 装箱完毕后,关闭箱门,根据运输要求是否加封海关铅封。 3.
5 装卸过程中,货物、托盘和装卸车辆等应尽可能避免擦碰到箱的各个部位,包括箱门框、侧板、箱门、顶板等,避免集装箱零件和内外油漆的损伤。3.
6 要避免产生集中载荷,如装载机械设备等重货时,箱底应铺上木板等衬垫材料,尽量分散其负荷。标准集装箱底面平均单位面积的安全负荷大致如下: 20英尺集装箱为1330x9.8N/㎡, 40英尺集装箱为980x9.8N/㎡。 3.
7 拼箱货在混装时应注意如下事项:1)轻货要放在重货上面; 2)包装强度弱的货物要放在包装强度强的货物上面; 3)不同形状、不同包装的货物尽可能不装在一起; 4)液体货和清洁货要尽量在其他货物下面; 5) 从包装中会渗漏出灰尘、液体、潮气、臭气等的货物,最好不要与其他货混装在一起。如不得不混装时,就要用帆布、塑料薄膜或其他衬垫材料隔开; 6)带有尖角或突出部件的货物,要把尖角或突出部件保护起来,不使它损坏其他货物。3.
8 危险货物装箱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货物装箱前应调查清楚该类危险货物的特性、防灾措施和发生危险后的处理方法,作业场所要选在避免日光照射、隔离热源和火源、通风良好的地点; 2)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面积和必要的设备,以便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处置; 3)作业时要按有关规则的规定执行。作业人员操作时应穿防护工作衣,带防护面具和橡皮手套; 4)装载爆炸品、氧化性物质的危险货物时,装货前箱内要仔细清扫,防止箱内因残存灰尘、垃圾等杂物而产生着火、爆炸的危险; 5)要检查危险货物的容器、包装、标志是否完整,与运输文件上所载明的内容是否一致。禁止包装有损伤、容器有泄漏的危险货物装入箱内; 6)使用固定危险货物的材料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安全系数和防火要求; 7)危险货物的任何部位都不允许突出于集装箱外,装货后箱门须能正常关闭; 8)有些用纸袋、纤维板和纤维桶包装的危险货物,遇水后会引起化反应而发生自燃、发热或产生有毒气体,故应严格进行防水检查; 9)危险货物的混载问题各国有不同的规定,请根据各国的具体规定操作;10)危险货物与其他货物混载时,应尽量把危险货物装在箱门附近; 11)严禁危险货物与仪器类货物混载; 12)在装载时不能采用抛扔、坠落、翻倒、拖曳等方法,避免货物间的冲击和磨擦而导致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