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第四十三条的法律解释

2022-01-17 11:15 点击:57 编辑:邮轮网

新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
受到损害的,
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
也可以
向展销会的举办者、
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
有权
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普遍认为,
那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
减免自身法律责任,
加重对方责任
的格式文本、行业惯例,都属于

霸王条款

。此案例中,居然之家的法定责任,显然是先行
赔付。

——
呼和浩特市文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苗荣盛

关于此事,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文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苗荣盛。苗荣盛告诉记者:

统一收银是商场对商家管理的行为,消费者如果没有与商家进行串通等重大过错行为,商
家故意不执行统一收银制度,
那只能说明是商场内部管理不善的问题。
作为居然之家,
提出
的签合同、盖公章、统一收银,只是内部管理的规定,如果作为限定在法定义务上的条件,
显然不具有合法性。
普遍认为,
那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
减免自身法律责任,
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文本、
行业惯例,
都属于

霸王条款


此案例中,
居然之家的法定责任,
显然是先行赔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下一篇:属于商用水上交通工具的是有哪些?
上一篇: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解释和理解。